莒县交警查处“一拖八”违法行为
2015-09-19张常青
山东农机化 2015年4期
莒县交警查处“一拖八”违法行为
5月5日18时30分许,山东省莒县交警大队夏庄中队民警在辖区206国道莒县刘官庄镇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低速货车违规拖曳多辆三轮车,民警立即叫停该车。
经民警检查了解到,驾驶人管某驾驶自己的低速货车,拖曳8辆三轮汽车去某车行送车。为了节省运费,不顾交通安全,违规拖曳车辆。夏庄中队民警紧急制止了管某的行为,在对驾驶人管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据执勤民警介绍,这样拖曳多辆车子在路上行驶十分危险。一车拖曳多车,会导致货车重心后移,易造成车辆“起头”;尤其危险的是加大车辆拐弯时的盲区,影响车辆制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