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吃?不吃?
2015-09-17
前不久,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非常有意思的判决——在原告方舟子和被告崔永元同时缺席庭审的情况下,判决两人承担同等法律责任,并做出同等经济赔偿。
这场没有输赢的官司背后,藏着十分有趣的故事……
老虎与狮子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原告和被告——
方舟子,科普作家,生物化学博士,十多年来以“打假”闻名于世。
崔永元,荧屏名嘴,曾主持央视访谈节目《实话实说》。
两位名人的官司,让我想起了一个小故事——
小时候,我常常有一个疑问:老虎和狮子,哪一个更凶猛?
长大以后,得到的答案令我失望至极——老虎生活在亚洲,狮子在非洲称霸,彼此相隔十万八千里,不可能有打架的机会!
崔永元与方舟子,一个巧舌如簧,一个火眼金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偏偏如虎狮相争,杀声震天。
当然,这得感谢微博,它让一切皆有可能。
微博大战
翻开崔永元2013年9月8日发的一条微博:“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学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
崔永元的这条微博,是针对一次转基因玉米试吃活动。此前,方舟子表示——品尝转基因玉米虽无科学研究价值,但有科普价值,应当创造条件让国人可以天天吃转基因食品。
很快,方舟子在微博上回应:“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我科普的是国际权威科学机构认可的科学,你根本不懂,有何资格质疑?”
此后,“两人的战争”从微博隔空拌嘴,到互相爆料,最后走上法庭。
不难看出,这场争论的导火索是“转基因”。关于转基因食品,两人立场鲜明——一个反对,一个支持。
不久,这场争论便上升为全民关注的网络热点话题。
谁对谁错
那么,什么是转基因食品呢?
简单点说,利用现代分子生物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使其在形状、营养、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这就是“转基因”。而以转基因生物为直接食品或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这有点儿像电影《侏罗纪世界》里的混血霸王龙——遗传众多恐龙的优良DNA,集各种绝技于一身。
就“转基因”来说,它是一项科学技术,本身并没有对错。
转基因技术已被广泛应用到农作物品种改良上,比如让大豆抗除草剂,让棉花、玉米、水稻抗虫等,大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科学界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这也就不难理解,法院对方、崔二人“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
换句话说,这场“转基因之争”仍在继续,并且将一直进行下去。
转基因食品,吃还是不吃?或许,需要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
胡萝卜——
非转基因:表面凹凸不平,从头到尾是由粗变细,且头部是往外凸的。
转基因:表面相对光滑,尾部有时比中间还粗,且头部是往内凹的。
土豆——
非转基因:样貌难看,颜色较深,表面坑坑洼洼。削皮之后,其表面颜色会变深,皮内为白色。
转基因:表面光滑,颜色较淡。削皮之后,表面颜色无明显变化。
西红柿——
非转基因:成熟以后,捏起来软软的,不宜久存。
转基因:颜色鲜红,果实较硬,不易裂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