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诗词必须弘扬真善美
2015-09-15成志伟
成志伟
真善美,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艰苦拼搏、执著追求的奋斗目标,也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最伟大的终极目的。
习近平同志指出:“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动心,让人们的灵魂经受洗礼,让人们发现自然的美、生活的美、心灵的美。”“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真善美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健康向上、永远充满希望。”习近平从文艺创作的根本目的方面,正确地阐明了社会主义文艺作品,其中包括诗词作品,必须弘扬真善美的科学道理。
所谓“真”,是指诗词应当真实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真实地呼喊出人民群众的正义心声。所谓“善”,是指作品中通过抒情与描写,要引导人们弘德扬善,充分发挥正能量和清风正气。所谓“美”,是指诗词作品要让人们通过精彩的艺术表现,领略到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真、善、美是有机的统一。作品中的真善美,是人民群众生活中真善美的艺术再现,并比人民生活中的真善美更高级、更集中、更强烈、更典型、更理想,因而具有更普遍的教化意义和更动人的艺术感染力。
与真善美相对立的,就是假恶丑。诗词作品也可以、而且应该描写假恶丑,因为在整个人类社会,处处存在真善美的同时,也必然处处存在假恶丑的现象,两者相伴而生、此消彼长。要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对假恶丑的揭露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描写假恶丑必须站在批判的、鞭挞的立场上,用假恶丑来反衬真善美的崇高、圣洁与璀璨。当然要准确把握分寸,既不能溢美,也不该遮丑。
真善美的具体内涵,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时代环境、不同阶级意识下,是有很大区别的。中国古代诗词创作,就重视颂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美与刺是《诗经》开创的优良传统,所谓“善善则颂美之,恶恶则风刺之”。这种激浊扬清的传统流传至今。在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真善美的内容比古代进了一大步,它的集中体现,就是党和国家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我们今天的诗词创作,就要在作品中自觉地融入这样的科学价值观,因为它具体体现了真善美的丰富涵义与时代精神。当然,这种表现不是说教、不是空喊,而是通过精妙的诗句,生动感人地、潜移默化地激励感染读者,达到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的艺术效果。这是每一个有良心、有出息的诗人,毕生应当肩负的神圣使命和不可动摇的基本创作原则。
早在七十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鲜明地指出文艺作品要使人民群众惊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当下,我们自觉在作品中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就能促进今天的人民群众惊醒起来,感奋起来,在团结和斗争中创造中华民族新的辉煌,更快繁荣富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迈向世界大同贡献强大伟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