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政策性建议
2015-09-15王立新
王立新
摘 要 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业化对科技需求普遍强烈,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因而要统一思想,加大扶持的力度,完善绩效评估体系以及实施人才倾斜政策,用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新型服务
中图分类号:F324.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24--02
“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地区的新兴产业对于科技迫切需求,现实又无力支撑、满足这种需求,因而,我国农业的发展呼唤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和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目前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难以与科技、与市场建立有效的对接,分散的农户不仅没有能力获得充分的信息以做出有效的决策,还缺少渠道获取足够的技术信息和知识,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技术进步。面对严峻的形势,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与服务的重要性,用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1 农村经济发展中新型科技服务的紧迫性
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必须以科技作为支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约有61万个行政村,乡村常住人口61 866万人,能否完成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主要是看占中国总人口约1/2的农村发展情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广大农民看到了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制度性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和难点都在于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但农村和农民发展的最重要载体——农村经济发展总体发展欠佳,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农业生产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利用科技装备农业和非农产业是农村经济加速发展的动力,科技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现代农业和工业作为农村的“新兴产业”,并没有现代科技知识的历史积累,尤其是工业产业发展,对农民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产业,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业化对科技日益增长的需求与科技供给体系不完整的矛盾日益凸显。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科技需求普遍强烈,按照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类型和程度,大致上可分为3类:著名经济强村对科技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正因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尝到了科技的甜头,在以后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科技的采用;正在发展的特色经济村,随着“一村一品”建设推进,他们更加注重专业技术的引进,并且围绕着“一村一品”的主导产业,延伸到一整条产业链的科技需求;贫困村存在隐性的科技需求,可能他们自身还没有意识到,但不可否认,引进科技是贫困村脱离贫穷的重要方式。
从中国农业资源(包括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刚性约束,以及必须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刚性需求,从化解这两个“刚性”的困境必然出路,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创新尤其显得紧迫而重要。
2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当前主要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定义为在涉及“三农”(农民、农业、农村)的相关领域,在政府及农户、涉农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和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发挥联结、沟通、协调作用,面向“三农”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科技服务。
科技特派员模式:政府成立专门的科技特派员协调领导小组,特派员自主创业或与种养大户、乡镇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为农民提供示范、培训、指导等技术服务;同时,各方通过市场机制获取相应的经济效益[1]。
农业专家大院模式:一个特定的区域,政府成立专门的专家大院协调领导小组进行组织管理,建立在田间地头,发展示范基地,孵化农业科技企业,带动农民致富,同时各方通过市场机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农业科技“110”模式:政府成立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组织管理,接受农民咨询、查询,开展培训,提供良种及新技术等,将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技术人员通过市场机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模式:一个特定的区域,政府成立专门的协调指导小组进行组织管理,致力于研究、开发、引进先进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并对周边农村地区示范带动。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模式:一部分开展信息交流、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一般是在种养大户、营销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基地专业大户的带动下组织成立,也有一些由农业科技人员主办。
2.2 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相当部分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是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直接或间接推动下实施的,但在其发展进程中行政介入过多,力度过大,在管理上没有很好地尊重科技服务人员或农民的意愿,导致事与愿违;或者使其处于松散状态,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是不加于干预也不加于扶持,任其自生自灭[2]。
第二,政府在法律、税收、信贷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缺少相应的制度供给,在营造适合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健康成长的良好的制度环境方面显得不足;尤其是角色定位、法律地位问题,成为目前各种新型模式发展不尽如人意的主要原因。
第三,经费不足,绩效难以评估。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利益驱动机制也尚未真正形成,行政部门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也缺乏有机结合。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绩效难以规范合理地进行考核与评估,影响有效的激励机制的形成。
第四,自身管理不够规范,服务功能不够健全。相当一部分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管理水平低下,内部缺乏有效的竞争和约束机制。整合、优化社会资源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组织化程度也较低。另外,缺乏赖以发展的基础设施,缺乏一个功能强大、反应灵敏、组织严密、传输快捷、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网络的支撑;导致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3 完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政策性建议
3.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5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户家中同村民们交谈中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认真领会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将发展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突破口来抓,并且要用改革的思路来培育和发展这些新型模式。同时,要充分认识这些新型模式发展的阶段性、差异性和长期性,鼓励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特别要充分尊重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减少直接干预[3]。
3.2 加大对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扶持力度
第一,各级财政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支持符合政府产业政策的新型模式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贷款贴息和教育培训等。第二,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在新型模式自产自销、产品加工、社会服务和生产经营用地等方面给予切实的税费优惠。第三,加大信贷投入,各级农业银行或信用社要提供新型模式开展生产经营所需贷款,对其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设施投资等方面,也应给予相应支持。第四,采取各种项目支持的方式,促进各种新型模式的联合,以及农业科技服务人员与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实体的联合[4]。第五,调整政府财税支持重点和投向。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扶持,并将财政投入主要集中于公益性领域,对于许多具有私人产品、半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通过政策引导,积极鼓励民间投入,或公私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3.3 完善绩效评估体系
对不同创办主体的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其绩效评估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要探讨5种新型模式的绩效评价方法之前,有必要阐明它们的功能定位。根据5种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核心特征、组织管理体系、主要经费来源及提供服务的性质,可以将他们分为2种类型:一种是政府为创办主体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模式,另一种是农民为创办主体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模式。科技特派员制度、农业专家大院、农业科技110及农业科技园区这4种模式属于前者,而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则属于后者。
因此,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对这种中介服务模式进行评估:一是对农民的评价,如成员的满意度等;二是政府评价,如成员人均收入增长率、成员与非成员收益对比度等;三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评价,如成果转化、推广情况等。可以采取统计手段进行定量分析,也可通过问卷调查和专家评估手段进行定性评价。
3.4 加强人才培训,实施人才倾斜政策
目前,我国从事农业科技服务的人员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这就造成对现代农业技术、新品种的种、养、加技术,以及国内外相关技术、产品标准等知识缺乏了解,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5]。必须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市场开拓和现代管理的能力培训。在有关部门的工作及相关科技计划中,应安排专门的培训或实习交流活动或通过组织国内外考察培训,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开阔眼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职业素质。
采取人才倾斜政策,即是鼓励广大农业专家、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到各种新型的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中去,如创办、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110,参与农村基层、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创业活动等,促成推广、教育、科研一体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而各级政府部门应深化体制创新,对参与基层科技创业的农业科研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实行各种特殊的优惠、奖励政策,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切实解决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王奎武,匡勇.关于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发展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08(1).
[2]陈俊红,周连第.北京市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J].安徽农业科学,2010(3).
[3]傅凌云.湖南省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SWOT分析及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8).
[4]刘会想,孙国兴.天津市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创新的经验与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14(1).
[5]孙美美,陈永富.浙江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现状及创新模式选择[J].中国农机化学报,2014(3).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