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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记起,谁是知己

2015-09-10街猫

中学生博览 2015年3期
关键词:马尔克斯咖啡馆小姐

街猫

【1】

我向来觉得要想不被生活噩梦般的烦琐冗长打倒,就非得好好睡觉不可。

有一朋友说了刚好相反的话。她说,要想摆脱平庸无奇的生活,睡得越少越好。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我和她志不同道不合。她很努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也不太介意两分耕耘一分收获。她规定自己每天要背一首古诗、记20个单词、跑半个小时的步、练两小时的琴,外加做n张卷子。不做完这些她是不会让自己睡觉的,即使做完了这些她未必轻松放过自己。你知道,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总是今天流行这个明天流行那个的,网上疯狂转发着诸如“100首你不能不听的英文歌曲”“这50部电影你没看过就别说自己是影迷了”“18岁之前一定要做的18件事”此类的文章。我常常想,哪来那么多“不能不”“一定”“非什么不可”,也许看了《红楼梦》能理解古典美,看了《巴黎圣母院》能提升格调,但他们都没有我看《海贼王》看得开心呀。我这个朋友就像做功课一样看了很多那些“不得不”的影片和书目,听完了很多能使人便秘的音乐和对话。这下无论别人和她聊什么她都能应对自如并且“见解独到”了。

有一次我听到她和一个学长聊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马尔克斯死的那段时间,网上有很多人跳出来歌颂他怀念他写了无数伤心的句子顺便挂上自己的自拍照片。我曾在《读者》上读到一篇关于阅读统计的文章,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青少年“最读不下去的经典”中的首位。在咖啡馆温馨的灯光下,我听着她跟那个男生侃侃而谈:“这本书写得实在太棒了,我特别喜欢他对书信的那些描写。我跟你说,我初一那个时候就特别迷恋写信……”

我很想任性地摔掉玻璃杯,告诉他们,在马尔克斯还没死之前,我就看过他的书了!

【2】

你千万不要以为那些看起来傲娇的人天生就比别人厉害。其实他们只是比你努力。不过话说回来,也许“努力”才是最难能可贵的天赋。

如果我是来这个世界潇洒迷糊看风景的,那么她就是来战斗的。我也想光明正大地告诉你们我这个朋友姓甚名谁,可是她最近状态不佳恨不得带墨镜出门自然不愿意暴露姓名。动画片里,每个战士都有一件制胜武器,我这个朋友的秘密武器是:咖啡。我从没见过哪个人像她喝咖啡喝得那么频繁,她就像迷恋书信一样迷恋这些暖棕色或深褐色的液体。这个我敢打包票,她对咖啡的爱不是装小资,如假包换。她偏爱速溶咖啡,最爱摩卡。但当她完成了一个目标,她会带我上一个咖啡馆。你知道,咖啡馆不是用来喝咖啡的,通常她拍几张照片上传微博,我则是在细若缠丝的外语音乐中昏昏欲睡。对于她来说,上咖啡馆是一种仪式,是对自己辛苦付出的一种犒劳。为了不枉费她苦心经营出的高大上感,我姑且把她称为咖啡小姐吧。

现实生活中,咖啡的作用是醒目、抗疲、提神,咖啡小姐的生活是奋斗、奋斗、奋斗。作为熬夜必备品,咖啡陪着咖啡小姐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她来我家过夜,可以不带衣服和洗漱用品,但一定要带几包咖啡。和她混久了,我家也有了一个小咖啡铁罐,这个咖啡铁罐是一间咖啡馆的光头老板送给我的,后来被我拿来种仙人掌,放在阳台上风吹雨淋,如今已经锈迹斑斑。以前每次她来我家,看到我旧冰箱里的脏衣服和臭袜子,看到我废墟一般的床底,她都忍不住惊呼:“老天爷!我怎么会跟你这种人做了那么久朋友!”但只要喝完一杯咖啡,她立马变身超级赛雅人,卷起袖子,把我从房间赶出去。一个小时后,就是我见证奇迹的时刻——我的狗窝变成了酒店里的标准间,还供有衣橱和书柜。用咖啡小姐的原话说:“要不是我,你进化成人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

老天爷,要不是看她每次来都帮我收拾房间的分上,我老早和她绝交了。

【3】

我们真的闹过绝交。

去年我们一起参加了一个英语夏令营,然后又被选去参加市里的英语辩论赛。为了和我准备比赛,那段时间她搬来了我家住。她很看重这次比赛,吃饭、洗澡、走路,都见针插缝地用英语自己和自己吵架,字句连贯抑扬顿挫,配以丰富的面部表情,时不时耸个肩插个腰什么的,把我雷得里焦外嫩。她自己变态也就算了,还不允许别人正常。我想来个天天跑酷,她已经把我的手机藏起来了;我想看电视,她已经拔掉了电源;我捧着本漫画,她在我旁边冷嘲热讽:“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老师明明说了,比赛这种东西重在参与嘛。在咖啡小姐的火热煽动下,我们的参与完全变了味道,掺杂了很大的功和利,居然一路高歌凯旋地杀进了决赛。一号辩手悄悄跟我说过,每次没看完比赛资料就想睡觉都觉得特对不起咖啡小姐,一想这个都会睡到半夜拍着胸口被惊醒。可想而知,和她同一个屋檐下的我被她蹂躏成什么样了,偶尔睡到三四点,她把我摇醒让我跟她来个情景辩论。平常练习中我稍微不配合,她的脸拉得比大象的鼻子还长。她总是指责我吊儿郎当的态度,我很想说,大姐,咱能不能悠着点,不就一个辩论赛嘛?用得着这幅欲求不满的架势吗?但没敢说出口,一般不认真的人在认真的人面前都不太有底气。于是我默默摘掉耳机线吐掉口香糖,假装被打了鸡血一样转过身和她用英语对骂,表面亢奋,其实心里早已白眼翻瞎。

那段时间我查英汉字典查到手抽筋,看辩论资料和剪报看到想吐,每晚睡觉前都祈祷某个小贱人猝死在梦中。

可即使这样,我们还是败了。

胜败乃兵家之常事,况且我还不是兵家。我很看得开。

比赛回来那天晚上咖啡小姐来我家拿东西,她背对着我把衣服装进书包里。垃圾桶装满了雀巢咖啡的包装袋,她的背影里透着不甘和倔强。

我跟她说话,她不搭理我。

“这样,我们去安妮那儿吃冰淇淋好不好,我请客,点最贵的怎么样?”我想逗她开心。

她不理我。

“喂,好还是不好,你说句话好吧?”

我觉得她未免有点作过头了,忍不住嘟囔了一句:“这么输不起谁还敢跟你玩啊?”

她猛地转过身来,莫名其妙对我开炮:“我输不起?什么叫输得起?我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像你这样活着,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去争取,还觉得自己很酷!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这种仗着自己有点儿天赋就洋洋得意还不尊重别人的努力的人!你那叫输得起吗?你压根儿就没参与过!不敢跟我玩?我还不想和你玩呢!”

我愣在原地还没回过神来,她已经背起书包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的房间。

【4】

那次比赛过后,我们就不再联系彼此了。

为此我一度觉得比赛是一种破坏感情的活动。但后来我想明白了,不是比赛的问题,即使没有那次比赛,我们的友谊也会慢慢走到尽头,因为我们不是一路人。

我记得她第一次来我家过夜的原因是她即将月考可是家里太热闹让她没办法集中精神好好复习,选择来我家就是因为我家只有我和我爸而我爸还出差不在家,简而言之,是因为我的家不像一个“家”,不容易让人松懈。

早上她坐在沙发上看周报,说突然好想吃酸菜桶面啊。两分钟后我把两桶面扔到她面前,她惊讶地说:“你刚才出去了?”我翻了个白眼,这不废话嘛?她更惊讶了:“穿这样你就出去了?”我低头一看自己:咖啡色人字拖,樱桃小丸子的卡通短裤,抹布般的大汗T恤,乱糟糟的头发,以及还叼在嘴里的一根牙刷。

我明白了,对于出门打个酱油都要把衣服搭配得无懈可击还要撑把小洋伞踮着脚尖走路的咖啡小姐来说,我刚才的行为无异于在公路上裸奔了一圈。她一向严格要求自己,主张内外兼修,绝不可能让别人捕捉到她挖鼻孔的镜头。她总是说,不管生活好与不好,首先得让自己变成一个配得上好生活的人。作为资深小资范儿,她其实还想说坏生活也可以因为我这个人熠熠生辉。她不像那些边咬牙切齿地努力边感慨“生活如此艰辛”的人。她对自己很苛刻,对理想很执着,相信未来是一条星辉灿烂的康庄大道,即使不是,她也不畏惧做一个荆棘公主。她既不羡慕那些过得比她好的人,也不同情那些过得比她差的人,她的自信来自于她的努力。而我呢,懒散成性,只爱好吃喝玩乐,习惯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只有在老爸出差回来的前一晚才想起要收拾房间,还常常收拾到一半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后慌慌张张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塞进床底。这个时候我就会格外想念咖啡小姐,我知道自己很糟糕,我知道我就是咖啡小姐口中那个“配不上好生活”的人。可是对生活,我有我的态度。

为什么一定要争个头破血流?为什么一定要积极向上?为什么一定不能发胖?为什么终究要变成大人?为什么咖啡罐里的咖啡没人喝就过期了?就让我继续堕落下去吧,就让我继续边开空调边盖着棉被睡觉吧。

多么希望一觉睡醒,我就变成了《皇帝的新装》里那个什么都敢说而且所有人都喜欢的小孩。

【5】

冬天的时候,咖啡小姐给我打电话了。

她说,我在你家楼下,可是我不敢上去。

我飞奔着跑下楼,什么都不说,我要狠狠拥抱这个傲娇的小贱人。

可是她一抱着我就哭了。我知道,她代表学校参加了一个英语辩论赛,听说这一次又是败在决赛第二轮。在同一件事情上摔倒两次,我们的咖啡小姐终于扛不住了。

“为什么我明明那么努力了,还是得不到我想要的?”她哭着问。

我轻轻抚着她的背,说:“你看,像你这么努力也不一定得到回报,但如果像我这样不努力,会很轻松哦!”

她终于破涕为笑,大声说:“你滚。”

我们手牵手走在马路上,聊着这几个月发生在各自身上的许多事。有些好笑,有些伤感。我产生一种错觉,好像身边这个人和我从来没有远离过,她昨天还在我房间的床底下扫出五个响当当的硬币。

她说这座城市根本没有一家像样点儿的书店,她想看的很多书都找不到;她说以前看过的很多小说都开始被拍成电影了,我们是不是要老了;她说有一个男孩说喜欢她,可是说完就不见了……我们路过一家正在拆迁的咖啡馆,以前我们来过这里,她出神地看着“Happy time ”那个招牌,低声坚定地说:“如果我以后混得好,我再也不要回到这个见鬼的地方。”

混得好不就是为了回到故里扬眉吐气气死以前那些看自己不顺眼的贱人吗?好吧。咖啡小姐的想法是我这种胸无大志的小角色无法理解的。

“如果混得不好呢?”我问。

“那你永远都别想再见到我了。”她斩钉截铁。

【6】

后来我们又慢慢走远了,很久才联系一次。

咖啡小姐总是很忙。她要学习、练琴、听讲座、参加比赛、策划活动。她不停遭受挫折,不停汲取教训,不停努力,不停进步,偶尔上传她在咖啡馆里戴着白色大耳机靠着绿色复古沙发的照片。

有时我在候车亭下看到她,不管多冷,她都只穿一件打底衫外面套一件外套,没人的时候忍不住耸着肩膀做出萧瑟的表情。她看起来既疲惫又神采奕奕,我跑到马路对面买两杯咖啡,一杯递给她,一杯拿来自己暖手。想起她以前对我说过的“我对你的底线是,不许穿秋裤”。她一饮而尽,把杯子以一道优美的抛物线扔进垃圾桶里,然后急匆匆跳上迎面而来的7号公交车。

有时我会想,我怎么会跟她做了那么久的朋友呢?

她不是闺蜜,我们不会说肉麻的话也不会整天粘在一起;她也不是老友,她不清楚我从小到大暗恋过几个男生做过多少糗事。很多时候我觉得“陪伴”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没有谁非要跟着你赖着你,只不过你刚好出现在他们身边罢了。但是我看重她。她是一道光,强势地闯进我的生活而后漫不经心地离开。或者说,她是开着红色拉风跑车的独行者,看到慢吞吞走在公路上东张西望的我,招手对我说,“嘿,伙计,快上来!我带你去转转。”可惜我是个糟糕的乘客,车开得快我就会吐,怎么办呢,她是不可能减慢她的速度的,否则她的旅途就失去了意义,于是我只好下车。我迷迷糊糊穿过迷宫一般的小巷,在某个转口又遇到这辆红色的车。哦,这次她的车出故障啦。没关系,你先下车,公园里的海棠花开得正好,别着急,我们总会有办法修好车的。夜色降临,我玩累了也就睡着了,想着也许梦里有人告诉我修好车的方法。可是咖啡小姐不肯睡,因为她怕有人偷走她的车。

我有时真羡慕她有一辆没有盖的车,因为那意味着她拥有体验到极速的可能。可我更舍不得地面上巷深酒愈醇的风景。没有比自己的双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了,是咖啡小姐让我明白,人字拖就是我本来的样子。我清楚她不会陪任何人,她停下来只不过是因为她累了,休息一阵又得上路。

有一句话我一直没好意思说出口,但我想你一定明白,疲惫时欢迎来我的房间睡一觉,这里没有任何煽情和打扰,但要记得帮我收拾好房间再走,我亲爱的咖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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