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规范中职招生 严禁买卖生源
2015-09-10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5年3期
为防止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地方保护和无序招生的倾向,十堰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严禁初中学校、教师诱导学生更改报读意向,干扰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坚决抵制买卖生源等不正之风。
十堰市教育局称,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堰市教育局 徐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