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专业导师制与企业导师制的异同分析
2015-09-10张正
摘 要: 高职院校专业导师制和企业导师制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两者在教育对象、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上相同,但在人员构成、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上有不同之处,两者在专业教育和职业情景教育中职能互补,相得益彰。
关键词: 高职院校 专业导师 企业导师制 异同分析
近年来,高职院校主动适应全球化背景和网络化时代,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模式和新途径,通过借鉴国内外导师制和本科导师制的成功经验,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将导师制引入高职教育教学环节。导师制是高职院校现有学生教育和管理体制的最好补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方法和机制上全面突破原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格局、格式和模式,构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纵横交错的立体网络,有利于整合更多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搭建多元开放的思想政治教育共享平台和合作体系。
目前,各高职院校大都将导师制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进行实践和研究,但具体实施模式和过程不尽相同。总体来说,高职院校导师制主要有以下几种运行模式:德育导师制(辅导員制或班主任制)、专业导师制、企业导师制、创业导师制等,本文重点介绍专业导师制和企业导师制,并对比分析它们的异同点。
一、基本内涵
1.导师制。
起源于英国牛津大学的“新学院”(兴建于1379年),创始人是曾任温切斯特主教和英格兰大法官的威廉威克姆。我国《教育大辞典》对导师制是这样定义的:“导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和生活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一种教导制度。”[1]导师的任务不仅是传授知识与学问,还包括为学生指引正确的发展方向,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适时为他们解除心中的疑惑。高职院校通过导师制的实施,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效弥补教学环节中素质培养方面的不足。
2.专业导师制。
主要通过选拔师德高尚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学名师等专业教师担任学生专业导师,采用开展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专业学术讲座、组织专业技能竞赛、专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学习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向学生介绍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形式,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辅导、专业技能指导、创新创业意识引导,让学生加深专业认知,提高专业学习兴趣。
3.企业导师制。主要通过聘请来自企业一线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中高层人员或技术骨干作为学生导师,采取定期走进企业、主题班会或专题研讨、参观访问、工学交替等形式,与大学生一起分享产业发展前景、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蓝图,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让学生与企业实现无缝对接[2]。
二、专业导师制和企业导师制的异同点
1.相同点
(1)教育对象相同。两者的教育对象都是高职学生,麦可斯对部分高职院校的调查分析显示,学生普遍对所学专业缺乏必要的认知、没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对未来就业前景迷茫、对行业企业了解甚少。而专业导师制和企业导师制可以从不同层面解决以上学生存在的问题。
(2)工作目标相同。两者是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益尝试和必要形式,都是为了培育人和发展人,都以育人为己任。按照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任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目标,两者的工作目标都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和‘四有’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
(3)工作原则相同。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规律、导师制的实践经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两个工作原则的依据,具体来说就是:①方向原则,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服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②求实原则,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指导。③民主原则,即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民主权利,同时对学生加以正确引导。④渗透原则,即把导师工作渗透到课堂教学、实验实训、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形式进行。⑤层次原则,即专业导师和企业导师都要从学生特点出发,根据不同学生、不同状况,区别对待,因材施教,分层次进行教育。⑥激励原则,即用一定物质和精神手段,通过外在激励引发学生思想变化,增加内在动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⑦主体原则,即把学生视为实现工作目标的主体,充分尊重主体地位,调动积极性促使工作目标的内化实现。⑧示范原则,即导师要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和导师自身的榜样作用,影响和感染学生,促进他们专业认知和觉悟不断提高。
2.不同点。
(1)人员构成不同。首先,专业导师主要是由校内专业教师中师德高尚、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专业导师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教学过程中更容易发现学生在专业学习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找出问题,指导学生有效学习。其次,企业导师主要是来自企事业单位一线的中高层人员或技术骨干,他们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拥有的社会技能完全契合社会需要,看问题、处理事情的角度有别于学校教师。
(2)工作内容不同。这里主要指工作内容的侧重点不同,这是由二者的特长优势不同决定的。专业导师在专业知识辅导、专业技能指导、创新创业意识引导等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企业导师对大学生的职业规划、就业推荐、职业情景教育、职业道德培养等方面工作,相对普通意义的高职院校老师有非常明显的优势。
(3)工作方式不同。这是由专业导师和企业导师的人员构成和工作侧重点决定的。首先,专业导师更侧重于使用说理引导法、实践锻炼法和熏陶感染法实现教育目标,即①通过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实施专业教育,同时通过个别辅导、谈心指导学生;②通过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③通过个人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其次,企业导师更多地使用实践锻炼法,主要包括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访问、工学交替、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再次,无论是专业导师还是企业导师在具体运用这些工作方式方法时,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安排,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阶段选择合适的形式和方法。
3.协同工作机制
专业导师制和企业导师制都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两者在专业教育和职业情景教育中职能互补,相得益彰,有必要建立辅导员、专业导师和企业导师三方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整体格局,更好地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多元结合[3]。
参考文献:
[1]顾明远.教育大辞典(第三册)[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19.
[2]张正.高校企业导师制的实践路径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14(21):98-100.
[3]徐志峰.本科生导师制与辅导员制的关系研究[D].马鞍山:安徽工业大学,2011.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高职院校“企业导师制”的实践与探索》(项目编号:2013SJBFDY007)的阶段性成果,课题主持人: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