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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格”

2015-09-10孙启春

考试周刊 2015年57期
关键词:主格宾格

孙启春

摘    要: 格是个语法范畴,在传统语法里,格表示名词或代词与其他词的关系。英语里现存两种格:名词属格和代词的主、宾格。C.J.Fillmore的格语法是以动词为中心的深层语法,揭示了语义和句法的关系。

关键词: 名词属格    主格    宾格    深层结构

一、传统语言学里的格现象

什么是“格”?先来看下面两个例句:

(1)He is an English teacher.

(2)The students love him very much.

以上两句中都含有一个代词“他”,但是在具体形式上却不相同(he,him)。这是为什么呢?学生一般都会回答前者是主语,用主格(nominative);后者是宾语,用宾格(accusative)。英语里还有一种格现象,看下面的例子,

(3)The cat’s name’s Lazy.

(4)The name of the cat is Lazy.

(5)Bill White is a friend of my father’s.

例句(3)中的name’s=name is,而cat’s不能这样拆分。cat’s name的意思是“猫的名字”,这种情况叫做名词的所有格(possessive case)或者名词的属格(genitive case)。例句(4)是of词组,一般看成是名词所有格的另一种表达形式。例句(5)a friend of my father’s(我父亲的朋友)是一种双重属格(double genitive case)现象。为什么不说成a friend of my father呢?因为本句的潜在意思是“Bill White is one of my father’s friends.”,一个社会中的人通常都有一个人际圈,不大可能只有一个朋友。正如例(4)不能说成“The name of the cat’s is Lazy”一样,给人或动物取名,一般一个就够了,多了反而引起混乱,英语里称为专有名词(proper noun)。说到这里,我们应该给格下个定义,在英语里,格(case)表示名词或代词与其他词之间的关系。现代英语没有拉丁语、德语、俄语那样复杂的格的体系,俄语里名词和代词有六种格,德语里有四种,汉语没有词形的屈折变化,所以没有格。

二、现代语言学里的格语法

格这个语法范畴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经历了一次变化。英国语言学家Charles J.Fillmore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表达他对于格的理解。Fillmore以动词为中心,根据动词表达的动作或状态所关联的事物,把英语里的格主要分为以下诸类。

1. Agentive(=A)施事格,表示动词所确定的典型的动作发动者,一般具有生命,并带有标记by。

2. Instrumental(=I)工具格,表示由动词所确定的涉及典型的无生命客体,常见的标记为with或by。

3. Dative(=D)与格,表示动词所影响到的人或物。

4. Factitive(=F)使成格,指动词所形成的客体或动词意义部分的客体。

5. Locative(=L)处所格,指动词的处所或空间方向。

6. Objective(=O)客体格,其本身为名词,由动词本身的具体词义来确定的事物。

7. Source(=S)源点格,表示运动的起点。

Fillmore认为一个句子的形成结构为Sentence(S)=Modality(M)+Proposition(P),也就是说,句子是由情态和命题构成的。情态指的是时、体、语气的否定或祈使或疑问等语态的主动或被动,等等。命题则为动词和与其相关的格范畴的复合体,可以表示为P→V+C1+C2+C3+…Cn。格的构成格标和名词,即C=K+NP。传统语法里的主谓宾范畴只是语言的表层现象,一个句子的深层结构是一个动词V和一个或多个NP的关系,语言的本质应该在这种深层结构中去探求。例如:

(6)John opened the door.

(7)The door was opened by John.

(8)The key opened the door.

(9)John opened the door with the key.

(10)John used the key to open the door.

在前三个例句里,主语分别是John,the door和the key,这只是形式上的差异,是表层现象。在格语法里,John在例(6)和(7)中都是A(Agent),而the key在后三例句中都是I(Instrumental).

(11)Chicago is windy.

(12)It’s windy in Chicago.

传统语法认为Chicago在例(11)中是主语,而在例(12)中,Chicago作介词in的宾语,并且和介词一起构成介词短语作句子的地点状语。在格语法中,Chicago一直都是L(Locative)处所格。现象是复杂的,本质往往是简单的、深刻的。不难看出,格语法更深刻地揭示了语言的深层结构,适用于分析各种自然语言。

既然深层结构是相对稳定的,表层结构复杂多变。那么,一个句子是如何实现从深层到表层的具体转化的呢?我们看看例句解析。

图1

图1可以看成是一个句子的基础表达形式。句子的表层结构的主语由深层格中的哪一个确定呢?在这种情况下,格语法认为如果有A,则A为主语;如果无A有I,则I为主语;如果A和I皆无,则O为主语。可以得到图2:

图2

格标为空,标记为Ф。因为本句没有A和I,所以O成为主语,把O移到句首。

图3

把时态past加入动词open,主语介词Ф为空,删除格标K最终得到现实句子:

(13)The door opened.

Fillmore的格语法理论以动词为中心,从语义的角度探索语言的深层结构,揭示了语义和句法的关系,是对传统格范畴的继承和突破,同时丰富了语义学的研究,对语言学的进一步研究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当然,这种语法理论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在格的定义和种类划分标准方面,格语法对主语和动宾结构关注较多,而对于句子的附属成分用“情态”指代显得笼统,等等。我们天天和语言打交道,语言和人类的关系是密切而深刻的,但是语言学领域还有太多的未解之谜。

参考文献:

[1]Fillmore C.J.The Case for Case[M].Universal in Linguistic Theory,1968.

[2]C.J.菲尔墨.“格”辨[M].商务印书馆,2012.

[3]杨成凯.Fillmore的格语法理论.国外语言学[J].1986.

[4]章振邦.新编英语语法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5]冯志伟.现代语言学流派[M].商务印书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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