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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辞角度浅析Take Me Home,Country Road的歌词翻译

2015-09-10郑琳琳

考试周刊 2015年54期
关键词:修辞英文歌曲对比分析

郑琳琳

摘 要: 随着传媒手段的发展,大量英文歌曲在中国得以传播与流行,其歌词的翻译也随之进入翻译的研究视野。本文从文体学角度入手,以修辞为切入点,对Take Me Home,Country Road的中英文版本歌词进行对比分析,由此指出歌词翻译应充分考虑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译词的演唱效果尽量接近原词。

关键词: 修辞 英文歌曲 翻译 对比分析

一、引言

歌词作为一种独特的文体形式,有其特有的音乐性,故而歌词的翻译不应仅仅关注语言的对应与转换,还应结合文本、韵律、节奏、旋律及曲风等各个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重新诠释并再现原歌词,使译文在译语歌手的演唱中达到与原文最接近的演唱效果(李程,33)

二、歌曲及译者简介

1.歌曲简介

Take Me Home,Country Road(乡村路,带我回家)是由约翰·丹佛(John Denver)于1971年创作并演唱的著名乡村风格的公益环保歌曲,此歌一经问世便风靡一时,其节奏轻快活泼,歌词朗朗上口,向人们展现了美国西部风光的魅力和西部牛仔潇洒的形象。

2.译者简介

薛范(1934—)是我国著名的音乐学家、翻译家和音乐配译家,主要从事外国歌曲的翻译、介绍和研究工作,经他译配发表的世界各国歌曲有近2000首,其中最负盛名的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此外,他还编译出版有《世界通俗合唱珍品集》、《奥斯卡金奖电影歌曲荟萃》等作品,对歌词中文配译有着很大贡献。

三、中英歌词修辞对比分析

修辞是一种运用语言的学问,以准确、生动和修饰为目的。英语修辞和汉语修辞都是表现式的语言,既遵语法规则,又不受其语法的束缚和局限,修辞语言比常规语言更能表述、更能达意(陈淑华,265)。英语和汉语中的修辞手段均十分丰富,但因受到各自文化传统和修辞必要性的制约,中英修辞的具体方式有所不同,所以修辞的翻译要求译者应有创造性,在不违背原文意义的前提下追求文字的优雅,而不是生硬地作修辞转换。总的说来,修辞方式主要包括音韵修辞、词义修辞和结构修辞(曾茂庆,1)。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分别对中英文版歌词的修辞手法进行分析。

1.中英歌词音韵修辞对比分析

我国著名音乐家杨荫浏曾指出:“对音乐起着重要影响的,有音韵和句逗两个方面”[6]。歌词作为一种独特的文体形式,其音乐性要求其用词应具有声音之美。英语为拼音文字,“音美”构成其一个突出的审美特征。表现“音美”的主要方法之一便是各种韵的使用。在Take Me Home,Country Road中,韵律的使用使得歌词词形整洁对仗,声音和谐优美,朗朗上口。

(1)头韵

头韵(alliteration)是英语中语音修辞的手段之一。头韵的结构主要特征为单词中音节或音节组合的起始辅音字母的重复,即在一首诗或一个句子中,由相邻的起首字母发音相同而产生的音韵(曾茂庆,217)。头韵可增强语言的音乐美和整齐美及节奏感,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合感染力,并可以起到渲染语音气氛的作用。在这首歌的歌词中,头韵的修辞手法主要用于以下几处:第二节第一段中的“Dark and dusty”(相同辅音/d/开头),“Misty taste of Moonshine”(相同辅音/m/开头),以及第三节第一段“hear/ her drivin’/ down”和“radio/ reminds”。应当注意的是,第二节中两组头韵都是表示感觉和颜色的形容词,通过这种音节上的强调与重复,更加凸显了天空中云雾密布、月色朦胧的景象,从而达到了音义一体的效果,增添了歌曲的美感。第三节中的头韵均包括一个动词,通过对“drivin’”“hear”和“reminds”三个与回乡有关的动词在音律上的重复与强调,更加渲染了第三节第一段描绘的开着车在回家的路上、殷切盼望早点回到家的愿望。

(2)元韵

元韵指的是连续几个词重复同一个或近似的元音,求取悦耳效果的修辞格(陈淑华,323)。在这首歌的歌词中,元韵主要集中在副歌部分,即“Country road,take me home”中的road/home(相同的双元音/?藜u/)。与头韵相似,元韵的主要作用也是使整首词行文音律整齐,增强词的表现力。虽然这首词中元韵只有一处,但因出现在副歌的主旨部分,所以通过副歌的重复,该处元韵一共出现了八四次,而这种元韵的重复应该说从一定程度上渲染了“回乡”这一主题意义。

(3)尾韵

尾韵是英语歌词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押韵方式,简单地说,就是词尾因素的重复。尾韵的特点可以通过结尾音的韵律制造出整首词的气势,从而起到强调的作用,让歌曲的听众或歌词的读者有可能在不经意中注意到押韵相关词语的意义,并由此思考整首词背后的意义。此外,与头韵和元韵相似,尾韵通常会给人以规整感,为歌词创造一种和谐的声韵美,以便歌曲的吟唱与记忆。Take Me Home,Country Road是一首比较欢快而口语化的歌,其尾韵的规律性并不强,全词唯一尾韵使用较为工整的部分为第二小节的第一段:

“All my memories gather round her.

Miner’s lady.Stranger to blue water.

Dark and dusty,painted on the sky,

Misty taste of Moonshine,Teardrop in my eye.”

其中,第一二行押/?藜:/韵,第三四行押/ ai/。纵观全词,该段正是整首歌词感情积郁并迸发的一段。如果第一小节第一段种对故乡青山长河的回想是感情的积蓄,那么这一段则开章名义地表达了自己远离家乡的忧伤与对故乡的思念,也为副歌部分对回家的呼唤做了铺陈和解释。此处尾韵的使用,使全词的风格从轻快活泼转的自由韵形式转到略带忧伤与沉重的整齐韵律形式,到正应和并强调了这一段所要表达的意义。

(4)音韵的翻译分析

总的来说,全词通过头韵、元韵和尾韵的使用,使得全词轻快活泼而不失内涵,音韵相对自由而不失整齐。与英文的拼音文字不同,中文作为象形文字,在修辞手法中并无头韵和元韵之说。中文中虽也有押韵,但多集中在句末,因此在中文译文中,英文元韵和头韵的效果无法以形式对等的方式表达出来,译者只能通过重构的方式表现头韵和元韵所展示的音韵美和寓意。因此,在处理这首歌词的翻译时,译者主要采取了两种手段对进行了补偿,一种是使用叠词,另一种则是加强尾韵。

叠词的使用在声韵上对元韵和头韵的渲染效果有一定的补偿作用,如“热泪‘潸潸’下”、“‘快快’回家”、“‘声声’呼唤”,这些叠词的使用,一方面在声韵上起到了弥补一定程度上英文中头韵与元韵的作用,一方面也通过这些叠词本身自带的意思,渲染了离乡人对家乡的思念,而尾韵的加强则在整体形式上赋予了歌词整齐感。纵观译文全词可看出,除了第三节第一段的一、三行外,译文采取了一韵到底的尾韵押韵方式(押/a:/韵)。以副歌部分为例:

通过对比可以清晰地看出原词副歌部分四行结束词音素各不相同,并没有押尾韵,而译词中“家、大、妈、家”则非常整齐的押尾韵/a:/韵。这种翻译方式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弥补了头韵和元韵缺失的强调和渲染效果,使歌词整体读起来更加有顿挫感、更具韵味,比较符合中国传统歌词的行文习惯。虽然中文译词中这种基本尾韵一韵到底的方式未免过于单调,多少损害了原词中尤其是第一节中较为轻松的气氛,但从整体上,通过对原词中元韵、头韵的重组和再创造,达到了利用音韵形成乐感,从而更形象地表现了歌词意境的目的。

2.词义修辞分析及中英歌词对比

Take Me Home,Country Road中主要使用了明喻、暗喻和拟人的修辞方式。

(1)明喻&暗喻

比喻是中英文中最常用、最活跃的修辞方式之一,是对感知过程中产生的某种联想关系进行描述的一种语言艺术手法(范家材,76)。比喻可分为明喻、暗喻和提喻三类(曾茂庆,11)。在这首歌词中,比喻的使用共两处,分别是暗喻“almost heaven”,将新弗吉尼亚比作天堂,和明喻“Growing like a breeze”,将生命比作风。在中文的翻译处理中,这两处分别被译为“人间天堂”和“风一样潇洒”,不但在意义与原词基本对应,而且在音韵上与上下文押了尾韵,并且从修辞角度上讲,与原词的明喻、暗喻方式对应。应该说,这两处比喻的翻译处理得十分巧妙。

(2)拟人

拟人是指把人以外的有生命或无生命的事物,甚至一些抽象概念当做人来描写,赋予他人的思想、感情、行为、声音、笑貌,使之情感交融,仿佛外界外物变得与我们情感相通(曾茂庆,35)。拟人手法可以借住将无灵变有灵的方式,表现自己的个人思想或感情,从而增强语言的渲染力,使描述对象栩栩如生。在这首歌词中,就有不少化无灵为有灵的例子,如“Mountain Mama”“I hear her voice”及全词一直重复的“Country road,take me home”。通过拟人的手法,歌词的语言更加生动化,更加有亲切感,表达了离乡人与故乡深厚的感情,也一次次抒发了其想要回到家乡的愿望。

在中国的文化中,也有将山、河称作母亲的说法,因此译者处理这段翻译时,在修辞上采用了直接转换的方式,将其处理为“大山妈妈”“听到故乡声声呼唤”及“乡村路,带我回家”这样带有召唤性的译文,重现了原词中那种离人欲归的感情色彩。

3.结构修辞分析及中英歌词对比

反复(repetition)是语言衔接的一个重要修辞手段,通常运用连续或间隔的重复使用一个单词、短句或句子的方式增强语气和语势,增强语言的节奏(曾茂庆,2007:193)。反复是这首歌词中运用最多的修辞方法,其中包括段落的反复,如副歌段“Country road.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I belong./West Virginia,Mountain Mama/Take me home.Country road.”反复出现了三次;句子反复,如最后两行“Take me home.Country road/Take me home.Country road.”的反复;单独词语的重复,如第三节第一段最后一行“I should have been home yesterday,yesterday”中“yesterday”的反复,可以使听众对歌词加深印象从而进行思索。

译者在翻译时考虑到整体的音韵整齐和歌词的意义,对这一修辞做了一定的移动和调整。如从歌词词汇意义上考虑,将“yesterday”一词的反复处理为“回到家”;因考虑音韵的原因,对句子结构作了调整,将“Country road.take me home”和“take me home.Country road”均处理为“乡村路,带我回家”。

歌曲翻译并非简单的语言转换,正如薛范所述:“原曲的曲式结构制约着译配词的句式结构;原曲的节奏决定着译配词的顿歇和句逗;原曲的旋律左右着译配词的声调和韵律。”(56)。因此,歌词的翻译应注重其文字美与音乐美。修辞在歌词中有着非常广泛的运用,它不仅可以通过各种韵脚增强歌曲的节奏感和整齐美,还通过各种词汇、结构修辞方式增强歌曲的文字美。从这个层面上讲,修辞在歌曲的翻译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决定着歌词翻译的成败。通过上述的分析,薛范先生翻译的Take Me Home,Country Road(乡村路,带我回家)尽管在一些细节方面,出于对意义和音韵的考虑,与原词有些偏差,但总的来说还是较好地再现了原词的风采。

四、结语

歌词翻译修辞在歌词翻译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介于中英语言中的修辞手法不尽相同,因此译者再翻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中西修辞异同,灵活采用增译、减译、重组及编译等方法诠释并再现原歌词,力求译文在译语歌手的演唱中达到与原曲最接近的演唱效果。

参考文献:

[1]陈淑华.英语修辞与翻译.北京:北京邮电学院出版社,1990.

[2]范家材.英语修辞赏析.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2.

[3]黄忠廉.变译理论.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2

[4]李程.歌词的英汉翻译.中国翻译23.2,2002:31-34.

[5]薛范.歌曲翻译探索与实践.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

[6]杨荫浏.语言与音乐.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7]曾茂庆.英语修辞鉴赏与写作.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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