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拆迁”的前提是依法拆迁
2015-09-10丁同民
决策探索 2015年1期
丁同民
郑州市在加快城市建设中努力实现“和谐拆迁”的实践表明,要做到“和谐拆迁”,一定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既然有法可依,那就有法必依。它既包括老百姓不能漫天要价,也包括政府在推进拆迁进度中,不应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首先,政府要依法拆迁,这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前提。其次,拆迁户漫天要价实际上是在利用政策满足私欲,不应支持。治理漫天要价可实行补偿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让老实人吃亏,更不能让“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否则,极易产生示范效应,不利于“和谐拆迁”。
“和谐拆迁”还贵在换位思考,拆迁方和拆迁户是矛盾的两方面,两者既对立又统一,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立、实现统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换位思考,政府要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想问题、找办法,拆迁户也应站在政府尤其是公共利益的角度提出自己的合理訴求。这一点,郑州市在拆迁中做得比较好,这也正是郑州市顺利推进城市化建设的一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