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 《光明日报》权力运行须制约和监督“两手抓”
2015-09-10
上海人大月刊 2015年12期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强调,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权力是把双刃剑。既要给权力放权,让权力实现合理、合规和合法的管理价值,实现权力的行政效能最大化,又要让权力有分寸感,让权力理性运行,敬畏权力。一方面,要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做到定位准确、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另一方面,要为各种形式的监督能够良好运行创造条件。支持人大及其他监督机构通过询问、质询、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方式行使监督权职权。要让权力主动接受监督,在对干部的评判体系中加入更多群众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