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出台新政策 与时俱进除隐患
2015-09-10办理结果
浙江人大 2015年11期
办理结果
代表意见如此集中,也说明了当地群众对此的强烈呼声。人代会闭幕后,海宁市政府领办了所有与农村危桥改造补助相关的建议,并要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经局等部门,第一时间摸清海宁市农村危桥的真实状况。
4月23日下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召开了农村危桥相关建议督办会,召集所有主协办部门共同探讨下一步办理举措。会上,承办部门均表示,目前农村汽车保有量逐年提高,桥梁损耗远高于从前,改造需求确实存在,补助也确有必要。可原文件出台较早,有关政策已不合时宜,应当重新制定一个更加切合实际的新政策。会上,各部门还就新政策实施方案进行了会商,反复探讨了对大跨径桥梁的评定标准等具体操作问题。分管副市长曹毅认为,农村危桥改造涉及公共安全,是“触底线”的事,政府一定要去做,而且要舍得投入。同时,市政府还鼓励民资造福乡里,参与小桥修建,政府部门则将重点放在大桥的维修和改建上。
6月9日,市府办再次召集各承办部门,与提出这些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当面对接,明确提出:市政府将根据最新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制定新一轮农村危桥改造的补助标准,按照危桥所在区域和桥梁规格,实行分类补助。
7月23日,《海宁市农村危桥改造财政补助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明确规定:桥梁跨度20米以下的,市财政补助1000元/平方米;20米至35米的,补助1200元/平方米;35米以上的,补助2000元/平方米。项目完成工程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由市财政按补助资金的50%进行预拨,工程交工验收后结清。
按此计算,新政策不仅没有降低补助力度,还在补助计算方式、操作模式上有了较大改进。 张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