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峰:“懒政怠政”是一种“慢性病”,需采取综合措施
2015-09-10
防止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原则,从多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要督查问责制,让慵懒干部如履薄冰,不能继续“混下去”;要健全考核奖惩制,切实达到让能者上、庸者下,勤者彰、懒者罚的目的。
如果说贪污腐败是治国理政的“致命伤”,那么,懒政怠政则是治国理政的“慢性病”。不管是“致命伤”还是“慢性病”,都会危及到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具体来说,懒政怠政给我们党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党的形象是通过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处事来体现的。身为国家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在其位,谋其政”,老老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为官一任,就应该造福一方,如果“拿着俸禄不干事”“吃人食不干人事”,那就是失职、渎职,是对自身责任的亵渎,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这样的干部,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而且更损害了党的干部整体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
第二,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是各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像个别干部那样,在其位不谋其政,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对有利于群众利益的事情不敢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敢管,最终只能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第三,严重影响“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梦的实现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我们各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奋勇拼搏去实现这一伟大梦想。如果我们的干部不能做到勤政廉政、敢作敢为,而是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那就很难做到带领广大群众去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第四,严重影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无论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还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举措,都要靠我们的各级干部带领群众解放思想、拼搏进取来实现,如果我们的干部消极怠工、懒政怠政,那就不可能承担起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重任。
防止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原则,从多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一方面,加强学习转变作风。通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进一步端正思想观念,转变思维方式,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清廉意识,发扬务实精神、进取精神、拼搏精神,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解决少数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不思进取、无所作为、懒政怠政等不良风气。
另一方面,实行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制是防止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有效措施。当任务目标确定之后,严格实行工作预决算制度,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分工,详细规划好实现目标的每一项措施,严格实行“定人、定质、定量、定时、定效”责任制,这是解决目标不明确、任务不具体、工作不作为、前进无动力和效果不显著的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
再一方面,实行督查问责制。确定了目标和责任之后,还要健全督查问责制度。为了确保每个干部自觉保持清正廉政精神,防止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不良现象,必须建立健全督查问责制度,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主评议和开通“懒官”投诉热线等形式,让慵懒干部如履薄冰,不能继续“混下去”;通过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实现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限制表彰提拔,直至坚决撤换,使懒官难过“督查关”“考核关”和“民主评议关”。
最后一方面,健全考核奖惩制。科学而严格的政绩考核和奖惩制度是防止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杀手锏”。为此,一要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标准。要围绕党性、职责、任务、目标等具体化履职标准,构建和落实目标清晰的评价体系,把好干部履职尽责标准关;二要加大奖勤罚懒力度。对那些确实政绩突出、勤恳干事的干部要进行鼓励,对那些懒政怠政、政绩平庸者要进行惩处;三要健全干部进退机制。通过严格考核制度,切实达到让能者上、庸者下,勤者彰、懒者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