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2015-09-10
【背景】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靴子”落地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文正式公布,明确提出“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此《建议》中明确提出的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也将成为该部“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改革任务。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方案,会有一个预告期,若干年以后开始实施。
【专家观点】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
当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经占全国人口的15%以上,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人口将占约30%,人们预期寿命也明显延长。同时,我国劳动力总量供给从2012年开始下降。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劳动者工作条件逐渐改善,越来越多的60岁以上劳动者逐渐具备继续工作的条件和愿望。从长远来看,我们面临较大的社保基金支付压力。渐进式延迟退休正是根据多方面情况,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做出的决策。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西北大学教授席恒
延迟退休必须与养老金制度改革配套进行,延长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同时降低养老金费率,才能保障个体养老权益。在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背景下,延迟退休年龄与降低缴费率、规范缴费基数、延长缴费年限相结合,才是推进目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政策应强化社会保障再分配功能,注重职业生涯中前期和后期平衡与男性女性间保障平衡。
【媒体观点】
《人民日报》:延迟退休政策要考虑公平与差异
一项公共政策,只有在设计的起点上就包含公平的理念,才具有操作上的可行性。制定延迟退休政策,不能一刀切,必须考虑到劳动人群的地区差异、寿命差异、收入差异、职业差异等因素。制定延迟退休政策,必须审慎,同时需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现有的劳动力供给潜力,比如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障碍,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等。
《工人日报》: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延迟退休应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才能达预期政策效果。当前我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核心变量有两组:一是费率与费基,另一组为工作年限、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养老金改革目标应是实现两组变量动态平衡。延迟退休年龄首先意味着工作年限延长、缴费时间和年限延长。只有将缴费基率降下来,才能维持个人利益均衡。
《中国经济周刊》:我国退休年龄调整宜“小步慢走”
从现实和国际情况看,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因而各国在推进延迟退休年龄中的许多经验和教训,给我们很多启示和借鉴。“小步慢走”是国外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普遍做法,即用较长的时间来逐步达到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目标。尽管节奏有快有慢,但总体上是逐步推进。我国也应参照每年延迟几个月的办法,用较长的时期逐步达到目标。同时,宜从目前退休年龄较低的群体(如女职工)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