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跨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13期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新规,7月1日起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现场交通违法即日起可在省外缴纳罚款。
当事人在上述6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東、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纳罚款。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热评】@婵娟千里:现在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们的交警部门、医疗部门迟迟不能实现管理的全国联网?其实这些都很好实现,只是有些部门不作为。(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