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竞争力论坛:寻找碳路未来
2015-09-10王芳
王芳
一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人类面临的两难选择,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人类终于找到了经济低碳化的道路,即将发展寓于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把环境保护寓于经济发展之中。应对气候变化,推行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可以说,绿色低碳转型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2月6日,一场关于“新常态下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样本与未来”主题论坛暨“寻找2015中国低碳先锋100”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经济日报社举办,本次论坛由经济日报社指导,《经济》杂志社主办,中经恒兴(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专家们从自身研究的领域,就低碳发展的政策、路径、法律和金融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推动中国低碳发展竞争力作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改革与创新是关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指出,所谓低碳发展,既要低碳,又要发展。低碳发展具有“三低”即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和“三高”即高效率、高效益、高循环两个特性。
低碳发展竞争力是可以衡量和比较的,分母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子是GDP,其核心含义是要提高单位GDP碳排放量。影响分母的因素主要包括,能源结构和能源利用的效率、产业结构,以及交通、建筑、生活方面的碳排放;而影响分子的因素,目前看来,除了原有的出口、投资、消费“三架马车”外,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多来自于大规模生产要素的投入,财税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制度甚至考核制度。
要想增加分子与分母的比值,降低单位GDP的碳排放水平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淘汰高碳产业,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增加森林碳汇,这些都是有效提高低碳发展竞争力的重要基本路径。
提高低碳发展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李佐军强调有以下6点:
第一,降低GDP增长速度的预期,追求可持续的、与潜在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的绿色增长率,如果还像以前一样,一味追求GDP高速增长,赶超发展,那么所有低碳发展的效果都达不到。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口吃,工业化和城镇化也要循序渐进向前推进。
第二,推进改革,不管是降低二氧化碳,还是提高产出,根本的出口在改革,尤其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推进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的改革以及与此相关联的财税制度改革。
生态文明制度的改革首先是产权制度,包括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环境产权制度;其次是相关市场交易制度的健全,例如,碳排放交易制度、污染排放权的交易制度、水节能交易制度等;再就是对重要资源能源的价格机制进行改革,要反映它的稀缺性,减少浪费,这是市场的3个最核心特点。
政府方面的制度改革主要有4个方面,一个是激励制度,其中最突出的是生态补偿制度;二是约束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最严格的环境审查赔偿制度,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生态红线制度,污染排放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等;第三就是监管制度,包括环境保护的监管制度,联防联控的机制;四是问责制度,干不好要问责,岗政同责。把这些方面逐步建立健全起来,低碳发展就会顺理成章。
第三,实施全面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碳的生产力都要依靠创新,包括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或服务创新,尤其技术创新是驱动低碳发展关键因素。
第四,转型,包括要素投入结构的转型、产业结构的转型、区域结构的转型、财富分配结构的转型等。
第五,加快考核制度,之所以将其单独列出来,是因为它太重要了。过去以GDP论英雄,没有人去追求低碳发展,如果将其切实纳入干部考核,必须追求低碳发展,政府就会带动绿色发展转型。
第六,形成全社会低碳发展共识,不要一提雾霾环境问题,都要归咎到环保部,所有的部门都有职责,我们每个企业、每个人在低碳发展中都承担着职责,所以正确的方向是要形成全社会广泛的共识,让每个主体自觉采取绿色低碳的行动,形成巨大的推动力,如此才能实现低碳发展,提高低碳竞争力的中国梦。
需因地制宜、全民参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周宏春着重指出,在绿色发展过程中存在误区,强调要树立实事求是的发展观和因地制宜的发展方式。
低碳产业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传统能源的高效、清洁、安全、可持续利用。周宏春指出,1995年以来,剔除中国因素外的全球煤炭消费占比保持了相对稳定,在20%上下波动。2013年,全球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上升至30%左右,其中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占到一半以上。在高效清洁利用的产业及其伴生产业中,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仍处于起步追赶阶段,因此要鼓励真正的创新。
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是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低碳必将在能源领域发生革命,这一点无庸置疑。目前,世界能源发展的方向是双轨并行,一条轨道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页岩气革命,能源向优质化方向发展,核心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另一条是以欧洲为代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革命,他们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
国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技术相对的成熟。但是我们大规模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条件还不具备,不可能一口吃成胖子,因此要特别强调因地制宜地发展。在没有掌握核心技术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盲目地上大项目,搞大跃进,依靠国家补贴形成低碳产业发展繁荣的假象,只能是劳民伤财。同时,在农村发展可再生能源一定要有农民的积极参与,让农民从中得到好处。
谈到低碳服务业,包括投融资、碳交易市场、产品的低碳认证等,周宏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碳市场的重点不在交易,需要对产品进行科学的论证,而非一哄而上地搞碳市场。
实现低碳发展是整个产业链的全面发展,既有认识的转变,也要有技术的支撑,统筹规划,更主要的还需公众参与,只有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低碳产业才能真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先锋。
城市要有低碳规划
湖南工业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院长、全球低碳城市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周跃云强调了城市低碳发展中基础性规划、目标及方法的重要性。他指出:城市的低碳规划是在经济新常态下,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很重要的一种手段。
城市低碳发展规划是对区域低碳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围绕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等领域进行较为系统的基础性规划和多个部门的专项规划。
城市低碳发展规划的目标从短期来讲,就是在保证城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下,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结构,控制或者减缓温室气体的排放。从中长期来讲,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探索有效的城市低碳转型模式,消减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从低碳发展的长远来看,一方面是要注意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第二个就是要构建以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城市低碳排放特征的产业体系。
在城市低碳发展中,污染场地修复成为一个重要的方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总工程师宋云对污染场地的现状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污染场地在得到修复的同时还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以北京宋家庄为例,从2006年、2007年修复后实现土地增值,并且随着公交枢纽、地铁站的开通,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整个修补跟最后土地再利用是结合在了一起,土地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低碳城市就必须要低碳建筑。
总结国内外成功经验,鼓励棕地再利用,明确法律引导,使用财税激励,协调各方及公众参与,促进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生态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
宋云认为,今后的场地修复市场需求依然旺盛,政府给政策,企业和金融公司可以积极参与,废地就可以变成花园。
气候变化需法律保障
低碳发展离不开金融环境建设,以规范市场行为,调节价格。与此相关的气候变化也离不开法律建设。对此,北京环境交易所发展研究部主任綦久竑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政策法规部博士丁丁总结了最近一个阶段的工作进展,并对各自研究领域的未来,提出建议和期许。
綦久竑指出,在经济新常态下,环境成本要纳入到企业的内在成本结构中去,碳税和碳交易正是企业承担环境成本的一种方式,也是促进高碳产业转型、低碳产业盈利的一种模式。2016年,要建设全国性的碳市场,2018年到2020年左右,要实现成熟运转。北京碳市场在中国还是一个婴儿市场,但对我国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发挥的作用巨大。因此从盘面上来看,虽然个子小,但未来大有可为。
丁丁在谈到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发展的法律推动时说,气候变化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众多,在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气候变化法应该如何定位,立法空间如何甄别,以何种方法实施等,迫切需要深入探索,明确各方面的权利责任关系,立法者也面临很大挑战。她主张将宏观的问题与微观的问题衔接起来,既要鼓励企业持续地投入动力,又要使国家的政策真正落地,在法律上都要有相应的体现。她同时希望在气候变化立法工作过程中,能够实现全过程透明,将立法工作的进展在网上实时公开;希望在2015年看到气候变化法通过;希望为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支撑的同时,能够为法制建设提供较好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