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夜间搜索执法行动
2015-09-10朱江明
朱江明
近日,河北沧州肃宁县发生一起特大枪战案,造成两名警员和多名当地群众伤亡。6月8日晚当地西石宝村村民刘双瑞持一把双管猎枪,对本村3户人家开枪行凶,并在逃窜过程中又作案行凶,造成两名村民死亡3人受伤。在抓捕过程中,肃宁县公安局政委薛永清、辅警袁帅被犯罪嫌疑人枪击致伤,抢救无效牺牲。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双瑞围堵在其老宅院内。9日凌晨5时许,发现刘双瑞死亡。
当时刘双瑞枪杀多名村民后警方赶赴现场并且将其包围在空置多年的老宅中,随后爆发了第一次枪战。枪战中两名警员负伤,其中一名辅警伤重不治牺牲。第二次则在凌晨5点,带有盾牌的特警到位后警方再次发动攻击,这次刘双瑞躲在屋顶开火打死了政委薛永清,随后警方开火还击,最终将其击毙。值得注意的是,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警方在第二次枪战开火后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命中,后来才发现刘双瑞已经死亡。
从牺牲的辅警携带警犬来看,第一次枪战基本可以确定是夜间遭遇战。因为警犬主要的工作就是搜索、侦查,形成包围之后警犬的作用有限。任何时候,搜索中遇敌都是整个枪战过程中最危险的部分,尤其是对方非常熟悉村庄地形且精神有问题,持有的武器又是非常适合近战的双管霰弹枪,近距离连续射击两发可以封锁整个街道。
在黑暗中搜索匪徒,是非常典型的暗光环境战术。FBI统计数据显示,从1995至2000年5年间,65%的殉职警察出事时间在晚间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之间。在这种环境下的搜索行动,对于低训练度的中国警员而言是非常危险的。
美国军警对于如何在黑暗环境下搜索、前进和突击,有着成系统训练的战术规范。美军凭借强大的技术力量,夜视器材已经普及到了每个单兵,黑暗环境下的战斗主要通过夜视器材来完成。当然对于警察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从国内现状来看,只有少数精锐部队才能普及装备夜视器材,基层公安根本不可能做到使用夜视仪执法,因此这方面可以不予考虑。
在同样没有夜视仪的情况下美国军警还掌握了利用战术手电、探照灯进行夜间搜索战斗的技术。美国军警发现,强光战术手电不仅能够在夜间帮助警员找到目标,同时发出的高强度光亮还能够对目标造成极大的震撼。现代战术手电在近距离甚至能够让罪犯短时间致盲,或者因为强闪光而产生眩晕的感觉。这使得警员能够在实战中获得巨大的优势。因此所有警员必须接受战术手电搭配枪支的夜间射击训练,从而提高在夜间枪战中的生存概率。
我国暗光环境战术训练和装备严重不足,尽管公安部2002年列装的警用八大件中,有配置警用强光手电。据笔者了解,公安部门实际上并没有展开手电的战术训练,也缺乏相应的教材。除了极少数特警能够接触到这种技术之外,基层对夜间搜索和作战的知识几乎为零。
战术手电射击法的基本要求就是,在搜索前进中手电的光照点能够与手枪或者步枪的弹着点同步,也就是说所照即所射击。除此之外,还必须避免对方看到亮光后先发制人,因此需要受训者灵活掌握各种射击动作,和握持手电开关亮光的技术。美国警员利用手电作战最基础的夜间战术训练,要求警员至少要完成20个课时以上的动作练习,训练全程在能够保证安全的低光照度射击训练室完成,警员至少要经过三次实弹射击演练,并且成绩达标。在中国具备这种训练条件的警察部门几乎没有,因此夜间搜捕行动也就变得异常危险了,造成伤亡也就完全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