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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合法”破冰不易

2015-09-10郭梁

民生周刊 2015年19期
关键词:交通委私家车租车

郭梁

现在互联网约租车已经成为很多人出行的习惯了,又方便,服务又好,又经济实惠,还不浪费资源,毕竟是多方获利的事,为什么要阻止呢?

2015年10月8日,对于亟待打破多年沉疴的国内出租车行业来说,是颇具纪念意义的一天。当天下午,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首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证,意味着互联网约租车这个“新鲜事物”完成了破冰之旅。

在滴滴快的拿到官方认可的经营许可的同时,最值得关注的是今后互联网约车行业要以何种模式融入到大众的出行中。对此,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和滴滴快的CEO程维都提到了一个概念——“阿里巴巴模式”,类似于由淘宝负责淘宝卖家的管理。不同的是,对于滴滴快的,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如果专车出现不合规等问题,平台方有连带责任。

“网络约租车上海模式”出炉两天之后,国家版的出租车改革方案也于10月10日正式发布,并开始向社会征集意见。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中明确提出: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即个人使用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不允许成为网络约租车。这一规定,给刚刚在上海获得合法营运资格的滴滴专车泼了一盆冷水。

滴滴破冰缘于创新

事实上,从滴滴、Uber、神州租车等互联网约租车开始在北上广逐渐盛行之时,关于未来网络约租车平台是否将会合法化的讨论就已经展开,而经过长达近一年的讨论、制定方案,才由上海市率先试点。

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表示,“约租车‘上海模式’概括起来就是鼓励创新,依法合规。”他说,所谓鼓励创新,一是错位竞争,二是优势互补,三是和谐发展。所谓依法合规,就是车辆规范、人员规范、服务规范。“上海交通部门的态度,历来是鼓励创新,因为是在‘互联网+’、在共享经济背景下的一种业态,我们鼓励。”孙建平说。

滴滴快的CEO程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这个“上海模式”是滴滴快的和上海交通主管部门共同组建工作小组制定出的專车试点方案。“方案研究从(今年)5月开始,一直到9月16日,颁发了中国也是全世界第一张专车合法化的牌照。”程维说。

早在4个月前,上海市交通委与滴滴快的就在出租车业务方面进行过合作。6月1日,上海市交通委、四大出租车企业代表和滴滴快的联合建设的“上海出租车信息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这是第三方打车软件第一次正式与官方合作。滴滴快的也同时在上海试点托管出租汽车个体户的海鸥滴滴服务社,开创出租汽车个体户托管的新模式。

在滴滴快的进入上海以后,交通委发现“资源配置的效率大大提高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所以一起建立了上述平台,现在,随着第一张许可证的颁发,上海互联网约租车行业到了解决其他问题的时候。“现在还需要去进一步摸索,包括对平台的细节管理,对运营车辆的数量把控,对从业人员的服务规范等等,都需要逐步制定规范,逐步去完善。”程维补充道。

私家车获准加入经营

除了向滴滴颁发经营许可之外,此次“上海模式”最大的突破在于绕过了私家车能否做专车这个棘手的难题。孙建平表示,按照目前的法律不允许私家车做专车,但符合标准的私家车就可以获得运营资质。

不过,孙建平也指出,政府对平台的要求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平台上的车辆如果有超过4%的违章率要进行处罚,未来主管方不会具体去管每一辆车,而是去监管平台。如此做法,实际上是形成了类似现在工商管理部门——淘宝网——淘宝商家的关系,也就是说,交通管理部门今后要监督、管理约租车平台,而约租车平台则要担负起对专车司机进行审核、监督、管理的责任。

此前,对于互联网约租车合法化方案的讨论,业内人士和舆论各界普遍猜测将会对私家车的属性进行约束,即私家车要想加入专车经营,必须将“非营运车辆”属性改为“营运车辆”属性,同时要与传统出租车一样实行强制8年报废。不过,“上海模式”却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对此并未做出强制要求。这意味着,私家车在上海参与专车运营,不需要把车辆的性质从“非营运车辆”改登记为“营运车辆”。这一规定对于专车司机及其约租车平台来说都是利好。因为一旦车辆性质变更为“营运车辆”,车辆使用年限恐受限,到期也必须报废,大部分私家车司机可能因此打退堂鼓。

此外,这次滴滴快的获得的经营许可,其范围只包括专车,低价专车(也就是平时常见的滴滴快车)不包含在内。对此,上海市交通委的解释是,约租车的价格要高于出租车,保持出租车原有的客源不被低价专车所抢走,同时也照顾到了出租车司机的情绪,实现了错位竞争。

国家版改革方案泼冷水

当滴滴快的获得上海市合法运营许可证的消息传出,迅速引起全国各大城市的强烈反响。可数百万以私家车加入到互联网约租车行列中的专车司机、快车司机们还没有高兴两天,国家版的出租车改革方案就出炉了,而这一方案则明确指出:非营运性质的私家车,将不允许成为网络约租车。

“上海模式”出炉后,滴滴出行APP的司机版连续两天多次播报这一新闻,“具体内容记不清了,但滴滴播报里把这个消息是描述成‘喜大普奔’的。”北京司机霍师傅对《民生周刊》记者说。

谈及未来是否有可能其他城市也能实现专车合法化,霍师傅说:“现在‘互联网+’的趋势越来越难以阻挡,我相信等来这一天不会太久。不管如何,现在互联网约租车已经成为很多人出行的习惯了,又方便,服务又好,又经济实惠,还不浪费资源,毕竟是多方获利的事,为什么要阻止呢?”

专车从业者的看法代表了很大一部分民众,但目前由私家车为主体的互联网约租车的确还存在隐患,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业内专家指出:“营运车辆要比非营运车辆有更高的保险要求,有更频繁的车辆检测要求,以及更严格的车况要求。”

当前一些专车平台或宣称其为信息平台,或自定性为汽车合乘平台,而不承认在提供运营性质的运输服务;若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对财产损失、乘客伤害、第三者伤害、司机伤害等均难确定法律上的责任主体;平台企业普遍将司机界定为独立承包商而非雇员,逃避了保险、税收等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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