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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的音乐梦

2015-09-10沈寅飞

方圆 2015年21期
关键词:法理学文工团国华

沈寅飞

10月26日下午,北京刮起了6级大风,而我正计划去采访一位90岁的老法学家孙国华,本来料想这样的天气下,老人不可能会有室外活动。但是当下午两点拨通了老教授家里的电话说明来意之后,老人却表示需要去医院取药,时间推迟到晚上6点。

到了西四环附近的人大家属院,我见到了满头银发但笑容可掬的孙国华教授。孙国华身上有多个头衔: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的创建人、中国第一部法理学统编教材主编和编写人、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老人一直微笑着,没有一点摆架子的感觉,“你问吧,我有问必答”。

对于这样一位在法学领域有着深厚造诣的教授,原本预想他应该是从小喜爱律法或者受到先辈熏陶。可是问到老人求学经历的时候,他的回答很让人诧异,孙老说:“我1946年考入朝阳大学司法组,但是我并不喜欢这个法律,内心一直希望成為音乐家,只因为这里给了我公费的名额。”

孙国华先生1925年4月出生于山西省阳高县一个小集镇(现属河北省阳原县),年仅16岁的他,告别了家乡和亲人,来到北平求学,就读于北平汇文中学,在这里他接受了系统的中学教育,然后阴差阳错地考入当时法科最负盛名的朝阳大学。

进入大学后,孙国华一心想要转学音乐,他自己联系的北师大音乐系,却因为当时的学生运动久久不能如愿。后来朝阳大学并入人民大学后,他又积极地参加了人大文工团,以为可以在文工团学到关于音乐的知识。“谁知道去了之后,自己却成为了文工团其他人的音乐老师,甚至需要向他们介绍冼星海是何许人也。”孙国华说。

后来,孙国华仍然没有死心,他自己辗转联系了天津音乐学院,当他正准备出去圆自己的音乐梦时,人大迎来了苏联法学专家传授法学知识。孙国华因为有法律学习的经历,无奈只能“服从组织分配”,成为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习法学理论的第一期研究生。“或许学习法律也是真善美吧!”他这么安慰自己,也这样走上了近70年的法学研究之路。

整个采访过程中,孙国华谈论的他自己学习、研究法律的故事并不多,反而在他谈及自己的音乐梦想时语言却显得格外的畅快,或许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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