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关爱体系
2015-09-10李中斌彭琳
李中斌 彭琳
借助政府、企业、社区和慈善机构的力量开展社会关爱工作,加快构建我国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关爱体系,提高国民凝聚力和幸福感。
老年人、幼儿、妇女、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是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全社会应加强对这些群体人员的关爱,借助政府、企业、社区和慈善机构的力量开展社会关爱工作,加快构建我国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关爱体系,提高国民凝聚力和幸福感,进而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国际医学研究机构对社会关爱的定义是:从长远角度为那些由于生理能力或心理能力障碍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多方面连续性的服务。服务提供者包括机构和家庭,服务包括现金支持,也包括家庭成员和机构专业人员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帮助。
社会关爱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产物。随着人口生育率下降、老龄化日益严重和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全社会对长期关爱的需求十分强烈,只有通过社会化、制度化的安排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化解社会风险。同时,经济相对发达也为化解这一风险提供了可能。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关爱体系,有利于提高全体国民的凝聚力和幸福感,引导群众实现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个人价值与国家价值有机统一,最终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社会关爱体系的问题
笔者认为,我国社会关爱对象可分为五类,分别是老年人、幼儿、妇女、残障人士、低保户。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还是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
因此,需要社会关爱的对象分布范围广,数量大。目前,我国尚未构建统一的社会关爱体系,仍是单一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且现行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不够完善,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关爱体系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社会关爱对象虽然覆盖面逐渐广泛,关爱对象也有所扩大,但关爱对象群仍不全面,有的地区重点关注退休老年人,有的地区只关注低收入家庭,有的地区虽然关注点较为全面,但涉及人员不明确。一套完善的社会关爱体系应该包括老年人、幼儿、残疾人、妇女、低收入家庭,甚至医生、警察等特殊职业群体。
现行的社会关爱制度都是单一运行,如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慈善机构等都是分散管理,相互之间缺少衔接和配合。因此,很多民间关爱制度体系因未得到政策保护而瓦解,单一保障水平又偏低,且保障效果不明显,无法适应社会需要。企业原本应是关爱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各类企业并未真正参与到关爱行动中,未能形成合力。
在我国,上至政府部门下至社会各层,对社会关爱都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和相应的规划,很多人不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甚至连自己的事也不关心。只有少部分企业通过捐助贫弱、援助地方建设回报社会,大部分企业仍很少涉足慈善。某些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甚至利用部分劳动者的无知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妇女权益、儿童权益未得到保护,例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使全国6000多名儿童深受伤害。
此外,我国现行的对老年人、幼儿、妇女、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法律法规制度并不健全,导致社会关爱缺乏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有针对60岁以上人群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针对残疾人的《残疾人保障法》,但这些法规与现行法律的一般规则一致,“如果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犯罪就要加重处罚”这一条款并没有明确立意,部分法律法规不能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群体并未纳入保护范围,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法律运行中受到某些强大利益群体影响,阻力重重。
构建社会关爱体系的六项对策
结合我国内地社会关爱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社会关爱体系的启示,笔者认为,我国应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关爱体系,具体对策如下:
一、对老年人的关爱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关爱老年人成为一项非常具有社会意义的事业,但也面临许多挑战。
关爱老年人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其一,提升全社会对进一步强化老年人精神赡养和亲情关爱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列入养老服务及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老龄化推进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二,加强社区文化娱乐设施等建设,优化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老年人社会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参与积极性、参与程度及活动效果。
其三,帮助老年人实现自我需求与人生价值。帮助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这是最高层面的精神需求。要在舆论营造、信息引导、制度安排、政策扶持等方面,为更多的老年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发展、实现自我需求和人生价值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其四,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老年观和乐观豁达、知足常乐、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将空巢、特困等老年弱势群体放在精神关爱的优先和重要位置,使他们与其他老年人一样安享晚年。
二、对幼儿的关爱对策。
对待幼儿,学校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主动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问题,尽量做到宽容过失,妥善处理。对于贫困家庭的子女,学校应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增加助学金发放力度,简化助学金发放手续,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扩大受益者范围。此外,还应加强对儿童身体健康关爱,提高家长的保健知识,发放儿童定期体检保健卡,全社会共同努力降低婴儿死亡率。
三、对妇女的关爱对策。
对妇女的具体关爱措施如下:首先,对妇女工作多关心、多扶持,搞好跟踪帮助。根据部门、单位和女性“一把手”工作情况,加强培训和锻炼,配强班子、优化结构,使她们尽早进入角色,打开工作局面。从源头做起,从一般干部到科级干部,再到处级干部,逐级培养,梯级递进,积极储备年纪轻、知识层次高、有潜力的优秀女性人才。
其次,关爱妇女健康,工会、妇联、防疫站、计生服务站等可组成妇科病普查小组,为妇女免费定期体检,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为妇女建立健康档案。此外,保障妇女权益不受侵害,通过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婦女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维权常识》等,了解妇女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四、对残障人士的关爱对策。
我国残疾人口规模大, 社会面临的伤残风险增加,残疾人口进入增长时期。而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发展处于初始阶段, 除了残联统一规划、有限的几个机构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外, 针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培训、教育和实践非常薄弱。具体措施包括:统筹规划,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与训练;注重和残障人士交往的礼仪,懂得尊重他们,如和聋哑人交流要与其对视;不用简单粗暴的行为帮助残疾人, 要给他们自己足够的主宰能力,如用敲击物体发声的方式向盲人传达信号比直接牵引更恰当。
五、低保家庭关爱对策。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对象覆盖面越来越广,但在保障对象、救助方式、资金筹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提高城市低保制度的有效性,亟须健全低保对象进入、退出机制,发挥低保救助金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其他救助方式的辅助性作用,完善救助发放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方式。政府应在理念、制度、政策、法律、运作机制等各方面及时调整与创新。
六、完善的社会关爱体系。
一个完整的社会关爱体系包括社会关爱的提供者和接受者,提供者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社区、企业和慈善机构等,接受者包括老年人、幼儿、妇女、残障人士、低保家庭等。社会关爱的提供者分别赋予不同的责任,而且彼此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其中,政府和社区在社会关爱体系中承担的责任较大,政府部门既要对关爱政策进行规划、推动,也要完善社会保障,建立社会监督窗口;社区则最贴近民众,是社会关爱实现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