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生2017年起免学杂费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22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改进公共服务措施,以持续简政放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部署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决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会议决定,一是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經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二是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热评】@燕瑀振家:体现了政府对教育尤其是贫穷地区教育的关心。前一段时间看到新闻说今后有条件要实行全国高中义务教育,不管这样的目标有多远,总还是看到了政府改善教育的决心。(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