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将可异地换补挂失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22期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見》)。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热评】@新华七村社区民警:许多人有过这样的遭遇:身份证丢了、到期了,补领、换领时还得回老家一趟,费时费事。今后,即便不在户籍所在地,也可以轻松换领、补领身份证了。(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