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混沌,治理不能混沌
2015-09-10胡印斌
胡印斌
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理应有明确的权责归属,该谁的责任谁承担。如果总是习惯性地搞“全民治霾,人人有责”那一套,非但不能驱走自然之霾,亦将增加社会之霾。
2015年最后一个月份,注定是一个混沌之月。12月2日,一阵风吹跑了盘踞京津冀多日的雾霾;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再遭重污染天气。而据中国气象局消息,14日至16日左右,华北等地还将迎来严重雾霾天气。
经历了此前几年的折磨,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窗户外面那种昏黄的天气。即便需要出行,也不过是像影子一般面无表情地飘来飘去。看网友晒出的照片,雾霾中游走的那些人,甚至如鬼魅一般飘忽不定,有一种新生代青年喜欢的惊悚感。
然而,生活远不如网友编排的那么轻松。与其说雾霾中的人们是在搞笑,还不如说是在刻意制造疏离感以暂时脱离现实的压抑。混混沌沌中,无法抽离的是彻骨的无力。力量在哪里?一在现实的治理之道,即有关部门究竟采取了哪些措施治理雾霾,洁净天空?再就是未来的预期,即社会公众对于蓝天的预期是怎样的,未来会好些吗?
这些问题都不好回答。至少就目前而言, 雾霾的具体成因是什么,治理路径又是什么,谁该为之负责……无论是简单的乐观派,还是沉重的悲观派,恐怕都很难给出明晰的说法。
明面上各地各部门都很努力,雾霾来袭,先是环保预警,然后就是车辆限行,接着还有执法检查什么的,只是,这些措施更像是某种程度上的例行公事:查了几天,也没查出个头绪,结果从内蒙古高原吹来一阵大风,立马风和日丽。这未免让人怀疑,现实中的种种应对措施,是不是太急就章了?如果平日里沒有什么努力,只等霾来才“应急”,只能算是“急应”,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比如,平日的社会政策鲜少考虑城市的交通规划和环境容量,不断刺激民众购车,而一旦雾霾来了,却又先拿车辆限行开道。又如,平常时候,各地均剑拔弩张地争抢项目,圈占良田搞开发区,及至污染超标,再来限产、关停,未免仓促,既有违人情之常,也是违法行为。为什么不能通盘考虑、标本兼顾呢?
作为一种环境现象,雾霾的生成自有其孳生及长期加剧的增量过程,现在需要做的,同样应该是以不间断的政策干预、弱化、递减乃至消除雾霾。这个过程可能有点长,但绝非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是事到临头随便抓挠几下就能奏效,而是应该有清晰的治理方略,近期努力方向、中期治理目标、远期治理规划等等。而且,绝非就治理谈治理,而应该纳入到整个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很多时候有些地方政府的举动十分搞笑,比如动不动就搞洗城治霾,好像不如此就不能表达重视。说到底,这些所谓的“应急之举”,应的不过是头顶上的官帽子之急,而非真正的环境治理。
雾霾混沌相连,治理却不能混沌。鉴于雾霾在公众生活中日渐“常态化”,则相应的治理非但不能短视,更不能麻木,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理应有明确的权责归属,该谁的责任谁承担。如果总是习惯性地搞“全民治霾,人人有责”那一套,非但不能驱走自然之霾,亦将增加社会之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