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禁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23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规定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意见》指出,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可适当放宽进站条件。对于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意見》强调,应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