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
2015-09-10
羁押必要性审查 挽救了一个家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检察官热心相助,我的家庭可能就真的毁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男子樊斌握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刑罚执行科科长丁万林的手,激动地说。
2015年40岁的樊斌,十多年前到了村民刘丰家做了上门女婿。因为家庭琐事,樊斌常与刘丰及岳母王英发生口角。2015年6月2日下午,樊斌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双方纠缠过程中,樊斌顺手捡起一根木棍向岳父母二人一阵挥舞,当场致王英颅内出血,刘丰左膀骨折。事情发生后,王英、刘丰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樊斌的刑事责任,而樊斌的妻子也吵着要离婚,樊斌则主动到警方投案,警方遂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樊斌立案,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2015年7月16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樊斌提起公诉。
淮安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法院立案庭经初步审查卷宗发现,樊斌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单处罚金。鉴于其有前科,加上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淮安区法院决定改变强制措施,将其逮捕。樊斌被收监后,淮安区检察院刑罚执行科科长丁万林在例行巡查时,发现樊斌在监舍内唉声叹气,精神不振,便找樊斌谈心,得知情况后,丁万林又调取卷宗查看。经审查认为,虽然樊斌有前科,但该案系家庭矛盾引发,案发后,樊斌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樊斌能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完全可以保住。相反,樊斌如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他很可能被判实刑,那这个家真的就散了。于是,丁万林立即与樊斌岳父母取得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多次找樊斌谈心,帮助其解开心结,使樊斌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开始衷心悔悟,决心保住家庭,给年幼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经过多次努力,樊斌岳父母家终于被检察官的真心感动,决定谅解樊斌,并自愿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同时,樊斌的妻子见孩子日日思念爸爸,心也开始软化,希望樊斌能尽快走出看守所,一家团聚。
据此,淮安区检察院立即向淮安区法院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认为被告人樊斌因家庭纠纷致被害人王英、刘丰轻伤,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樊斌在案件中无其他从重处罚情节,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大,被告人樊斌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对其改变强制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或影响诉讼的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认为樊斌已无羁押必要性,建议法院为被告人樊斌变更强制措施。
接到《建议书》后,淮安区法院经审查,采纳了淮安区检察院的建议,对樊斌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重获自由后,樊斌回到家庭,衷心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得到家人的谅解。日前,淮安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樊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拿到判决书后,樊斌非常激动,特意来到淮安区检察院刑罚执行科表达深深的謝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文/张士海 咸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