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贪官出狱后

2015-09-10杨江

新民周刊 2015年23期
关键词:阜宁县受贿罪贪官

杨江

把老虎苍蝇关进笼子,往往被理解为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其实不然,这“最后的一公里”可能恰恰是在贪官出狱后,如果出狱后的贪官还能找到贪腐的“组织”,继续享用此前贪腐的“福利”,就会弱化反腐败的成效,强化腐败利益集团对反腐败的抵抗,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更会影响到人们对反腐败、对司法的信心。因此,反腐败必须延续到贪官出狱后,彻底斩断腐败的退路。

“恩公”为何受追捧

相比较贪官落马、受审时较高的曝光度而言,入狱后贪官们的服刑情况则鲜有披露,出狱后的状况则更为显得神秘,这是因为贪官出狱后大多数都比较低调,加之出狱后鲜有追踪,往往消失在公众视线中。

要说贪官出狱后的众生相,记者首先想到的就是前几年一个影响力甚广的谬传,本刊当时也曾关注过。这个传闻说的是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他2006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结果服刑仅仅5年,在2011年10月就被假释出狱,出狱后当地的官员、知名人士和煤老板争相迎接,门庭若市,其礼遇犹如英雄凯旋。贪官出狱有如“王者归来”,是对反腐败莫大的讽刺。一时间社会哗然,谴声如沸。山西省迅速回应,假释出狱是真,受欢迎是假,没有山西的领导干部和煤老板去看望。

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多次获得减刑,2010 年提前走出了监狱。

既然是谬传,公众为何笃信?实则因为“王者归来”这样极端的案例虽然闻所未闻,但出狱的贪官有如“恩公归来”,从而受到过去曾得到其帮助的老板甚至下属的礼待,这既符合逻辑也符合现实。贪官在法律上被“打倒”了,但在人情世故里,他也许还是一个“恩公”,出狱之日,可能也就是其此前腐败关系网的“回归日”。

一方面,贪官出狱后,一些利益集团会通过其向在位者秀“义气”,展示自己不是过河拆桥、忘恩负义之人。比如浙江宁波象山县就曾曝光过一个令人诧异的现象,一些贪官出狱后居然收到了原行贿人送来的巨额“坐牢补偿费”,其中一位李某在收受王某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在王某竞标承包工作中给予额外照顾,李某因受贿被判处5年,出狱后,王某提出给李某数百万元补偿。

这样的案例还不是某一个地方的个别现象。原江西省吉安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龚伏金,2005年10月因受贿罪被判处2年,2个月后,龚伏金获准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出来数日后,李某为了感谢龚伏金,送了1万元为其“压惊”。2008年,龚伏金出狱,李某再次以补贴购房和孩子读书为名,送给龚伏金2万元。

对所谓的“坐牢补偿金”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贪腐分子已经服刑,被开除公职党籍,也没有继续为行贿人利用职权便利谋取利益的可能,构不成受贿罪。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构成受贿罪,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受贿数额”。

一些出狱后的腐败官员之所以敢收受好处,是认为自己属于“无党籍、无公职”的人员,不属于受贿。龚伏金就是如此,结果被判定受贿,出狱后再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像龚伏金这样被再次认定受贿而服刑的情况比较少见,较多的是贪官出狱后得到商界“朋友”的“帮助”,在企业担任顾问,或者一起做生意。记者早年曾认识一个乡党委书记,因为受贿罪被判刑,后来假释出狱,其原先担任领导时照顾的一些企业家纷纷伸出“援手”。这名出狱后的官员先是在一家企业内担任顾问,后来干脆和一名企业家联手开办了一个木材厂。这样的案例还真不少。其实“仗义”的企业家门考虑更多的则是贪官以前的关系网,一些曾受贪官提拔的官员,也会把贪官视为“恩公”,遇到给企业当顾问来打招呼的前领导,会提供便利。

原珠海市工商局局长钟维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2000年,钟维顺因受贿罪被判刑15年,2009年提前出狱后没多久,就给“旅游黑店”当起了“顾问”,利用自己任局长时的关系,帮人“牵线”结识工商局工作人员,并将执法部门的动向第一时间通报给违法者。

因此,贪官服刑出狱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垮台,腐败可能还会延续。要彻底铲断腐败利益链,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让官员出狱后也无法享用腐败的福利。

权力“惯性”的庇护

2012年,本刊曾曝光了一起体制内给刑满出狱的贪腐分子提供“安置待遇”的荒谬案例。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被举报2009年以政府公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04年11月11日前缓刑人员重新安置操作办法》的形式,对61名缓刑期满人员进行重新安置工作,当地县政府机关党委、城管局、县建设局拆迁办、阜城镇政府、水利局等多名缓刑人员获得安置,而这61人中多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受贿获刑人员。经本刊当时调查,还存在一些人员安置后不到单位上班吃空饷的情况。

阜宁县后来回复,称该县是按照江蘇省人事厅苏人通【2004】237号文件规定执行的。然而,苏人通【2004】237号文件规定的却是:“凡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其职务应自然撤销,并予以辞退;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应予以解聘或辞退。”

这份文件规定,在2004年11月11日下发之前宣告缓刑的“可按上述规定执行”。这个“可”原本指的是可“辞退”、“解聘”,但是到了阜宁县,却被理解为“没有不予以重新安置的硬性规定”,“可辞退”最终被执行成了“可安置”。

阜宁县这样的做法与反腐败的精神背道而驰,失了民心,也把自己推到了被动的境地。国内一些地区也零星出现过出狱后的贪腐分子或换个“马甲”或换个岗位继续回到体制内的事件,但像阜宁县这样以政府名义大张旗鼓的实属罕见。

贪官出狱后继续享有权力的惯性,彰显出权力的蛮横,原镇江市京口区区长沈柯章是一个典型。2001年沈柯章因向时任京口区委书记秦光华夫妇行贿,并挪用公款50万元给秦光华妻子承包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而被一审判刑9年,后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改判为两年,出狱后,沈柯章开办了一家公司,风生水起。2009年,沈柯章的公司被曝光在京口区一座水库上挖低水库堤坝,违规修建了一座别墅。水利部门多次前往现场责令停工,甚至派出的人员与施工人员还发生了冲突。但是最终违建还是建成。

直到一年后,被媒体批评曝光,违章建筑在当地政府多个部门的联合执法下才被拆除。然而,一个刑满释放的贪官何以有这么大的能耐令人遐想。

2012 年7 月21 日,出狱后的张二江应邀出席周南文化沙龙,主讲“中国贵族精神”,受到听众欢迎,讲座结束后纷纷购书要求签名。

“告老还乡”归于安宁

出狱后回归平民生活的官员也是一类,比如曾经闻名全国的“五毒书记”张二江。2002年,张二江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二审改判为15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张二江多次获得减刑,2010年提前走出了监狱。出狱后的张二江淡出了公众视野,2012年,他曾接受过一次媒体采访,反思说:“《增广贤文》说官场人情薄如纸,一张更比一张薄。信哉!我入狱10余年,少有曾经与我过往甚密的下属或者同僚来看我。”张二江还回应了媒体报道中所谓自己共有107个情妇的问题,说自己家庭婚姻不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有一个女朋友,任期内也和其他女性发生过关系,但只有12个。

出狱后,张二江住在了偏离中心城区的一套别墅,这套别墅是一位大学同学借给他住的,感情生活方面也是零。媒体当时报道,张二江每天主要的时间花在读书和写作上,偶尔参加一些朋友的饭局,至于生活来源,来自在一个民办大学兼职当老师,拿点基本生活费,身体治病需要钱,很多时候靠朋友救济。

相比在位时的权集一身、众星捧月,落马、出狱后的这些官员显得比较落寞。记者认识的原江苏省委某官员,因为犯错误落马后回到了家乡,那情形简直就是从天上掉到了地下。在位时,这名官员因为是在省里当官,被家乡的父母官视为红人,记者曾目睹其父母家门庭若市,胞姐胞妹、姐夫妹夫等一律仕途发达。因为他的如日中天,父母姐妹对乡邻较为跋扈,村民们是敢怒不敢言,都在心里咒骂,父母家中的鸡鸭不知道被毒死多少次。落马后不到一年,这些亲戚全部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离婚后结识的女友也分手了,村民大快,甚至有人放了鞭炮。

今年春节期间,记者再次见到这名落马官员,他已蓄起了满腮的胡须,脸上再无往日的风光,家人也收敛了,轻易不出门,后来听说他已搬到市区一处没有熟人的地方,开了一个小百货店赚钱维持生计。

落马官员中,也有迅速调整好心态,重新找到人生定位的,比如记者曾采访过的原湖南临湘市副市长余斌。2005年,余斌因为受贿9.5万元,另有10万元违法所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和其他受贿案不同,余斌承认自己收过他人钱财,证明其中10余万元已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因为用受贿所得来做慈善公益,余斌案当时颇受关注。记者与其经商的弟弟一直保持联络,听闻余斌获刑后迅速调整好了心态,远离了原先的圈子,重觅生活,甚至还办过一段时间的养猪场,有得意亦有失败,但总算找回了自己。

当然,更多的官员因为心理落差、人生角色的重大转变,加之年纪大了的缘故,彻底退出了名利场,退出了公众视野,比如浙江省政府原秘书长冯顺桥。

2008年,冯顺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后减刑假释。2011年5月1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8名原处级以上干部减刑假释案件,冯顺橋当庭念道:“两年多来,我负责图书管理工作,积极写稿,对编辑工作认真负责……”法院当庭对其作出了减刑1年11个月的裁定。

在冯顺桥的老家,绍兴市上虞区盛茂村,冯顺桥从小生活的老宅子为了迎接他,正在修葺,冯顺桥当年从这个偏远的小山村走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帮村里修建了水泥路、通了自来水、开辟了一条通往市区的公交线。

尽管他也曾是村民们心里反感的贪官,但质朴的村民们现在念念不忘的主要还是当年他的这一点“好”。

这种宽容的心态让冯顺桥可以从容地“告老还乡”安享晚年。

冯顺桥的境遇能否给秦城内外的官员们一点启发呢?

猜你喜欢

阜宁县受贿罪贪官
阜宁县古河镇突出“两特”“两环” 强化精准监管
阜宁县融合发展 筑牢防线谋新篇
日本刑法中的受贿罪
危难之时方显卫士本色——江苏省阜宁县环保局抗击“6·23”特大自然灾害侧记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的认定
论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特赦,对贪官说不!
阜宁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