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强度与总量要双控
2015-09-10王芳
王芳
随着我国宣布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国内低碳发展任务将更加紧迫。在此背景下,我国将如何与各国一道继续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政府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实现这一行动目标?企业又该如何抓住机遇实现低碳转型?为此,在《经济》杂志社举办的“绿色中国”首届低碳竞争力高峰论坛前夕,记者特别采访了征战气候沙场20多年的谈判专家、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
“十三五”实现碳排放强度与总量“双控”
《经济》:我国提出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您对实现这一目标怎么看?能否大致描述一下我国低碳发展的长期路线图?在即将到来的“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国将重点采取哪些政策措施落实低碳目标任务?
苏伟: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实现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并积极开展一系列政策与行动确保目标实现;2014年11月12日,我国在中美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宣布于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将努力早日达峰,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的目标。
我国提出这一行动目标是基于自身的发展阶段、现实国情、实际能力确定的,是富有雄心和强有力的,固然需要克服很多困难,付出很多努力和成本,但对于我国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我国顺应国际低碳发展潮流,抢占低碳发展先机的战略选择。
这意味着我国从破解能源资源约束、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出发,对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进行了一次“主动提速”,为我国当前工作确定了倒计时表。需及早谋划好“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目标任务,使其不仅满足于实现2020年碳强度下降40%-45%的目标,还要争取达到其上限甚至更高,确保实现2030年左右实现碳排放峰值并努力早日达峰的目标。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将努力贯彻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政策行动,从以下方面着手推进低碳发展:
一是努力实现碳排放强度和总量目标“双控”。“十三五”我们将继续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强度控制目标,并且在强度上要提高要求,同时研究并逐步引入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实现强度和总量“双控”。把碳排放、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探索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
二是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和制度体系建设。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去,“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制度体系建设,完成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将碳强度等目标形成约束性指标,切实保障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落实。
三是加快推动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在总结现有碳交易试点经验基础上,深入持续开展碳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于“十三五”期间建成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配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陆续出台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四是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深化开展低碳省区市和城市试点,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全面推进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试点,指导各试点园区、试点社区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制定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开展低碳产业园区和低碳城(镇)试点工作和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进一步加大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实施氢氟碳化物管控重点行动,切实减少氢氟碳化物排放。
五是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和行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十三五”期间,要综合运用碳排放总量控制、市场机制和制度建设,推动我国分区域、分行业碳排放峰值依次出现。通过提高试点地区的低碳发展目标要求,促进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同时,推动工业领域尤其是高耗能行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有效控制建筑交通等部门二氧化碳排放增速。
低碳发展理念
要成为全社会自觉意识和内生动力
《经济》:未来我国碳减排面临很大挑战,同时要解决一系列矛盾,例如发展和减排之间的矛盾、国家政策与地方、企业执行的矛盾,该如何应对?应树立哪些正确的低碳发展观?
苏伟:节能降碳和推动经济增长并不矛盾,国内外实践有力证明,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将更好地推动经济持续发展,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低碳发展意味着使用更清洁的能源,节能提高能源效率,保障能源安全和使用低碳技术等,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广泛益处。之所以目前我国存在发展经济与减排相矛盾的观点盛行、地方和企业执行低碳政策不力的现象,归根结底还是原来单纯强调GDP增长的发展理念仍未根本改变,全社会对低碳发展的认识不足、重视度不够。要解决这一问题,使低碳发展理念成为全社会自觉意识和内生动力,需要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对地方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碳强度下降目标,并按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年度碳强度下降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将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碳强度目标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
二是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节能减碳的政策环境。通过加强政策指导、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等方式,促进地方政府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水平,不断探索各具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企业的经济政策激励和制约,加强财税、价格、金融政策支持,切实增强企业节能减碳积极性。
三是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总结碳交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发挥市场机制降低减碳成本,调动企业、地方政府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低碳市场的动力和活力,带动低碳经济发展,真正意义上实现全民低碳。
四是树立低碳发展观。各级政府要改变以往“唯GDP论英雄”的执政理念,增强节能低碳意识,追求绿色GDP,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绩观。推动全民低碳意识提升,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等全民行动,倡导集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鼓励全民积极参与低碳行动,使节能低碳理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企业抓住发展机遇
政府积极参与,有效推进
《经济》:在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企业应该如何化挑战为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苏伟: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契机,世界各国纷纷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和低碳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图抢占经济技术竞争制高点,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竞争成为国际竞争的新领域。
从国内看,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低碳发展,支持低碳技术和产业进步,营造了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对于国内企业而言,目前全球崇尚低碳发展的时代既带来改变传统发展理念的挑战,也潜藏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能否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关系到企业未来一个时期能否具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细胞,也是践行低碳发展的主体,应该主动参与,及早准备,抢占低碳发展先机,大力推动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低碳竞争力,并力争创新,开拓低碳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