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河南打造建筑强省的对策
2015-09-10孟白
孟白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建筑业大省。通过调研,笔者认为:建筑业是一个不需要土地、不需要大量资金、不增加环境容量但地税收益多、就业容量大,能够迅速带领农民致富、带动多行业发展的支柱产业。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的重要时期,河南省建筑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良好机遇。因此,河南应以农业人口大省为基础,充分发挥人口资源优势,深化建筑行业改革,提升全省建筑业整体竞争力,努力将河南打造成建筑强省。
一、 河南省建筑业在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率先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行业之一,建筑业获得持续发展的新动力。经过36年的努力,我国已发展成为建筑业大国。2013年,河南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7003.2亿元,利税总额达到569.95亿元,其中地方税收达257.48亿元,占全省地方税收总额的14.6%,建筑业在相当一些地区成为本地财政的支柱性财源。建筑业在扩大就业方面作用巨大,2013年河南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723.88万,占全省就业人数的11.3%,仅低于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位居第3位;占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的16.1%,接近1/6,从业人数雄居全国之首,建筑劳务是河南省具有显著比较优势的行业。建筑业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建筑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工程质量水平稳中有升,2013年建筑业增加值总量在全省排在第4位。河南建筑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河南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河南省建筑业与兄弟省份的差距分析
(一)建筑业综合实力比较
江苏省共有建筑业企业18000余家,其中特级32家,一级1094家,二级4212家;共有建造师114900余人,其中一级26400人,二级88400人,2013年从省外拿回利润154亿元。河南省共有建筑施工企业10400家,其中特级建筑企业17家,一级企业530家,二级企业2600家;共有建造师约79081万人,其中一级建造师15803人,二级建造师63278人,2013年从省外拿回利润仅有40.5亿元。
(二)企业经济效益比较
2012年年底,江苏省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173.35亿元,同比增长19.82%,全行业利税总额达到1429.91亿元,同比增长21.96%,上缴税金632.39亿元,同比增长22.89%。浙江省共完成建筑业产值17332.6亿元,同比增长16.7%,全行业实现利税总额达到1022亿元,同比增长21.2%,其中,实现利润总额481亿元,同比增长17.3%,上缴税金541亿元,同比增长24.9%。河南省共完成建筑业产值6009.8亿元,同比增长15%,全行业实现利税总额437.75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实现利润总额232.86亿元,同比增长16.4%。
(三)骨干企业实力比较
江苏省有特级建筑企业32家,浙江省有特级建筑企业40家,河南省只有17家,而且竞争能力比较差。浙江省年产值百亿元以上的企业有14家,年产值最高的400亿元以上。江苏省年产值百亿元以上的企业有17家,年产值最高的268亿元。河南省本土企业年产值超百亿元的没有一家,最高的省内企业泰宏集团也只有72亿元。江浙省的大型骨干企業由于在外承揽的工程任务多,对建筑劳务的带动作用明显,一些骨干企业平均每年都可带出建筑劳务10万人以上。而河南省的骨干企业,能带出5万人以上的都很少,河南省建筑行业整体大而不强。
三、河南打造建筑强省的对策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把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抓
大力实施建筑强省战略,召开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参加的高规格的建筑业发展大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制定全省建筑业发展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把建筑业打造成万亿元产业,推动河南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迈进。鼓励各级政府出台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形成省、市、县三级扶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机制。
(二)探索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模式
建筑产业化是利用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等方法来建造、使用和管理建筑,具有节能节材环保、压缩工期等特点,同时与传统建筑相比,可以增加钢材使用量,可以为缓解河南省钢材产能过剩压力作出贡献。建议下一步制定出台建筑产业化地方标准,在有条件的地市推动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扶持部分企业先行先试。制定推动建筑产业化的政策措施,从土地供应、容积率奖励、产业扶持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为建筑工业化提供政策支点,并率先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推行建筑产业化。
(三)出台建筑业发展奖励政策
各级政府要把建筑业真正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来抓,结合实际出台激励建筑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兴建科技研发中心,获鲁班奖、国优奖的企业要予以物质奖励和投标加分奖励。对于为河南省建筑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龙头骨干企业,可采取奖励土地、兴建建筑企业总部等措施。要大力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建筑业税收政策
一是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可参考兄弟省市和河南省林州市的所得税政策,对外出施工企业的部分所得税可以减半征收或按工程量大小梯次减免。二是深入研究营改增问题,确定合理的营改增税率。
(五)改革职称评审政策
河南省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工作亟待改革,要开辟河南省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行业协会设立“河南省建筑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全省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审。支持基础条件好、技术实力强、具备条件的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
(六)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着力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级政府每年要举办银企对接会和授信签约活动,促进银企合作,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督促金融部门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建立建筑业企业间的互助互保、合作共赢机制,实现建筑业企业在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下更大规模地融资,为河南省建筑业整体实力提升创造条件。
(七)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对100家勘察、设计和施工骨干企业,在市场准入、税务、资质、融资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将骨干企业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投标预选企业名录,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省骨干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骨干企业要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技术合作、专业协作、管理创新、品牌带动等方式发展壮大,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
(八)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严禁向企业收取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严禁以各种保证金、押金等名义占用施工企业资金拖延不还的行为,将依法设定的各类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建立对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处罚和制约机制,保护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企业资信评定机制,为企业取得银行信贷、融资及保函等提供支持。稳步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用保函方式替代现金质押,加快企业资金流转,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走出去”企业保函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投标、履约等工程担保保函服务,积极探索企业获取国际保函的途径。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