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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立法预备项目“预转正”

2015-09-10翟珺

上海人大月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台湾同胞烟花爆竹法规

翟珺

5月18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和《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若干规定》(暂定名)这两件2015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简称“预转正”)。这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滚动推进年度立法计划机制的首次实践。

两件立法项目“预转正”

正式立法项目增至14件

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侨民宗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分别就《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和《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若干规定》(暂定名)汇报了由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的建议,以及论证意见。

据介绍,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对两件预备项目进行了大量调研,作了可行性的研究论证,通过前期介入法规起草,为“预转正”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工作。经主任会议充分讨论和表决,《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和《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若干规定》(暂定名),由2015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

立法项目“预转正”工作,旨在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等立法规范,保证重大立法决策部署尽快启动,更好地体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对于确有必要、成熟可行,即使难度较大的预备立法项目,也要推动成为正式立法项目,尽早进入立法程序。

按照此前的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今年共有正式立法项目12件,突出了六方面重点,分别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民生改善、城市运行安全、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管理创新、民主法制建设。此外,共有预备项目8件,立法调研项目4件。两件立法项目“预转正”后,今年正式立法项目达到14件。

立法采取滚动推进

坚持立法进度服从立法质量

两项立法项目“预转正”,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滚动推进年度立法计划机制的首次实践。据悉,早在今年2月1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其中,“立法滚动推进机制”便令人眼前一亮。

据了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总量比去年有一定量的减少,共安排正式项目12件,包括继续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集体合同条例、教育督导条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草案;以及审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供用电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禁毒条例、绿化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

条件成熟即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共8项,包括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环境保护条例。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认真做好立法调研项目的相关工作,重点就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立法建议、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关法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和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开展立法调研,并促进有关方面研究起草相关法规。

立法项目总量较往年减少,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在对2015年度工作要点进行说明时指出,这主要是考虑在当前立法需求仍然较大的情况下,坚持立法进度服从立法质量,明确正式项目可以顺延到下一年度继续审议,明确预备项目在条件成熟时可以上升为正式项目,明确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组织开展本届内准备推进的重要立法项目,形成调研成果,促进和组织有关方面加强法规起草。同时,对于条件不成熟的项目,经过评估后也应退出审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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