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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重责 亚投行蓄势待发

2015-09-10张旭东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5年8期
关键词:投票权亚投行投行

张旭东

2015年以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的建设如火如荼。来自区域内外的共计57个国家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其中50个国家于2015年6月29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至此,亚投行逐渐掀开其迷人的面纱,向外界展示真实的面庞。外界普遍关心三个问题:一来,亚投行究竟有着怎样的结构和运作规则?二来,亚投行在未来的运行中面临着怎样的困难和挑战?三来,亚投行的建立和运行与中国的外交总体战略设计究竟有怎样的联系?

自亚投行的倡议提出以来,关于亚投行的组织结构和运作规则,就一直成为热议的话题,各种猜测与传言铺天盖地,其中甚至还夹杂着某些国家勾心斗角的论调和对中国意图的无端揣测。随着亚投行协定的正式签署,人们终于可以一览庐山真面目,对亚投行的组成和运作规则等方面的情况有比较全面和清晰的了解。

对于成员组成,亚投行资格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开放,这将最大限度地与上述两个机构融合,为三个机构之间的合作铺平道路。而类似中国港台地区这样的非主权行为体,可以在亚投行正式投入运行后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以便其成为亚投行的成员。

对于股本资金,亚投行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其中实缴部分为200亿美元,待缴部分为800亿美元。区域内外成员出资比例为75:25,域内出资比例即使经过调整也不会低于70%,体现出亚投行以亚太国家为出资主体。亚投行成员以GDP为基本依据认缴股本,目前已经认缴数额为981.5亿美元,中国认缴额为297.8亿美元,占比达到30.34%,实缴金额为59.5亿美元。

对于外界最为关注的投票权问题,协定做出了清晰的规定。每个成员体的总投票权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各成员依据各自持股比例大小取得的股份投票权、所有成员平均分配的占总投票权12%的基本投票权,以及作为创始成员所特有的600票创始成员投票权。后两种投票权占总投票权比重约15%。随着新成员加入,现有的创始成员投票权比例将会被稀释。当前阶段,中国投票权比例大致为26.06%,印度作为第二大股东,投票权比例大致为8.04%。这样的投票权结构,基本反映出了当前亚太地区的经济结构与增长分布,新兴经济体获得了显著的话语权,而且亚投行的总部也设在北京。

同样传言甚多也众说纷纭的是亚投行的治理结构与决策规则,这也是亚投行协定的核心部分。亚投行治理结构从上至下分为三层,分别是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理事会为亚投行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银行的总体运营,管理层由亚投行实体的具体运营官员组成。每个成员体都可以任命一位理事和副理事,董事会的组成为域内9名、域外3名,亚投行行长由一人担任,可以设立若干名副行长。目前,中国已提名拥有丰富国际金融机构管理经验,曾经在中国财政部、亚洲开发银行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层任职多年的金立群出任行长。作为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的秘书长,金立群将是亚投行行长非常有力的竞争人选。根据程序,2015年8月下旬举行的第六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上,将会确定候任行长的人选,亚投行成立后的首次理事会上,候任行长将会被正式选举为行长。

关于中国是否拥有一票否决权的传闻以及应该拥有还是放弃这一权利,被媒体争相报道,国内外许多学者的出谋划策也层出不穷。实际上,亚投行协定规定了三种针对不同重要性事项的决策原则,分别是简单多数、特别多数和超级多数。在简单多数(理事人数占总人数半数以上)和特别多数(理事人数占总人数半数以上、且投票权不低于总投票权半数)决策的事项上,按照中国目前的投票权比例,并无一票否决的可能,此说法也就不攻自破。对于超级多数,是指理事人数占总数2/3以上,且投票权不低于总投票权3/4,在中国的投票权不低于25%之前,可以对需要超级多数决策的诸如追加银行股本,调整某成员股份比例、调整董事会组成和规模、选举或罢免行长、中止成员资格等进行否决。

实际上,任何域内外成员进行联合,只要满足理事成员超过1/3,或者投票权比例占总数超过1/4,都可以对相应的事项进行否决。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否决权并非恒有且垄断的,而是随时间推移可能丧失且是非独享的,更重要的是这种权利的使用是针对特别重大事项的鲜见情况。从主观的角度出发,亚投行重要的是推动共识的达成,而非一味否决。

亚投行何时正式开始运行,这也是各方关心的问题。协定规定,至少10个签署方已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同意书,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的总数不少于认缴股本总额的50%,协定就可以宣告正式生效。换言之,未来的几个月中,亚投行真正到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临门一脚阶段。在亚投行正式投入运行之前,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担负筹建亚投行的磋商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亚投行的筹建过程中,包括美国和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明确表达了对亚投行透明性、治理结构等问题的怀疑态度。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公开表示,亚投行将对腐败、欺诈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坚持国际性、规范性和高标准,确保专业运营、高效运作、透明廉洁。

在业务政策方面,亚投行将借鉴现有各种多边开发银行在环境及社会框架、采购政策、项目管理、债务可持续性评价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严格并切实可行的高标准业务政策。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各成员通过首席谈判代表会议机制指导多边临时秘书处,抓紧制定人力资源政策以及员工选聘程序和标准,确保亚投行按照公开、透明的多边程序,在全球范围内择优选聘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各级员工。亚投行还将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落实管理层的责任。

可以说,亚投行的协定,用事实做出了坚定的回应,包括澳大利亚、德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都对这一协定表示了高度赞赏。这些国家通过作为创始成员国参与到协定的谈判过程中,最终达成的协定反映了各方的共识,也满足西方国家熟悉的国际标准,域外国家享有的25%投票权也为西方国家在特别重大事项上使用否决权提供了可能,从而以德澳两国为代表的西方多数国家对亚投行这一新兴的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给予了认可,回应了美日两国的疑虑,同时也是对中国倡议主导的多边经济治理机构“点赞”。

亚投行从创立到运行,始终被各界用放大镜进行观察。作为一个由中国倡议创立并主导的跨地区多边金融机构,其面临的现实挑战是巨大的,而创新的压力同样是非常显著的。

首先,亚投行的治理考验平衡的艺术。目前,亚投行已经有57个创始成员国,数量大大超出了中国的预期。从地域跨度来看,成员遍及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等地。如此众多的国家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压力下,要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成一致,在各国的发展诉求面前,要平衡各方的需求,照顾到各方的利益,确立项目实施的优先级,处理好投资与当地社会发展、地区安全、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殊为不易。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要创建多方共赢的治理机制,利益的分配和协调是核心的课题。对于亚投行而言,从运作伊始就必须面对这个困扰所有多边经济治理机构的难题。一旦在项目选择上有失偏颇或者顾此失彼,就会严重影响机构的公信力,为后续的银行运转带来种种负面影响。但如果为了公平而反复权衡以致一再错失投资良机,也会使亚投行的运作效率直线下滑,使其重蹈某些多边经济机构的覆辙。

其次,亚投行的治理考验效能的提升。对于亚投行而言,最忌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目前,亚投行筹建的势头很好,各方给予很高的期待,众多国家也积极响应。非常需要在创立之初发起一大批“拳头项目”或“旗舰项目”,使亚投行证明自身在促进亚洲基础设施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更重要的是,要持久发挥这种效用,不能“三分钟热血”,要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总体提升亚洲基础设施开发与互联互通建设的水平,以此带动新一轮亚太地区产业升级转型和经济发展,使得亚太这一全球经济的新引擎获得更大的马力,真正做到以亚投行促进国际经济治理机构的更新换代,使得各种多边开发机构和经济治理机制与全新的国际经济格局和发展趋势相适应。

最后,亚投行的治理考验人才的储备。亚投行是一个全新的国际多边金融机构,与之相应,参与亚投行的运营需要大量的具有多边治理经验的经济人才和外交人才,这就需要亚投行成为一个优秀人才的储备库。只有拥有足够多的高素质尖端人才,才能将这个机构治理好、运作好。显然,这对于刚刚初创的亚投行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诚然,在初创阶段由具有在其他多边机构工作经验的人才参与治理具有短平快的效应,但长期来看,人才储备的源源不断不仅对亚投行自身运作异常重要,也能通过人才的流通与交换对其他或成熟或新兴的多边机构产生影响,形成普遍的化学反应。对于中国而言,未来要倡议建立其他的各种多边经济相关的机构或组织,亚投行也可以成为人才储备和培训的大本营。

国际社会常年存在两种论调,一种是尽人皆知的“中国威胁论”,另一种是近年来的“中国责任论”。后者指的是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提升,在海外的利益迅速扩展,中国有越来越大的责任应为全球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承担与国力相匹配的国际治理责任。然而,“中国责任论”隐含着一个前提,即中国不挑战现有的国际秩序,而是接受现有国际各种制度和权力结构的安排。显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屡次推动份额改革毫无进展后,这样的“中国责任论”不可能为中国所接受,甚至不能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所接受。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反映的是发达国家主导的获益格局,对于新兴市场特别是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并不公平,而且世界银行和亚开行等传统的多边治理结构无法满足新的需求。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要做的就是用做加法的方式,推动国际多边治理的革新,这其中,“一带一路”、丝路基金、亚投行等重大倡议是一脉相承的,就是要以中国自主意志的“中国责任论”来替代西方国家一厢情愿的“中国责任论”。作为亚太地区的大国,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同时具备一定的国力,可以帮助和带动亚太地区整体繁荣。这与中国自身的发展又形成了良性的互动,而这恰是“利益共同体”这一理念的内涵。在会见签署亚投行协定的各国代表团团长时,习近平主席特别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得益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双边的金融支持。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亚洲、离不开世界。随着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国也愿意为国际发展事业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将继续支持现有多边开发银行,也希望通过倡议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推动现有机构更好适应国际经济格局演变和成员国需求。”

中国亚投行的倡议在签署协定的国家中引起了非常广泛的积极响应。许多参与协定签署仪式的国家代表团团长纷纷表示,中国提出亚投行的倡议十分及时且特别重要。亚投行和“一带一路”倡议,将有助于解决本地区的基础设施瓶颈和资金制约,加强本地区国家间的贸易联系和互联互通,特别是帮助基础设施薄弱国家,促进亚洲的发展。在各成员国的集体努力之下,亚投行未来势必成为国际发展金融机构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在亚洲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诚然这些代表了多数国家的普遍看法,但是仍有一些国家对亚投行犹豫不决或者抱着非客观的态度。本来预计此次参加协定签署的菲律宾临时决定暂缓加入亚投行,就是顾虑作为亚开行总部的所在地,其地位以及与美日两国的联系受到影响,且中菲关系因南海问题持续起伏也在经济层面掀起波澜。美日两国一直关注亚投行的进展情况,但至今没有加入的意愿,甚至曾经阻挠其他国家加入。美国小布什政府曾经担任财政部长的保尔森在新近出版的回忆录《与中国打交道》中就明确建议美国政府不要轻易对亚投行表示反对态度,而是应该融入其中帮助亚投行成为一个具有高规格国际标准的金融机构。在一些重大项目上,美国更应该主动地寻求合作,以求双赢。这样理性的呼吁是非常难得的,而其作为资深国际金融家和美国政府高层官员的身份,更凸显了其建议的现实意义。

中国主张的任何一项重大倡议,都具有非排外性,这也是利益共同体的价值取向。中国的主观愿望和出发点是好的,这反映了中国外交总战略设计要实现的目标,就是中国和周边国家乃至周边地区共同和平稳定、协同发展。无论部分国家持怎样的态度,亚投行启动都如箭在弦。加入其中,成为利益共同体的一员,以合作促进多方共赢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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