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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顾问 老百姓需要法律

2015-09-10瓯江

南方人物周刊 2015年33期
关键词:杨杨普法律师

瓯江

李道君,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 图 / 本刊记者 大食

早上6点不到,律师李道君就准备从东莞出发了,从去年10月开始,他每个月都会开3个多小时的车,花至少两天时间在韶关市翁源县。稍晚一些,番禺的杨杨律师也上路了,他要从沙湾镇到五十多公里之外的化龙镇,为了尽快赶到,他习惯走绕城高速,路要长些,但可以避免塞车,反而更快到达。至于肇庆的伍思扬,就更麻烦些,他得花上5个半小时开车,才能从市区到达怀集县,而前提是不下雨,山里的路没被堵住。

全省的律师几乎都从各自城市出发,奔赴某一个或偏远或贫困的村落社区。近年来,村(社区)基层征地、拆迁、环保、计生等问题凸显,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而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却相对匮乏。面对这个矛盾,广东省近年在全省推行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全省律师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投身到基层中,成为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

包括李道君、杨杨、伍思扬在内的广东省律师协会的会员们,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力量,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法律咨询活动、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举办各类培训和法制讲座等方式,服务基层,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为基层法治保驾护航。

去年10月“一村一顾问”政策刚出台时,3个人都没对自己和自己律所客气,各自选了所在区域最偏远的村子,杨杨选了五十公里开外的化龙镇,伍思扬选了肇庆最偏远的怀集,李道君承担了与东莞对口的韶关市翁源。做惯了城里的法律事务,一下子到了农村,3个人都不太适应。

伍思扬遇上两家人争执一棵海南黄花梨,种树的老人仙去,双方都觉得该归自己,谁也不让谁。伍思扬让双方拿出证据,证明那棵树是自己的,又都没法子。“要是拿不出来,那就让树长大, 大家一起乘凉好不好?”两家人想想有道理,也就从了。

两夫妻分居了,双方经济独立,但就是不肯离婚,女儿的抚养义务成了盲区,村委会反复调解也无效,只好交给杨杨。杨杨给两人做工作,又是法律又是人情,好不容易才说动。“有些法律规定他们也知道,但是就是有一种奇怪的心理,不想配合对方去做。你要慢慢沟通,问题才能解决。”

翁城有3个村,合资建了一个小学,3个村的小孩都在那儿上课,小学后来撤了,地空着,上任书记找了几个小组长吃了顿饭,各给了一千块,让他们同意把地卖给他,得到同意三天后,转手卖给了另一家供水公司,赚了两万块,让村民很是不满,挤满了两个车厢去上访。李道君细细解释信访法,告诉他们上访没用。核心是看合同有没有效果,合同主体是本村人,也都签了字,只是不公平,那可以起诉。现在还在诉讼中,但把上访的事情解决了。其实村民也并不是缺钱,只是觉得事情并没有经过自己同意,“他们认为即使一毛钱,也要自己同意才行。”

“说实话农村没多少事情,都是家里的小事。基本上每个村都会有,但是不多。只要村委会干部愿意尽心尽力去做,基本可以解决。镇政府有驻村干部,来一下很多问题就解决了。

我们驻村律师一般不会参与案件,涉及利益纠纷。小事村委会搞定,大事律师也搞不定。我们的意义在哪里,是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村干部本身就是各个家族的代表,如果村委会干部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其实很多时候能起很大作用。但一定要有法律的思维才能进行。律师去了,对他们来说既是一种法律意识的输送,也是一种监督。就是律师进去以后,倒逼他们更加重视法律。村干部讲的话,村民不一定相信,就借助律师。两边都需要的时候,就不能轻易表态,要了解清楚,双方怎么想,事情原委是怎么回事,不要直接给出答案,你要告诉他们法律。

农村的问题无非是土地、山林、打架、放水、债务,很单一的。很多都是可以讲得清楚的,以前讲不清楚就打架。现在大家都不敢了,你打伤了我,我住院报警还是要找你去,你要出钱。我打死你了,我要坐牢。现在大家意识到暴力解决问题行不通,而且后患无穷。所以无非就是求财。老百姓也不是那么傻,很多时候彼此争执,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你让他的气出了,心顺了,就解决了。”

李道君总结。

在村里,三个人明显感觉到百姓对法律是敬畏的。即便在民风相对彪悍的翁源县,遇到宗族解决不了的事情,也会习惯性说一句“我要去告你”。在他们心中,法律成了维护自己利益的最后手段。然而大多数村民对法律的理解仅仅到“我要去告你,然后打官司”为止。

翁源县在建一个工业园,涉及征地问题,一个村妇签了土地合同,一套换一套。等房子建成后,有一百三十平米左右,比原本的房子多了三四十平米,老板觉得划不来,让村妇补钱,村妇不肯,闹到村委会,说你说好一套换一套,不给我就死给你看。干部被吓到,“不要讲生讲死啊,村里有律师。”李道君看了看合同,解释道:“合同没约定具体面积的情况下,就一套,你做再大是你的事情,我们推定你按照一套给,不行就起诉。”最后事情解决了。“这件事情让我印象深刻,我们律师进村真的能够解决问题,老百姓也确实需要法律。”李道君回忆。

2015年3月,沙亭村村民屈志基(原沙亭村二队队长)在沙亭村的公告栏贴出“大字报”,控告沙亭村委因出租几个生产队的土地而霸占了生产队11亩多的土地以及擅自扣留了生产队100万元的费用,没有分给各生产队等等。还将该“大字报”送到化龙镇党委、镇政府。村委让杨杨律师协助调查真相。

杨杨经过反复核实举报情况,研究相关资料,查阅和土地有关的会议记录、租赁合同、租金收入记录、租金凭证等等,发现根本不存在屈志基所反映的霸占其他生产队11亩多土地的问题。屈志基反映的情况根本不符合事实。杨杨将调查结果告知屈志基,对方当场道歉,承认自己确实做了一件错事。事后,屈志基还贴了一封表扬信,盛赞杨杨查明真相。

“调查过程中,你会感觉到村里暗涌着很多矛盾,千丝万缕。事后政府对我们非常感谢,对我们法律顾问的功能也很在意,但是他们对法律规定还仅限于大概知道的程度,只有这个意识,最终还是需要我们。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用法律实现对他们的帮助。”

怀集多水电站,一个妇女走过堤坝掉水里淹死了,村民们认为电站没有处理好安全措施,不然人不会掉下去淹死,要求电站赔偿。电站反诘:“你没事跑到我电站干什么,而且是一个成年人,掉到水里,你自救啊!”双方各执一词,村民集体沸腾,要把电站炸了。伍思扬给双方解释各方责任,分析案件处理状况。最后老板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应该赔偿一些,村民们也觉得行为过激了,那就各退一步,达成协议,问题解决。

杨杨,广东明和理律师事务所 图 / 本刊记者 大食

有人的房子被水冲垮了,走到珠江桥上嚎啕,非跳桥不可,除非政府给60万。伍思扬细细解释,我们没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政府要负责赔偿房子,只能给一些重新建设家园的基本基金,最终还是依法处理,解决了基本的居住问题。

“让社会认识理解我们‘一村一顾问’的律师工作很有必要。要贯彻依法治国,要让每一个村民知道有这个制度。律师是干什么的,有些村民不理解,以为我们是政府派下来的,是政府给钱,去办事的,是政府安插到村里的间谍,监视我们村的。刚开始许多村,包括现在还有一些村干部这么认为。所以一开始工作是不协调不接纳的,他们的想法是:我又没有请你,你是政府派过来的。但其实,我可以帮你解决问题,不能解决我可以帮你汇报,争取帮你解决。我是律师,我有普法权利。”

村落太多,律师有限,这3个人基本都承担了4个以上的村子。尽管每个村子一年有1万元的补贴,但三人都认为:“对于老律师来说,这点钱真的不算多。”3个人都算过一笔账,光是路费、汽油费、过夜费,就得花掉补贴的一半以上,更不用提时间成本了,政策规定一个月至少去一次,一次至少8个小时,路上的时间不算。每下一次农村,至少得两天。村委会下午通常没人,去还得赶一大早,提前电话联系。怀集县由于太偏远,地势复杂,一下雨,路就可能被泥石流堵住,出发前还得先问问村委:“有路可以走吗?”伍思扬算过,一年至少有46天在肇庆,还不算因案件滞留的时间。“有人觉得我们是来搞钱的,是形式主义,但没想过我们付出的是什么,那些看得见的成本都没什么,重要的是时间。我们不是冲着钱去的。我们是工作日去,来回几百公里,就算是形式主义,形式一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李道君说。

“一村一顾问”政策中,律师们遇到最大的困难就是法律宣讲活动,按规定一个季度至少一场。伍思扬不知道办了多少场,有一次赶了5小时的路,打算去讲讲新颁发的信访条例,到现场一看,包括小孩子,只有17个人。“我们没有讲台,不是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有个麦克风有个音响,就五六个凳子,一个桌子,没有想象中的风光。”

更多律师连17个人都没有。李道君不止一次遇到,开宣讲会得请村民来,必须给讲座费,一个人30到50元,讲完了还得包一顿午饭。10个人一台,六七台,几千块钱就出去了。来的大多是老人和小孩,宣传效果一般,很多时候甚至成了走过场。律师们也只能想方设法创新。

杨杨会利用每次村民大会开会前一个小时的讲座,婚姻家庭做一块,继承人做一块,有的案例是自己经历的,有的是媒体找到的,用讲故事的形式传播出去。

李道君和司法所联合,在墟日办一个大型的普法活动,摆摊,挂横幅,发小册子,涵盖防拐骗、防偷盗抢、防诈骗、禁止贩毒、禁止赌博的宣传小册子,老百姓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当场集中咨询。一次现场李道君就遇上一个人咨询房产问题。县城里房产商不多,大部分是小产权房,只有集体土地证。有人问,如果他买另一个村民的地,盖一套房子自己住,有没有风险。李道君解释:“集体土地宅基地只对本村村民有效,你十多万买个地皮,装修好起码一百万,但房产产权不属于你个人,如果以后涉及到产权问题,法院会判定地是村民的,跟你没关系。你没有保障。”对方恍然大悟。

“农村普法非常重要,但是不要拘泥于形式,不是说一定要上课,这样形式化的操作有什么效果呢?真正需要知识的人没来,也没空来。来到的人纯粹是完成任务,对村委会来讲是增加费用。有些村,四五个村干部和一些小队长,七八个人上堂课,就完成任务。这种普法效果就没有直接和老百姓一对一效果好。对青少年集中上课,把他们作为重要普法对象是正确的。农村普法怎么做?就是有事情及时解决,而不是集合起来一起做。”

农村年轻人都出门务工了,除了过年、清明和红白喜事,很少有人回来。这也给农村普法带来一些难度。在李道君的设想中,接下来应该改善服务方式,不再限定大教室集中上课。“我们可以把所有村干部的手机号码放在一起,有什么新的要点、案例,发给他,也是一种普法。普法的形式,不一定老是要坐在里面。你可以去走走,和老百姓拉拉家常。有事打电话,没事逛一下就走了。每个月一定要去,但是方式不局限于坐在那里。”

“律师的职能不是万能的,但是是新的历史时期下一个新的治理手段。我们也是在探索一种新的道路。通过这样的方式推进,效果肯定是有的。广东这种贫富分化差异性太大的地方,有外面的律师带来新的思考方式,把法律推进到基层,非常及时。”

伍思扬已经习惯解下领带,换上家常的衣服走家串巷,他从不抽烟,但总是带着一包烟,给对方点上,话匣子就打开了。“你不能让对方觉得与你们有隔阂,不然人家根本不会和你交流。”下一步,他计划在怀集设一个律所的服务点,毕竟太远,有个点,村民们有什么事方便很多。

杨杨的感受或许代表了大部分走进农村的律师:“实际上我们读书工作之后,农村里面的事我们很少关注了解。现在能更贴近中国的乡土状况。真的没有赚到钱,还付出了这么多时间成本。但这个工作真正服务村民们,感觉自己真的能帮到他们,得到他们的认可,很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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