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
2015-09-10
1月27日,江苏省地方“两会”在南京召开。履新第三天的新任南京市委书记黄莉新,在谈到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时提出“心中有戒,严守规矩”的要求,这是她履新后首度公开露面并讲话。
1月25日,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黄莉新转任南京市委书记。据《新京报》统计,目前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中,黄莉新是唯一的女性官员。
黄莉新,1962年8月出生,江苏宿迁人,从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科员做起,在水利系统工作20年,2000年担任江苏省水利厅厅长职务,2003年起任江苏省副省长,2007年起任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2011年12月任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
这是黄莉新第二度“临危受命”。
2011年3月,杨卫泽卸任无锡市委书记,出任南京市委书记。接任者原无锡市长毛小平,在无锡市委书记岗位仅干了8个月,就因严重违纪被免职。当时,临危受命、担负整肃无锡官场重任的正是时任江苏省副省长黄莉新。
此番南京官场“地震”,南京前任市长季建业、原市委书记杨卫泽双双落马之后,黄莉新再度临危受命,出任南京市委书记新职。与4年前相比,黄莉新面临的重振官场生态的重任,更为艰巨。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月2日开班。习近平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
针对2014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至7.4%,李克强在达沃斯年会上强调,中国储蓄率高达50%,能够为经济增长提供充裕资金;地方性债务70%以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是有资产保障的。李克强说:“中国不会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俞正声近日在河北调研期间,专门召开了天主教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引导天主教界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自觉抵御境外势力的渗透,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要进一步加强天主教爱国组织的自身建设,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特别要做好对中青年教职人员的教育培养。
1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说说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那些“不”》指出,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在干部教育培训中不准请人代写发言材料、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考察调研不准警车带路等,如有违反则视情节给予处理。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明确了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称,为促进节能环保,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对无汞原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工商总局与淘宝网“掐架”了。据报道,工商总局1月23日发布定向监测结果,称“淘宝正品率不足四成”。之后淘宝网以“一名工作人员发文质疑网监司操作有问题”的方式进行了反击,并把矛头对准网监司司长刘红亮。最后,以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专门会见马云作为“和解”标志。
问题的本质并不仅仅在于“假货”,这是现实治理结构与互联网“王国”的管理模式发生冲突的又一次摩擦火花。回想一下,现实中的国家机构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治理。简单来说,民众交税,委托政府进行治理。映射到网店身上,就是网店交钱给“平台”,“平台”既提供“服务”又提供“治理”。那么问题来了,“互联网平台”和“现实中的政府”区别应该在哪里?
“平台”逐利,“政府”维持秩序—但这与现实不一定相符。如今,“逐利者”亦维持秩序,甚至制定管理规则,提供信息化服务。淘宝网、大众点评网等等,都建立了一整套“特定行业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和“大数据服务平台”,而这些,部分该是政府责任。互联网“平台”的新处在于,它带来了“裁判员的专职化”和“运动员的普遍化”。从表面上看,创造互联网经济奇迹的是“信息技术”,但实际上,还有“裁判员”的“治理能力”。
张茅在与马云会面时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他“肯定了电子商务对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阿里巴巴在消费维权、净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自律等方面做出的努力”。马云则承诺,将“加大资金、技术等投入,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原有专业打假团队,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此外,“双方将共同探索网络市场管理模式”。
以上这些工作,有哪些是本应该由政府部门去做,却没有能做好的?假货并不仅仅出现在网上,现实中的假货似乎也比比皆是。而如今,线上的监管“义务”已经开始逐渐转移到“互联网平台”身上,而网店缴纳的“份子钱”也理所当然进了“网上监管者”的腰包。对于“平台”来说,巨大的利润和“裁判员身份”带来的“新权力”尚需监督和能力积累;对“现实治理者”来说,互联网的治理思维和服务意识应是借鉴,甚至是警醒。
如果“掐架”是为了保持平衡和优化规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毕竟,虚拟的互联网王国,正处于“群阀割据”时期。(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