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失业了不用愁
2015-09-10赵炎
赵炎
在宋朝,朝廷对那些因受灾、土地被兼并、破产等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下岗百姓”及流浪者,态度还是积极的——既能及时救助,又能妥善安置或遣返,基本做到了失业者生活有保障,住处有着落,回家有路费,“工作”不难找。辽国皇帝耶律洪基都感慨“来世愿做中国(宋)人”,金朝第四位皇帝海陵王就是典型的“哈宋族”。
失业了,不必担心饿肚子
在宋朝失业,不必担心饿肚子。朝廷的粮食储备,除了给官员发薪水、养兵以备战时之外,最主要的用途就是赈济。此类记载随处可见。如《续资治通鉴长编》说,熙宁七年(1074年),河北东路失业流民甚多。三月,神宗赵顼批示:“比来流民往京西者,经过京师,恐无资粮,或致饿殍,可相度赈济。”朝廷遂“赐五万石下河北东路提点刑狱司,赈济流民”。也就是说,政府会给流浪者发粮食,以防止他们饿死。关于口粮也有具体的救济标准:“给流民米,人日二升,幼者半之。”
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范仲淹在杭州任郡守期间,由于浙东大旱,颗粒无收,百姓因此逃荒流徙,失业者比比皆是。为了救济失业者的生活,安稳地方,范仲淹采取了高价购粮的办法,“每斗一百八十钱”,比市价高了五成。此举一出,效果立显,各地粮商见有利可图,纷纷把粮食送了来。有了粮食,逃荒的百姓才得以回流安居乐业。大饥之年,杭州竟看不出一点饥荒迹象。
就地安置,不必风餐露宿
在宋朝失业,不必担心天做被子地做床,总会给你房子住。
吃饭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该解决住处和工作等事关流动性的问题了,也就是给安置住所,方便临时就业。失业者本来就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打短工,每到一地,往往露宿野外,处境艰难。为此,宋朝政府设法对他们进行安置。如:富弼知青州时,就大规模修建过安置房,使得数十万失业者有了温暖的“家”。
绍圣元年,曾有过这样的诏曰,其意思大致是:冬天快到了,许多南方来的尚未就业的人还没地方住,如果看着他们被饿死冻死,那还要朝廷干吗?还要父母官干吗?即令有司赶紧救济,让开封府出面把周围的驿站、寺庙和官员宿舍都腾出来安置他们,等来年春天,再想办法安排他们就业。
以工代赈,先做临时工
在宋朝失业,也不必担心因政府包吃住而让你背负好吃懒做的恶名,政府会给你安排个临时工做做,不至于让你闲得慌。
宋神宗年间,中书省就曾上奏,其意思就是:有工程要上马的,先让失业百姓去做,没有工程也要立项出新的工程,让失业百姓去做,临时工也不能白使唤,还得发给人家钱粮。元丰元年(1078年)八月,神宗又要求青、齐、淄州,对当地失业者兴役安置,不但失业者做了临时工,连那些失去劳动能力的也要照顾到,真是够细致入微的。
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中还提到了一个故事:宋朝仁宗在政期间,吴州一带闹大饥荒,当时范仲淹正在浙西当职,他下令散发米粮以赈济灾民,并鼓励百姓储备粮食,救荒的措施非常完备。吴州的百姓喜欢赛舟,并且信仰佛教。于是范仲淹鼓励这儿的百姓举行划船比赛,自己也日日在湖上宴饮。从春季至夏季,当地的百姓几乎每天都扶老携幼在湖边争看赛舟。另外,范仲淹又召集各佛寺方丈住持,对他们说:“闹饥荒的年份也是工钱最低的时候,正是寺院大兴土木建院修造的大好时机。”于是各寺庙住持开始招募工人大肆兴建。范仲淹又召募工人兴建了朝廷的谷仓及官府衙役的宿舍,每天募集的工人多达一千人。监察的官员认为范仲淹此举是不体恤荒年朝廷的财政困难,竟然鼓励百姓划船竞赛和寺院大兴土木,劳民伤财,所以上奏朝廷,奏请治范仲淹的罪。范仲淹上奏说:“我之所以要鼓励百姓宴游湖上,寺院和官府大兴土木,用意是借有钱的百姓,来救济贫苦无依的穷民,使他们靠出卖劳力来过生活,能够依赖官府和民间所提供的工作机会生活,不致于背井离乡,饿死荒野。” 这年,全国大饥荒,只有杭州一带的百姓没有受到严重的灾害。真可谓以工代赈、拉动内需两不误啊。
欢迎参军,解决再就业问题
古代的失业者,其实大多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一旦有了土地,他们也就有了根,有了生计来源。所以,为使他们能够重操旧业,维持基本的生活保障,宋朝政府鼓励他们耕种田地。
太祖、太宗时,就曾多次以减免租赋的优惠条件召集和鼓励失业农民垦荒种地,并把能召集流亡、劝民垦田作为奖励地方官的政绩依据。如仁宗天圣年间,“帝每下赦令,辄以招辑流亡、募人耕垦为言”。
南宋时,对从淮北而来的流民失业者,朝廷给田种植,并减免赋税。另外,宋朝失业者还有一个比较另类的很容易的再就业的机会,那就是参军。由于宋朝实行的是募兵制,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军等,一般都采用常年招募的办法募集兵员,随到随要,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