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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女杰宋鱼水:每一位女性都可以成为榜样!

2015-09-10流潺

妇女生活 2015年4期
关键词:张某法官案件

流潺

参加工作26年来,她审理各类案件1600多件,其中近600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被当事人誉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法官楷模。30年前,她走出大山来到北京上大学,并圆了自己的法官梦。靠着精湛的业务和高度的负责精神,她获得了“中国十大女杰”“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北京市杰出人才”等荣誉,还当选为十七届、十八届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10月,她又当选全国妇联副主席(兼)。下面让我们走近宋鱼水,体味一下这位杰出女性的情感方程式……

败诉者送锦旗赞“胜败皆服”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经手的第一个案件还记得吗?

宋鱼水(以下简称宋):印象很深。1991年春节前,我第一次独立办案,当时还在经济庭。一天,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衣着破旧,在我面前显得手足无措。小伙子是来起诉一家餐馆老板的,他说他给这家餐馆送了一年的菜,年底他去要账,却被餐馆的人赶了出来。我很清楚一年的菜钱对这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农民工意味着什么。做完笔录,我顶着寒风去找餐馆老板,没想到餐馆老板也是一肚子苦水。原来这家餐馆多次转手,欠了不少外债,现任老板一开业就被债主追着讨米钱、菜钱。他向我诉苦说:“宋法官,我刚开业没几天,以前的债也让我还,您说我冤不冤啊?”我耐心地给他讲道理,说:“你冤,原告更冤。债虽然不是你欠的,可你承租了这家店。按法律规定,原告的钱你必须还,以前的债你可以向过去承租人追偿。”经过我耐心做工作,那个老板给小伙子结清了一年的菜钱。小伙子拿着钱,当着我的面就流泪了。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小伙子的泪水。它让我明白,案子无论大小,但在公正的天平上,它们的分量都一样。

记:在您接触的当事人中,有没有让您特别难忘的?

宋:20世纪90年代初,许多法律文书都由法官直接送达。一次,我和助手去深圳找一个被告送传票。对方是企业老板,派头十足,对法律却知之甚少。我们找了一天才找到他的家。听说我俩是法院的,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显得很不高兴,不客气地要求我们把鞋子脱了,说别弄脏了他的地毯。我把传票拿出来,那个老板勃然大怒,威胁道:“想让我当被告,没门儿,你们不把事情说清楚别想出去!”说着,他打电话叫来两个彪形大汉。我看他们要动粗,就示意助手出门联系公安部门,没想到两个大汉堵住了门。看那个老板如此嚣张,我反倒镇静下来,一字一顿地对他说:“你现在面对的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如果你再这样嚣张,妨碍公务,站在你面前的就会是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一番话把那个老板镇住了,他乖乖地在回执单上签了字。

记:听说有当事人败诉却给您送来锦旗表示钦佩,是怎么回事?

宋:北京有一家电子租赁公司,几年里打了两场官司,都是我审理的,结果是一胜一败。后来这家公司又打了第3场官司,主审法官还是我。这次判决的结果是,他们的诉讼请求一部分得到支持,一部分被驳回。租赁公司的老板有点不服气,带着律师找到我,非要和我理论理论。那个老板上来就问我:“宋法官,你这样判怎么觉得有点找平衡的味道啊!”他的语气很客气,问题却很尖锐。为了让他弄个明白,也心服口服,我把3份判决书都拿出来,对照法律,分析案情,耐心地解释,一讲就是两个小时。最后,那个老板想通了,他的代理律师也服气地说:“你这一说我们真觉得赢也赢得堂堂正正,输也输得明明白白。”两天后,这家公司给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上面有八个大字: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这八个字也成了我在审案中不断追求的目标。

记:您在审案中遇到过人情干扰之类的事情吗?

宋:法官也生活在社会中,人情世故是免不了的。但大多数人托人情走关系,只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并不是要占便宜。我刚担任经济庭副庭长不久,山东老家来了个亲戚,是求我帮忙打官司的。老家有人办了家广告公司,委托北京一家公司在电视台播发广告,但因为播发的时段、时间长短都不符合两家原先的约定,老家的公司就不愿付全款,北京的公司把我老家的广告公司告了,案子就在我负责的经济庭审理。于是,亲戚受人委托来北京找我,这让我很为难。我当法官始终有一个原则,就是不办人情案,也绝不替人说情。可这位亲戚大老远来了,该怎么向他解释他才能理解呢?亲戚见我半天没说话,马上明白了,说:“你也甭为难了,我要做人,你更要做人,我不怪你!”一句话说得我心里热乎乎的。亲戚虽然是个农民,但他深明事理。后来,老家的公司输了官司,因为许多约定只是口头上的,没落实在纸面上,证据不足。我写信给亲戚作了解释,亲戚表示理解。在多年办案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人情和利益往往是连在一起的,只要不贪心,没有推不掉的人情。

调解疑难案件屡创奇迹

记:您的案件调解率达到70%,背后有您付出的巨大心血,能说说这方面的个案吗?

宋:我受理过这样一个案件:一个老作家因为稿酬问题将出版社起诉到法院。根据案情,我认为调解对双方特别是对老作家有利,因为打官司费钱又费力。我多次建议双方调解,都没有效果。庭审时,老作家对出版社怨气很大,但他显然对法律了解不多,开庭时只是反复就一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可车轱辘话来回说,谁听着都烦。旁听席上有人打起了瞌睡,有人起身离去。我知道老作家有很多话要说出来心里才舒畅,就一直静静地听,也不打断他。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直到双方无话可说时,我才向双方解释了出版合同的法律规定,指出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不当之处,并再次提出调解的建议和方案。老作家半天没说话,最后突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他动情地说:“宋法官,矛盾发生之后你是第一个完整听我讲完话的人。你对我的尊重让我信任你,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记:有的案件原被告双方水火不容,这样的案件您调解成功过吗?

宋:2003年,我接手了一件商业侵权案,一家生产工程机械的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和副总经理张某原来是同学,两人合作办企业很成功,企业由小到大,发展前景看好。可偏偏这时,张某对利益分配不满意,离开了原来的公司,另开公司自己干,产品却和原公司的相同。原公司老总王某认为张某侵犯了自己的商业秘密,而且在原公司时还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的嫌疑,于是向公安部门举报了张某,张某被刑事拘留。接着,王某又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冻结了张某公司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了张某的汽车和房产。后来,检察机关对张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这时,张某已在看守所里关押了半年。出来后,他上法庭应诉,看到王某可谓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如果不是我厉声制止,两人差点打起来。

记:这样的案件调解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宋:这个案子复杂程度难以想象,光原告提交法院的证据就要三四个棒小伙抬过去。原被告双方彼此伤害很深。对于这样的当事人,确实很难调解。我多次找原告王某谈话,分析他与张某合作的过程,指出他们之间存在的法律意识不够、合作合同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双方都存在过错,又分析他们合作的光明前景。尽管这样,双方仍不愿和解。我连判决书都写好了,仍不想放弃调解。我又找他们做了很多工作,最后才调解成功。其实很多时候,人们打官司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如果法官能恰到好处地使当事人消掉这口气,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

记:您在知识产权庭工作多年,审结的案件很多,有没有当事人对您不理解的?

宋:还是有的。一位姓刘的博士写论文大段大段抄袭,被原作者起诉。这位博士一口咬定是纯属巧合,没有抄袭。开庭审理后,我们确认了他侵权的事实。庭审结束后,我正要离开法庭,刘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只答应赔钱,不承认抄袭,也拒绝公开道歉。我对他说:“这个案子的要害就是侵权,原告不会同意你把抄袭的事抹过去,调解也不能不分是非呀!”他带着哭腔哀求道:“宋法官,我明年就要毕业了,要是大家知道这事儿,我做论文、找工作都黄了,您就帮帮我吧!”他缠了一个多小时,我也没松口。后来,合议庭公开宣判刘某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责令他在专业报纸上发表道歉声明。那年春节前,我意外收到了已经毕业上班的刘某寄来的贺卡,上面写着:“宋法官,我曾经恨过您,请原谅我的年少轻狂,是您启发了我怎样做人,衷心祝愿您节日快乐!”他的理解让我很欣慰。

记:您曾主审了琼瑶诉于正抄袭案,这个案件颇受媒体关注,审理时压力大吗?

宋:这个侵权案在文艺界可以说万众瞩目,琼瑶的影响力以及这个案件的意义让我和同事都觉得责任重大。我们在下面做了大量工作,阅读了琼瑶的《梅花烙》剧本,又观看了电视剧《宫锁连城》,对琼瑶提供情节雷同的桥段认真加以甄别,仔细推敲研究后,才做出了被告侵犯原告剧本及小说《梅花烙》改编权的结论,判决其他4家拍摄单位共同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个案件的判决在著作权法的有关问题上,以及在著作权独创性认定侵权判定规则上,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可能对其他案件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说,琼瑶诉于正一案,比他们创作一部剧本更具有深远的意义。

每一位女性都可以成为榜样

记:您出身寒门,当年求学很艰难吧?

宋:我老家在山东蓬莱艾崮山下,是革命老区,当年父母想着军民鱼水情才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我读书时是在20世纪70年代,那时还是大集体,根本没有校舍,就在山坡下生产队闲置的马棚里上课。虽然条件艰苦,但我们还是很高兴。我在家里是老大,边干农活边上学。第一次高考落榜后,我在蓬莱三中复读。为了考上大学,我很少回家。蓬莱三中地处偏僻,四面环山,正好适合学习。吃饭时,我拿着一块馒头或白薯什么的,在山坡上边吃边看书,一坐就是半天。第二次高考我又落榜了。当时我那个年龄的女孩好多都找婆家了,可我不想放弃考大学,家人又供了我一年,我才考到北京读大学。

记:磨难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法官这个职业是您当年的梦想吗?

宋:上小学时,我母亲生病瘫痪在床,每天一大早我就起床给弟弟们做早饭,然后再去学校上课。上完课,我还要上山打柴,到山下挑水浇菜园,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累。后来,我母亲的病有了好转,我父亲又遭遇了一些事情。有一年,身为队长的父亲到南方卖水果,因为南方天气热,水果大都腐烂了,也没卖到钱。回到家,村里负责人不相信我父亲的解释,认为他是故意贪污,定了个天文数字让我父亲赔偿。没办法,我父亲只得变卖家产赔偿。这件事几年后才得到妥善解决。那时我就有了当法官的想法,上大学学的也是法律专业。后来算是圆了自己的梦。

记:您公务繁忙,对家庭照顾不多吧?

宋:我对儿子始终心存愧疚,因为我不能像别的妈妈那样时时陪伴他。很多次,儿子中午来单位找我吃饭,却看到我在门上贴字条留言:去15层找某某吃饭。因为工作忙,我很少顾家,丈夫和儿子就简单煮碗面条填饱肚子。让我最难过的是,2004年我竟忘了儿子的生日。以前儿子过生日之前总要提些要求,比如想吃什么,想买什么玩具。这一次儿子却没提。我问儿子是不是也忘了自己的生日,儿子竟这样回答我:“我没忘。看你那么忙,所以就没提。”儿子的话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决定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多陪陪他。在中国人民大学进修期间,除了周一至周五上班,周末我还要上两个整天的课。即使这样,中午我也要骑车回家给儿子做好午饭,然后再回学校继续上课。

记:您在儿子眼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怎么评价您,您知道吗?

宋:在儿子眼里我是什么形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给他一个什么样的形象。我希望他能够看到妈妈是勤奋的妈妈,所以我一直不懈地努力工作。我还希望他从妈妈身上感受到,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责任的人。平时,我特别注意和儿子进行细节上的交流。在他上小学的时候,别人都觉得我很累,跟他说:“你妈妈天天累得半死。”连我的公婆也这样说。那时儿子表现得很紧张,有一次他对我说:“妈妈,咱俩聊聊天吧。”当时他正在看《三国演义》,说诸葛亮是被累死的,妈妈你可不能太累了。儿子的关心让我很感动,于是我趁机跟他聊,我说我不劳累过度的前提是你不能再让我操心,咱们把各自的活儿干好。他痛快地答应了。打那以后,他按自己的计划学习,认真管好自己的作息时间,放学后按时回家,都做得非常好。

记:您觉得什么样的女性才是女性榜样?

宋:女性榜样的标准应该是多元的。有一年我大年初一值班,一大早就往单位赶,看到不少环卫工人在街上打扫卫生。当时我最大的感触是,如果清洁工能够感到他们是在为大家创造好的环境,会有一种愉悦感,有一种职业的光荣感就好了,这是我特别向往的。每年的大年三十晚上,我们海淀区的公检法党组成员,总是在12点之后才往家赶,一路上到处都是鞭炮声,那种与社会同乐的感觉非常幸福。还有,像我身边的速录员,虽然她的文凭不高,但她工作特别敬业,做事认真,她就是一个值得学习的榜样。一个法官,如果业务能力非常强,判决书写得非常有条理,甚至是接待当事人、解决问题让人感到非常的敬佩,我认为这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最想说的是,如果精神乐观,对工作负责,热爱生活,每一位女性都可以成为榜样!

〔编辑: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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