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山到户后小百户镇森林资源保护问题的思考
2015-09-10高石美何焕美钱冲元
高石美,何焕美,钱冲元,满 莉
(1.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林业站,云南 陆良655608;2.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林业局,云南 陆良655600)
1 引言
小百户镇自2007年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天花、中坝、炒铁等村委会按照“均山到户”的改革方式,全村农户都有了自己的山林,基本上实现了“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林改目标。但均山到户后,极少数村民歪曲林改政策、法律法规,鼓吹“林改到户之后,林地归个人所有,个人有无限制的自由处置权”,于是毁林开垦违法行为逐渐凸显。炒铁村委会章柏村较为突出,在少数农户鼓动和带领下,私自开垦该村楚车山林地并将其变为农地,一时间,数十户村民随而效仿,导致70余亩林地被开垦。为及时打击违法行为,陆良县森林公安局重拳出击,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私自开垦林地的王某某、陈某某等33家农户做出了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貌,收缴罚款的行政处罚;并针对当地实际,会同镇林业站、村委会、村小组研究了恢复林地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针对个案的发生,就林改后如何加强小百户镇森林资源保护、防范和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转变林业行政执法理念与机制成为巩固林改成果的一个重大课题。
2 均山到户后森林资源保护措施
2.1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造林护林氛围
镇人民政府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多举措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通过网站、悬挂横幅、广播等宣传舆论工具,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明白“均山到户”的真正内涵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并使之成为法律法规的自觉遵守者,才能增强广大群众爱树、护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才能明白实行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体的各项改革措施,是调动林农的造林热情并参与林业发展积极性的前提和保障;是逐步实现森林资源增长、生态改善、林农增收、林业增效、林区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均山到户是林权改制的一种形式,它是在本村民小组内按现有农村平均分配山林的一种家庭承包方式,是实现“耕者有其山”的具体体现。林农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可进行自主经营,拥有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自由处置权。但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处置权”。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有前提和条件的,任何超越法律规定之上的自由都是没有的。
(2)均山到户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林农得利益”的具体要求,只有在森林法的保护下,才能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一切置于《森林法》之上的均山到户是没有生存和发展土壤的。
(3)要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从根本上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森林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林权制度改革后,均山到户发展林业生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不得以此为借口,进行毁林开垦。《森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对出现的毁林行为,要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在处罚和打击中选择典型案件重点宣传,真正做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群;打击少数,教育多数”。
2.2 下步对策
2.2.1 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从根本上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
(1)要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研究,找准适合本地、本村发展的道路,着力提高当地农民的经济水平。
(2)积极引导农户发展核桃产业,并进一步做大做强陆良县核桃产业,不断延长核桃产业链,使农户看到核桃经济效益。
(3)加强村社干部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其成为法律法规的明白人。村社干部生产、生活在基层,对群众有较高的影响和号召力,只有村社干部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制定适合本村森林资源保护的村规民约。在村级事务管理费用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作用,让群众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并从根本上消除“林木、林地归个人所有,个人有无限制的自由处置权”的不良影响。
(5)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林农自治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机制,大力宣传、增强林农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引导林农成立和参加防火、防病虫害和防乱砍滥伐的协会或联防组织,营造互帮互助、联防共保的氛围。
(6)加强林业队伍建设,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森林公安、乡镇林业工作站、林政稽查大队等执法队伍人员的培训,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各林业执法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源头管理,严格伐区检查,加强巡山护林,制止乱砍滥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7)进一步巩固林改成果,定期或不定期实行“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使其认识到林权到户后,仍应依法经营,没有凌驾于《森林法》之上的无限制自由处置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
2.2.2 强化林业部门自身建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林业部门要积极应对新形势,加大软、硬件建设,做好充分的准备。一要认清形势、明确责任,从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考虑,林业部门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的职责只能强化,不能削弱,同时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加大投入,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环境,适应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需要。三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发挥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指导作用。四是加强林业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同时,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深入开展林业生态体系、产业体系和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研究,满足新时期森林资源管理的需求。
2.2.3 强化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建设
有效配置森林资源以实现更大的效益,需要积极培育新型的林业合作组织,整合资源,走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的发展路子。一是积极引导林农在明晰产权、明确利益分配和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家庭联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等形式,组建经营实体。二是可以引进有实力的公司,采取各种形式的联合,形成“公司+基地+农户”、“支部+协会+农户”、产供销一条龙的发展格局。三是加强科技协会或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技术培训、市场信息、合作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要扶持林农成立各类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和自治组织,增强其自律管理、依法维权等能力,实现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林业发展产业化经营。
2.2.4 林地保护等级划分
根据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以及林地生产力指标,对林地进行系统评价定级,将林地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保护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2.2.5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陆良县小百户镇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实施划定生态红线,制定生态红线管理措施;结合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对全镇25°以上陡坡地,15°~25°生态区位重要、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的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行动;加大防护林建设力度,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防护林体系;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下养殖、竹藤、速生珍贵用材林和观赏苗木基地,集中打造一批产业集聚的林业产业园区,提升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3 结语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促效能。只有加大宣传力度,用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积极转变观念,探索管理新路子,大力实施配套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促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健康和稳步开展,才能构建和谐林区,才能推进全镇林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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