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结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2015-09-10交宣
文 交宣
放管结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文 交宣
此次驾考改革提出了27条改革措施,是继户籍制度改革、车检制度改革之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推出的又一项重大社会法制改革。
改革中,公安机关本着简政放权、让利于民的精神,勇于向自身利益开刀、动自己的“奶酪”,这是一项自我削权的改革,从简政放权的高度和视野,诠释着现代治理的基本逻辑,蕴含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明晰思路。
然而,不管干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驾驶人考试暗箱操作、降低标准、把关不严,甚至出现驾考腐败案件的客观情况,《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各地要从执法、科技、脱钩、问责等方面健全考试监督问责机制,保证考试公正廉洁,坚持安全第一。
“放权”并不是放任,而是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放权”更不是撒手不管,而是要依法管理。驾考改革不仅事关民生利益,更承载着民意期待。改革是必然,改好是必须。只有统一思想,科学组织,严密实施,才能防止驾考改革“上下两张皮”;只有以“抓铁留印、踏石有痕”的坚决态度抓落实,才能斩断驾考背后的利益链条,划清驾考领域的权力与市场的边界;只有坚持刚性执法、全程科技监管、严格责任倒查,才能彻底解决驾驶人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此次驾考改革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面对群众关于“政企不分”的抱怨,政府部门不回避、不拖延、不推诿,积极主动“自我革命”,重申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驾校,禁止公安交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参与,明确要求驾校经营严格执行驾校脱钩规定,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
“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 政府是社会管理者、市场“守夜人”,既不能干市场的活儿,也不能弱化甚至丢了政府的责。各级公安机关是驾考改革的组织者、推动者、参与者,在改革过程中,既要有“壮士断腕”“猛药去疴”的决心,又要加强后续的执行与监管,守住安全红线。毕竟,唯有放权与监管并举,这27项新政的善意才不会拐弯,驾考改革才能真正“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