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环境观的对象性活动总原则
2015-09-08赵芸
赵芸
摘要:恩格斯的环境哲学思想认为人类与环境的辩证统一的关系,而它对象性活动总原则:“为”与“不为”,即改造自然和顺从自然,这对正确处理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环境以及解决当代环境问题都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对象性;有所作为;有所不为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08-0044-03
人是对象性的人,自然是对象性的自然,对象性活动是沟通人与自然的中介,那么作为中介的对象性活动应该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呢?恩格斯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是人对自然“有所作为”和“有所不为”的统一,即改造自然和顺从自然的统一。它既是对非人类中心主义“顺从自然”的修正,又是对人类中心主义“控制自然”的扬弃。
一、 对自然的“有所作为”
首先,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是人的对象性本质的必然逻辑对象性是人的本质规定,对象性活动即劳动是人之为人的活动过程。那么,劳动是什么呢?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解,劳动就是人作为主体与自然作为客体所发生的对象性关系,是人按照任的尺度,使自然界向着符合人的方向生成的过程。例如,“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1](P.297)手作为自然的最原始的“工具”,其本身就是变革自然的产物。同时,以自然为活动对象的人类劳动,不仅使人从动物界脱离并提升出来,为人成为真正的人提供生理上的物质准备,而且还通过人与自然的对象性接触,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为人成为“有意识的存在物”提供了精神准备。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她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因此,一部人类诞生的历史,就是一部人对自然界“有所作为”即对象性活动的劳动史。
其次,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是人自我确证与自我实现的需要人对自然的对象性改造是人作为人的存在物的唯一证明。“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时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2](P.58)人的知识的力量、情感的冲动、人追求和创造真善美的能力等都是在自然的对象化活动中动态地表现出来的,并以静止的形式积淀在对象化活动的结果之中。人对自然的改造过程及其结果,可以说是观照人的本质力量的一面镜子,而人的本质力量作为人的普遍性的内在根据又是通过人将自然的对象化释放出来的,因而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就成为了人的普遍性的最现实的表现。人相对于非人类而言的能动性、主体性、社会性等都是这样表现出来的: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而动物不是,人是自为的存在物,而动物却是自在的存在物,人具有感受形式美的眼睛,而动物没有,这些都是在对自然的有所作为的活动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的对象化活动,从主观方面来说形成并发展了人的本质力量,使人获得了越来越丰富的主体性,从客观方面来说产生并发展了对象化的世界和社会历史的客体。
再次,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不仅是人作为自然的存在物的生存之本,而且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本质性活动人是自然的存在物,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改造自然的对象性活动,是一切社会和历史的基本条件。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人们想要能够创造历史,就必须能够满足基本的物质活动,必须解决自身的衣、食、住以及其他的东西。因此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满足这些需要的物质资料,也就是对自然界的有所作为。
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还是社会存在物,社会性是人区别于非人类的主要标志之一。但是,人的社会性不是先天的,而是在自然的对象化活动中,出于对象性活动的需要而生成的。一定时期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总是以一定时期的人对自然的改造能力为发生条件的,人的社会交往、社会交往的条件,对于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而是一定的个人独立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的条件,即人对自然有所作为的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虽然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是,“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的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3](P.514)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把对自然的有所作为,看成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有动力,认为正是人对自然的对象性改造,才使社会发展的方向更加确定。
最后,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是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的直接证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在这里不仅指的是人的精神活动,更主要的是指人对自然的改造,因为尽管意识、语言、社会性和精神性也是人与非人类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志,但是,人的意识、精神等,和人的社会学、自然性一样,只能通过人对自然有所作为的活动才能形成和发展。
二、对自然的“有所不为”
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其自然性、意识性、社会性、类特性等寓于人的对象性之中并通过对象性活动表现出来,此外,自然又是一个系统性、复杂性的规律性存在,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内在价值,如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的英文版导言中就说过:“人和自然都服从同样的规律。强力和自由是同一的”。[3](P.700)由此决定了人对自然“有所不为”的必要性。
首先,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决定人必须对自然有所不为人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自我进化的产物,人起源于动物这一事实说明了人或多或少具有一些兽性,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保护自然就等于保护人类自身。人的自然性一方面决定了人必须依赖自然,保持自然生态的稳定和完好,另一方面又决定了人必须改变自然,从中获取自身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古语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自然界就像“皮”而人就是“毛”,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依据。因此,人对自然的有所不为一方面取决于人是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像动植物一样,是受限制的、受动的和受制约的存在物;另一方面取决于人是有生命的“自然力”,他的否定性、主体性、能动性的发挥都是以自然作为其欲望的对象为逻辑预设的。也就是说,作为人欲望对象的自然,是存在于人之外,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不能离开自然而生存但自然却可以离开人类而存在。
人的社会性也要求人对自然有所不为,因为人必须兼顾他人和子孙后代对自然的依赖和需要。从某些方面说,人的社会性的逻辑就是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逻辑拓展。恩格斯在致马克思的信中说:“每个时代的人都不仅是固定的太阳热的消耗者,而且在更大的程度上是过去固定的太阳热的消耗者。即便是最原始、最简单的狩猎和捕鱼等活动也并不是固定新的太阳热,而是利用并已开始消耗原先积累起来的太阳能”。[4](P.128)
其次,人的意识性要求人对自然有所不为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能够将自然的“外在尺度和”自身的“内在尺度”有机统一起来,在保护自然的实践中改变自然,在改变自然的实践中保护自然。也就是说,人的意识具有独特性,不仅能够外化为人对自然的能动性改造,还能够外化为对自然的受动性保护上,在“受动”中“能动”,“能动”中“受动”。这里的“受动”不是原始条件下被动的受动,而是自觉的受动,这种受动就是主动,是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对自己全面的本质的占有。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在自然本身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谋求对自然的改造,这恰恰是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异质性的表征,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说动物不断地作用于它的环境,那么,这是无意地发生的,而且对于动物本身来说是某种偶然的事情。但是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多的带有经过事先考虑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行为的特征。”[1](P.303)
最后,人对自然的有所不为还缘于人的对象性本质作为对象性存在物的人,如果要客观地活动,就必须在它的本质规定中包含对象性的东西。由于它本身是被对象所设定的,所以它能创造或设定对象。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此外,在对象性劳动的产品中扣除各种有用的劳动后所剩下的“物”就是自然,它是先天性的不依赖人的东西。虽然人的对象性劳动能改变其化学的、物理的性质,但这种劳动只是单纯的改变了形态,它还是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
总之,自然界作为劳动的对象,是人的对象性劳动、对象性本质能够发生或实现的最基本的物质前提,是生产力的最原始的要素。正是这一点构成了人对自然有所不为的无条件性和必要性。一切财富来源于自然和劳动,人类的生产能力是有条件的,就是物质本事的预先存在,人类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自然界为劳动提供原料,劳动把原料转变为财富。
三、“为”与“不为”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和有所不为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个“统一”源于人的对象性活动和人的对象性本质。
首先,人是以对象性活动为生存本性的存在,人的本性从根本上说就是对象性。那么,这就意味着人是一种自我创造与自我超越的存在:一方面,人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人与其他非人类一样,必须依赖自然并受自身的自然规定的制约和影响,人是作为自然的对象性而存在的,从这一角度出发,人对自然必须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和文化的存在物,是能动的、自由的类的存在物,是非自然的对象性存在物,在这个意义上,人创造出了自己独特的存在方式和生存活动,超越了自然的限定,也就是说,他对自然必须有所作为。因而,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统一于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的本质规定。
其次,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统一于人的对象性实践。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一方面,人必须按照自然的本来面目来认识和利用自然;另一方面,人又要按照自己的目的、需要、计划等内在尺度去改造和认识自然,是自然更适合人的发展和生存。这两方面看似矛盾,其实是相互补充的:脱离了有所不为的有所作为将会导致“欲速则不达”或“事与愿违”的后果,使对象性偏离正确的轨道;同样,脱离了有所作为的有所不为将会导致人的活动动物化或本能化的后果,使对象性活动丧失能动性和主体性。由此可以看出,对自然的有所不为是为了保证有所作为的可持续性和科学性;而对自然的有所作为(如科学发现、认识活动等)为人对自然的有所不为提供了方向性和选择性,两者目标一致,相互引导、相互规定、相互贯通,共同推进对象性活动既符合人的主观需要的方向努力,又符合自然的客观规律。
最后,人对自然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是历史的、具体的统一,并具有动态性。
之所以说它们是历史的,是因为两者的统一是矛盾运动的过程。它们在对象性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地打破旧统一、实现新统一,双方在相互引导中不断地打破原有的平衡,建立新的平衡,并随着对象性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说它们是具体的,则是因为两者的统一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统一。对象性活动是具体的,而在此基础上人们所获得知识和认识的真理也是具体的,相应提出的价值要求及其实现的程度、范围也是具体的,由此决定了人们对自然的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也是具体的。而之所以是动态性,关键在于实践,它是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也就是对象性活动,而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的统一是对象性活动的基本内容,随着对象性活动的展开而具有了动态性质。
人类的实践史实践上就是对象性活动的发展史,是人对自然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相互依托、相互引导、相互作用的历史。一方面人们在以真理性认识为基础的前提下,追求物的价值性和有用性,这是人对自然的有所作;另一方面人们在价值为动力的驱使下寻求更加完善的真理,这促进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与尊重,是人对自然的有所不为。正是在“为”与“不为”两种相互作用中,对象性活动才能不断地发展,自在自然才不断地转化为人化自然,人类才不断从“必然”走向“自由”。
参考文献:
[1]自然辩证法[M].人民出版社,1984.
[2]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人民出版社,2000.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五卷)[M].人民出版社, 1971.
[责任编辑: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