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广东小学生诗歌节活动的通知
2015-09-05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局、作家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小学生诗歌艺术教育发展,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5广东小学生诗歌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小学生诗歌节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省作家协会、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承办,天空城中小学生兴趣社区协办。成立组委会及评委会,组委会负责诗歌节期间诗歌创作展示及相关活动的筹备组织,评委会负责诗歌节作品的初评、复评和终评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南方日报社文体新闻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 89号大院南方传媒大厦A塔1601室,邮编:510601;电话:020-83003705;官方电子邮箱:xxssgj@126.com(该邮箱用于日常联络,不设投稿功能);诗歌节官方网站、投稿地址为:天空城(www. tiankong520. com),诗歌节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天空城”(微信号:tiankongcheng520)。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举办小学生诗歌创作展示活动,建立并完善儿童素质教育互动线上平台,举行系列小学生诗歌艺术创作展示、系列小学生诗歌艺术展览、系列儿童审美养育和素质教育讲座等线上线下活动。
1. 5月-10月,启动诗歌节并开展诗歌创作展示征稿及评审。诗歌节官方网站“天空城”以及同名微信公众号接受参展作品投稿,交流活动信息,同时组织诗歌创作展示初审、复审,评选“每周之星”。
2. 11月上旬,现场展示及评审:评出1 000名左右选手参加,采取现场开题、限时交卷形式开展诗歌创作,由著名诗人、作家、教师组成终审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综合衡量,评选出获奖作品。
3. 5月-11月,开展“诗歌进校园——诗歌,在你身边”名家系列培训活动,以及“诗歌进校园——诗歌公开课例交流”活动;举行基层(山区、农村)学校诗教推广、帮扶系列大型活动。
4. 9月-11月,与省内特殊教育学校合作,举办“爱在一起”诗歌公益主题活动。
5. 5月-11月,举办“人文岭南少年行”诗意户外体验项目及人文小导游评选。以诗歌为媒介和载体,挖掘、盘活、弘扬岭南人文历史资源。
6. 5月-11月,开展“好好说话,天天读诗”大型系列活动,将诗歌节优秀作品朗诵与经典诵读相结合,将线上分享与线下朗诵会相结合。
7. 12月上旬,举行小学生诗歌教育总结研讨会活动。
8. 12月中上旬,举办小学生诗歌节作品音乐会暨儿童诗歌艺术嘉年华活动,并评优、颁奖。
三、活动要求
开展小学生诗歌节活动是建设文化强省,推进我省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各地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和作协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诗歌节各项活动开展。宣传部要组织当地媒体对诗歌节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局要广泛发动所属市、县(市、区)学校组织小学生踊跃参加诗歌节创作展示活动,推动诗歌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申报,确保各校投稿数量稳中有增;作协要推动作家与小诗人结对子、共成长,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通过开展小学生诗歌节活动,进一步擦亮叫响我省文化活动品牌,为推进文化教育事业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