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三人谈:正风反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015-09-04
反腐三人谈:正风反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白岩松(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青联常委):中国的经济现在正处在转型期,困难和希望并存。希望是中国经济转型,在这过程中,还有第二种转型,那就是建立一个更清风正气的市场经济环境,剔除掉行贿、受贿等等经济运行中掺杂的东西。这两个缺一不可,互为保障。
高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研究中心常务理事):行贿、受贿、违纪犯罪所得,这些都是有形的、可见的、物质性的损失。所谓贪腐,它形成的利益链条也会造成无形的损失。
白岩松:企业给你行贿了一千万,但获取的回报可能是几个亿,这是市场的损失。第二点,他行贿获得了一个机会,将来长远的受害者是消费者,因为他生产的产品或者他建的楼、他搞的工程、高速路等出问题,将给社会带来更大损失。
韩晋萍(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如果发现这些官员通过实施腐败行为,在收受钱款的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就会在办案的同时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地区挽回这样的经济损失。比如说,违规获得了土地,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如果说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那么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如果说有一些经过权钱交易违规给企业减免了相关的税费,这些钱款也是要由相关的企业或者是人员来补缴的。通过这样的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给国家挽回了大量直接的经济损失。
据统计,从十八大到今年的6月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更新。
另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务办法》等,对违纪所得的处理有三种: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
没收针对的是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回扣、酬金等,对于这些钱款应当是没收的。追缴的对象包括违反规定占有的公共财产,或者是应当交公而没有交公的这些礼品等等。责令退赔针对的是违反规定挥霍浪费国有资产,例如违反“八项规定”公款吃喝、旅游,此外还有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获得的财物,等等。
对于以上涉案财物,没收的一律上缴国库。对于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款物,也是应当上缴国库。如果是钱款的话,就直接上缴;如果是物品,就由相关部门拍卖,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还有一个统计数字,就是从十八大以来到今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除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高波:正风反腐过程中,不但是有形的直接的经济损失被追回,而且也会对我们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有一个比较好的推进作用。
白岩松:反腐倡廉,建立一种新的政商关系,建立一个正常的好的市场经济规则,人们通过能干和水平高来获得市场上该有的地位和利益,而不是通过行小贿、获大利、社会遭到更大损失这样的一种发展模式。
高波:既斩断了腐败掠夺之手,同时又让人民群众共享红利。正风反腐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来讲是一个双赢的选项。
韩晋萍:一方面是查办案件过程中收缴腐败官员的违纪所得,追回造成的经济损失,从根本上剥夺了腐败官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通过腐败获得的不正当的利益,不让这些人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这也是办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一个重要考量标准,可最大限度的减少腐败的收益,这一点对于有效的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也是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另外一方面,把收缴的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或者是挽回经济损失,这样就使因为腐败而发生错位的经济利益最大可能恢复本位,这部分从国家和人民手中非法攫取的财产又重新回归国家,能够充实国库,这些资产又可以在增加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曝光台
陕西反腐进行时
●2011年3月,时任榆阳区榆阳镇徐庄则村党支部书记徐生虎、村主任徐和平(非党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村民住宅项目时,向开发项目出资人索要好处费60万元,徐生虎、徐和平各得30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4年9月15日,榆阳区法院判决徐生虎、徐和平有期徒刑8年,各处没收财产5万元。榆阳区纪委给予徐生虎开除党籍处分。
●2011年,时任绥德县崔家湾镇李家湾村党支部书记马玉堂、村报账员刘金亮将该村5.5万元的人畜饮水工程项目通过虚捏工程量,用虚假票据为工程承包人刘光亮报取工程款7万元。2012年,时任李家湾村党支部书记马登亮通过虚增工程量,使该村的人畜饮水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同意工程承包人刘继东和村主任刘金荣(非党)用虚假票据报取工程款10.67万元。绥德县纪委分别给予马玉堂、刘金亮、马登亮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09年,时任子洲县马蹄沟镇李家洼村村主任艾绍宪在太中银铁路子洲段开始修建时,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与中铁十七局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签订协议,将该村的小河畔、前大河畔两处耕地出让给中铁十七局采挖砂砾石5300立方,获款32.86万元全部归村财乡管管理,造成23.26亩耕地遭到破坏,至今未复垦。2014年1月15日,子洲县纪委将艾绍宪移送司法机关,并给予艾绍宪开除党籍处分。
●华阴市岳庙办卫峪管区张城村原村委会主任吕永利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支出手段,侵吞土地补偿款17754.21元,严重违法违纪。2015年6月15日,给予吕永利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华县莲花寺镇原民政干部李百灵在莲花寺镇民政站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向群众发放的56份补贴存折长期滞留自己手中,贪污社区人员工资10800元。李百灵还违规兼职取酬31200元。2015年3月12日,给予李百灵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社陕西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