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与群众实践纵横谈(二)
2015-08-25
编者按:2014年12月27日,省社科联、群众杂志社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召开“深化改革与群众实践研讨会”。会上,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群众杂志社、南信大、省信息中心等领导同志和南京邮电大学人口研究院、太仓市、泰兴市黄桥镇、红豆集团等6家群众工作实践基地的负责同志先后发言。现择要刊出第二期发言要点,以飨读者。
全面深化改革与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
周荣华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是社会变革的永恒主体。然而,在全面深化改革语境下,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的发挥面临诸多约束。分析这些约束因素,创造突破的条件,是新形势下发挥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的前提。
一、人民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
改革主体是从事改革的行为主体,是制度创新者。改革主体的构成可以分为一般构成和境遇构成。一般构成是指改革中普遍存在的主体结构,即“个人、团体和政府”结构。但由于改革总是具体的,在不同的境遇条件下,主体的表现具有不同的形式,这就需要把握境遇构成。
二、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面临的困境
当前的改革是全面深化语境下的改革。全面深化语境有两个相互联系的语义,一是全面,二是深化。所谓全面,是内容广泛、涉及面全的改革,是指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各种改革的统筹协调推进。所谓深化,是指改革的起点是在以往改革的基础上开始的,是以往改革的逻辑延伸,是以往改革的纵深展开,是以往改革的完善提升。在这一背景下,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面临诸多挑战。
路径约束。党的十八大以前的改革是经济体制主导下的改革,其路径是自下而上、上下互动。当前的改革是全面深化语境下的改革,其路径是顶层设计。改革路径选择转换虽然是改革过程中的主动调整,但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的发挥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动力约束。改革驱动来源于利益需求,经济体制主导下的改革,改革主体与相关利益方的利益更多的是经济利益、物质利益;全面深化语境下的改革,将经济利益、物质利益与人们的政治利益、社会利益等各种利益交杂在一起,形成更为复杂的利益结构。这种结构所铺设的利益格局由于它的路径依赖和复杂性,难以形成改革的激励机制,难以形成新的利益驱动激发力量。
空间约束。全面深化语境下的改革是在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建立的背景下进行的,法律体系是刚性的制度集合,社会主体在行为层面上的选择集合、行动程序、认知模式、行为尺度,都无法脱离、跨越法律体系所提供的范围和框架。在此背景下,人民群众改革探索的空间受到大的压缩。
三、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的现实条件
在全面深化语境下,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的发挥,必须正视挑战,克服改革阶段和改革环境所造成的路经约束、空间约束和动力约束,化解矛盾,创造必需的条件。
强化主体理念。面对种种不利于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发挥的桎梏,应该彰显人民群众是改革主体的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将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理念现实化,建立改革参与机制,使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而不仅仅是制度规制的对象。
摆正利益关系。发挥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应该处理好利益问题,摆正利益关系,使人民群众具有明确的改革利益预期,通过利益载体的建设不断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创造条件,增加相对分散状态的人民群众价值链条,建立有序的价值链结构,使改革的激励效应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
赋予改革权力。改革是对旧制度的修正和创新,拥有一定的权力才能实现相应的目标。因此,发挥人民群众改革主体作用,需要赋予人民群众改革的权力。通过法律授权扩大人民群众权利范围,给人民群众制度创新留下应有空间。通过下放改革行为权,强化基层群众自下而上改革的主体地位,使其真正参与到具体制度的制定和改革措施的探索中来,实现制度理性和基层民众诉求的平衡与融合。□
(作者系省信息中心主任)
经济新常态下
有效促进就业是深化
改革的重要内容
沙 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这是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十七大报告提出“实施扩大就业战略”之后,我国关于就业的理念和实践不断深化的结果,是推动新的发展的战略抉择。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征使得以往许多问题的解决要依靠新的思路与方法,尤其是就业问题。
一、我国就业面临总量压力较大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
就业问题与经济增长紧密相连,就业规模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已有的规模及其增长速度,只有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才能相应地创造更多的新生就业岗位。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就业弹性系数呈现下降趋势,表明我国经济拉动就业能力下降。随着经济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入,整体产业对劳动力的依赖性下降,人员雇佣量减少。因此,虽然我国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正在下降,但劳动力供给的总量压力仍然很大。
二、有效促进就业是深化改革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
深化改革可有效促进就业。一方面,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缺乏,反映了人才供给状况无法为产业升级提供充分的支持。另一方面,大学生选择合适的职业难,则反映了第三产业发展不充分的现实状况。
有效促进就业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就业是民生之本,李克强总理曾表示,“对于中国政府来说,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最大的民生就是就业”。因此,有效促进就业是实实在在地贯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三、经济新常态下有效促进就业的思路与对策
发展中小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一是鼓励中小企业利用优势资源转型发展,引导其转型成为吸纳就业能力强和就业层次高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二是缩小中小企业与国有部门的待遇差别;三是为中小企业建立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金融、信息、科技、法律、产业指导等多方面的服务;四是建设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员工忠诚度。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一是改善创业环境,颁布和制定多项支持、鼓励和促进自主创业的政策;二是加强创业服务,提供创业指导和培训;三是完善创业融资制度,设立重点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四是加强政府监管,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多方位扶持,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一是完善服务平台,将公共服务对象逐步扩大到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对农业转移人口实行分类指导、分类培训;三是加强法律宣传和引导,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四是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落实扶持家庭服务业特别是老龄照料类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完善托底安置政策,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一是引导就业困难群体转变就业观念,在全社会进行市场经济条件下自强自立的劳动就业观念教育;二是改善就业服务“软环境”以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的定向职业培训;三是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权益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制定有关保护就业困难群体、促进公平就业的法律法规;四是创造灵活多样的社区就业形式,充分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分类指导扶持。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升人力资源素质能力。一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深化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办学试点,开展深度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以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完全对接;二是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以弥补政府办职教形成的市场适应度低和企业办职教形成的过多考虑成本等缺陷。□
(作者系南京邮电大学人口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冷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