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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为地方发展护航

2015-08-25王海平

群众 2015年1期
关键词:守法依法司法

王海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阐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道路、方向、目标和原则要求,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明确提出依法治区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积极推动依法治区进程,为推动地方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牢固树立依法治区理念

只有法治理念的扎根,才能有守法行动的自觉。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自觉养成按照法律精神和原则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

牢固树立“法律地位高于天”的意识。宪法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达和体现。服从宪法和法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增强“法大于天”的意识,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不越位。

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只有实现了公权力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实现私权力的“法无禁止即自由”。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法律授权履行职责,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划定“权力边界”,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行使任何权力都要于法有据、有章可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依法治区的保障,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为依法治区划定了底线。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把该做的做到位,把该管的管好,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决不能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的行为。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关键和核心。要把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区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坚持依法决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流程,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提交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决策事项一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探索推进党委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吸收法律专家、律师等担任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党委政府决策过程,确保每项决策都符合法律法规,经得起历史、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规范执法行为。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组建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好、保障好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执法不严、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现象。

强化行政监督。整合监督资源,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支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政府采购、房屋征收等领域监管,严格执行重点权力监督制约规定,对权力集中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对领导班子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阳光清河”网络平台等载体,面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行政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和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让公正司法贯穿司法活动始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证司法独立。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确保司法独立相关规定,坚决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一律依纪进行记录、通报和处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认真落实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坚决执行法院的裁判和决定,切实维护司法机关权威。

坚持司法为民。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合法利益,深入推进阳光司法,逐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旁听庭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整合和优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推进网上司法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司法服务。结合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完善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司法监督。人民法院要自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侦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及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加强司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切实破除潜规则,着力解决好司法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查处司法领域腐败行为。

着力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建设的遵守者、推动者、捍卫者、受益者。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引导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带头学法、模范遵法,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让党员干部成为学法用法的示范者、引领者。积极教育和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就能得到合理合法解决,让群众真正相信法、敢于依靠法、善于利用法。

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把法治文化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游园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守法好公民”、“执法好卫士”等评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并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引导群众强化规则意识、形成契约精神、弘扬社会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深入推进“诚信清河”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加工分析和监测预警,支持、指导、监督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诚信诚实的共同价值追求。

(作者系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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