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2015-08-25陈蒙蒙
陈蒙蒙
过去一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改革增动力、以创新添活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七大行动”,在六个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绿色发展评估取得新进展。学习借鉴国际先进评估办法,结合江苏实际,从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污染代价和生态产品贡献等方面科学设置指标,建立了江苏省绿色发展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
——生态红线管控取得新进展。建立了“一个规划、两个办法”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体系,在建立源头保护和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取得新突破。
——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建立节能减排考核刚性约束机制,率先在全国实现大型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全覆盖。围绕治理大气污染,先后出台“省十条”、“新九条”、“新新八条”等刚性措施,以最严格制度和举措治理灰霾。太湖连续7年安然度夏,基本完成200条城市黑臭河道整治任务。
——环境经济政策改革取得新进展。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思路,率先对全省所有重点水环境断面实行双向补偿。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14家电力、冶炼等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推动环境价格改革,实施除尘电价优惠政策,对达到“超低排放”的火电企业机组实行电价加价。
——环保信用评价取得新进展。把污染源企业纳入社会环保征信体系,公布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建立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环境执法联动取得新进展。加强环保与公检法执法联动,累计向司法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超过65起,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2015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不仅要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还要提前谋划好“十三五”的新篇章。抓好新形势下的工作,必须从改革发展的宏观视角,科学研判形势,全面谋划部署。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寻找新机遇。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由要素驱动转为创新驱动的历史机遇,通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经济绿色转型,努力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增长。在全面深化改革布局中追求新突破。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五位一体”改革总布局的重要组成,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注重与其它领域改革同频共振、有机结合,寻找发展新契机。在依法行政视野下谋取新提升。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环境法治体系,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环境法治秩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两个率先”进程中实现新跨越。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嘱托,立足“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环境容量小”特殊省情,更加鲜明地树立环保优先导向,更严标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努力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为“两个率先”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具体工作中,关键要牢牢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坚定目标指向不懈怠。把生态文明作为“两个率先”的标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任务。这两个方面,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指引,必须牢牢遵循,坚定不移为之奋斗。要围绕总目标,立足江苏省情,扎扎实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确保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高质量完成“十二五”任务。对照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任务书,抓紧查漏补缺,推动顺利收尾。突出抓好环保重点任务冲刺,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确保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优于三类水质比例达到60%以上。系统总结五年工作进展,科学评估实施成效,确保“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全面收官。高起点谋划“十三五”思路。提前谋划“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思路,科学编制下一轮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任务书,统筹转型升级、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力推进实施,力争每年都有新突破,五年实现大提升,确保“十三五”顺利开局。高水平抓好组织推进。进一步完善规划引领机制,2015年所有省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现全覆盖。完善项目支撑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实现精细化管理。着力抓好创建载体,全面推广“高淳经验”,力争2015年底前70%的省辖市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放松。深化结构调整。根据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优化产业布局、城镇化建设布局和空间布局。重点围绕钢铁、水泥、电力、化工等行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宽于规定范围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加快搬迁位于城区的重污染企业,对污染严重且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加强红线管控。优化生态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补偿机制。推动各地出台“一个规划、两个办法”的制度体系,自觉把红线思维落实到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刚性约束。狠抓节能减排。全力落实节能减排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实打实、硬碰硬地完成“十二五”考核任务,提前应对新一轮国家考核。推进污染治理。坚持“大气、水、土壤”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坚定不移向污染宣战。把大气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狠抓“国十条”和“省十条”落地,围绕“调、治、保、管、联”落实最严格治霾措施,力保PM2.5浓度下降7%。以国家即将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统领,突出抓好饮用水源保障,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加快淮河、长江规划项目实施和黑臭河流整治,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推进污染修复和风险防控。
第三,明确改革取向不停步。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引领,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编制“绿评”报告,2015年将绿色发展评估扩大到所有县市区。探索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试点。推行环境资源有偿、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推动水气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覆盖全省。深化水环境资源区域“双向补偿”政策,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快培育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对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开展损害评估试点。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与惩罚性水价电价等惩戒措施直接挂钩,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鲜明导向。形成公众参与机制。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序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管理。
第四,坚持法治方向不动摇。加强环保法制建设。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实际需要,出台严于全国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环境准入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有效约束开发行为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司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环境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加大环保联动执法力度,掀起新一轮打击环境犯罪的高潮。重拳整治突出问题。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摸清污染排放及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等“家底”,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坚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聚焦减排、大气、水以及化工、重金属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每季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推动环境监管网络向基层延伸,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作者系省环保厅厅长)
责任编辑:金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