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前沿
2015-08-20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的政治原则。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央企、不叫国有企业。国企负责人哪个不是先接到党内职务的任命,然后才接到其他任命,履行公司董事会那一套手续。国企负责人不能只管人事、资金和项目,忘了自己是党员、是党的干部,首先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鲜明地抓起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委领导核心的最大优势是可以保持公司的可持续运营,不因一个人的变故而陷入灭顶之灾。既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统领全局和保证监督的作用,又要行使好三会一层授权经营机制,还要探索党委领导核心与现代公司治理有效结合的新途径,这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机制。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探索。
第一,党委与董事会要形成协调一致,相辅相成的决策圈。我这里说的是决策圈,不是决策权。目前在战略决策、合规经营、风险管控方面,董事会、党委会职责清晰、运作顺畅,已形成一套完整制度。但是在高管人员选聘、考核、薪酬、退出等方面还需要探索,下一步要建立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的程序和规则,让董事会按规范的程序提名,聘任,考核和解聘。第二,党委与管理层要形成共同决策圈和同一执行力。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党委成员与管理层成员交叉任职,形成一个整体,有利于公司的决策和执行。第三,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对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清晰明确、运作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这里的关键是要建立授权经营体系。第四,在干部管理上应分出层次,党委委员以党组织管理为主,党委委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人员继续交叉任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人担任,党委委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多数党委委员进入高管层的格局仍要坚持。非党委成员的副行长、总监等要以董事会管理为主,下一步要建立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的程序和规则。让董事会按照程序提名、聘任和解聘。”
——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