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和中华文化
2015-08-19周汝昌
周汝昌
一
《红楼梦》与一般小说不同之处甚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所含蕴的民族文化的质素特别浓郁深至。因此,笔者首倡《红楼梦》是一部“文化小说”之新命题——这是针对以往的“言情”“爱情”“婚姻悲剧”乃至“政治”小说的流行认识而言的。这儿的“文化”,特指我们中华传统大文化,即其整体精神、根基命脉之所在。
我们这样理解认识和命题量义,不是说作者曹雪芹执笔创作时已然和我们今日的看法想法说法是同样地鲜明显豁、清晰确了,但从全书看(专指原著80回传本而言,后同,不再加注),他的意识中已经触及了这一要义。
说曹雪芹的《红楼梦》是我中华的一部“隻立千古”(梁启超语)的文化小说,理路可分为四大方面来审视观照——
第一是从氏族文化的视角来看问题。曹氏是一门历史久远、特色强烈的文化氏族,从孔门弟子曹卹为始,直到汉曹参、宋曹彬,降及明、清两代,中间无数的鸿才英彦,曹操、子建、子桓,是中华五言诗的巨源与正流,诗圣杜少陵(甫)就再三赞叹曹植的诗文“波澜阔”“子建亲”,世人皆知“八斗”之才,独推曹氏;还有讲礼的大家、筑“石仓”藏书的专家——连武将曹景宗也能作诗押奇险之韵,留下了“竞病”的千载佳话……
这就是“横槊赋诗”“读书射猎,自无两妨”的曹氏“门风”,即文武全才的氏族文化传统——也就是曹雪芹开卷不久即特笔写明“诗礼簪缨之族”的真实涵义。
氏族文化是中华大文化之中的一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独具的特色。这在现代心理学科学的基因“传统记忆”之理论中可以找到依据。
第二是清初的“全盛”之文化时世。“乾隆全盛”虽是清代文史家的一种赞词,却也并非全属于夸张谀颂之虚文诳语(连具有启蒙家思想、批评朝政的诗人龚自珍,也是如此认为的)。辽东的满族倾覆了明廷,“入主中原”,由一个生产、文化十分落后的边民部落迅速成为了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的贵族掌权者,他们以武力统一了全国之后,立即热诚地学习汉文化,进步的速度至为惊人。满、汉两大民族在矛盾冲突与同舟共济、两者并存的复杂情势下,经营缔造,建立了强大而文明的大清帝国。这样,便诞育了一代新型的人才,超群轶伦,具备了满汉融会之优长特色的才华智慧——曹雪芹正是这种新型人才中的一位尤为奇绝者。他生活于这种“全盛”时代,文化成就造诣之高,也可谓之“得天独厚”。所以他撰作的《红楼梦》,特别富于文化质素精华,并非偶然之事。
第三是中国文学发展史的一个巨大里程碑。纵观我们的“文体”史,其脍炙人口的几大“段落”就是《诗经》《楚辞》、汉赋、六朝骈体、唐诗、宋词、元曲、明、清章回小说。“文体”而足以代表一朝一代的,重要无待多言;而章回小说之发展进化,是以《红楼梦》的出现才到达了最高峰巅——到此峰巅,此一文体的文化容量方才达到最深广的弘伟巨丽的璀璨惊人的境界。
第四是文化思想的趋变活动逐步冲破了有清一代奉“朱子学”(《五经》《四书》悉以朱熹注解为准则,不许逾越违反)而发生了暗流的“自由思想”者。曹雪芹则适为此种“思”者的先行行列中人。
即此四端,已可察见《红楼梦》之独为“中华文化小说”,确是水到渠成、名归实至的事情,绝非空论。
二
《红楼梦》以前的章回体“稗官”“野史”(中国小说的别称)绝无如此弘广深厚的文化内涵容量,曹雪芹以前的作者群,也不曾有过像他这般才情灵慧的大手笔:两者凑泊,形成了诞生这部伟大的文化小说的历史条件,正所谓前无史例,后继为难。
那么,这部小说究竟继承和发展了中华大文化的哪些精髓、何等光芒呢?
简要而言,有两条主脉,贯串了全书,务宜领会。
这两条主脉,并非我辈读者的臆想创说,实由作者自己明文题醒,即:一干裙钗、几个异样女子的“小才微善”。一部大书的主题眼目,豁然尽展于此。作者的文风,语淡而意谦,然其含蕴至丰。
吾人须知:一才一善,便是雪芹对我中华文化之精髓命脉的最经济的简括和深识。
才是什么?一般理解大抵以为是指“文才”“诗才”,在《红楼梦》而言更是如此“无疑”的事意。其实这是错了。
试看:
一、“无才可去补苍天”——石头
二、“才自精明志自高”——探春
三、“都知爱慕此生才”——凤姐
四、“试才题对额”——宝玉
五、“才选凤藻宫”——元春
六、“才华阜比仙”——妙玉
这些例中,只有宝玉所试之“才”实指文才,其余诸人,皆非此一狭义可限。
最明显的是探、凤二例,凤是今之所谓“文盲”,其才与诗文了无干涉。元春入选,明言是由“贤德”。妙玉的才,以仙为喻,亦非仅指能诗而已。这样一说,则《红楼》所重之才,所包甚为广博,无待繁词细辨了。
原来,“才”是中华大文化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节目,是中华民族对客观世界的一种高层次的认识感悟。在《易经》的《说卦》中,就已提出了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是谓“三才”的理念。“三才”概括了宇宙万物和人类的体性功能、生机动力,而人居三者之中,为“天地之心”,独占“性灵”之位。这也就是“天人合一”的哲思的另一逻辑形式。
天之才,表现为风云雷电,节序光阴。地之才,表现为山川动植,品类众生。人之才,则表现为智慧聪明,情思材干。
所谓“天人合一”,实即“天人本一”,人也是天的一部分,又是天的精华体现。
所以,在《红楼梦》中,原始根由是女娲炼石,石乃“通灵”——是为天人一体可以互感互通之中华哲思的“艺术解说”。
“才”,从汉字造字学(文字训诂学,古谓之“小学”者是)来讲,它是植物生长而未成待展的意象——有如“半木”之形。而“华”即生命的升华,在植物表现为开花(“花”“华”古体一字),在人则表现为“才华”。而才华者,在农工则为良耕巧匠,在士子即为诗圣文宗——在妇女亦必心灵手巧,针黹精能。此在古时,势所定才,“贵”“贱”分途,男女异致,而“才”的本质(体性)却是“其致一也”。
《红楼梦》首标一字曰“才”,其故在此。
有才者,必有情,“才情”一词,紧系两者,是以曹雪芹又曰其书“大旨谈情”。
才,是生机待展,含蕴内丰,故汉语文有“怀才”一说——却绝不会有“怀华”的怪话,故“才华”可以统言,又须析言。
“才”之胜义,大略粗明。然后,那“微善”的善,又当何解呢?
“善”的包容量也十分广博,但,通俗而讲,它的主意义在于品德——品德与才情,正是我上文所标明的两大主脉。两者并驾而方轨,成为中华民族对于“人”的基本要求,亦即“鉴定”人的标准尺度。
简单地“区分”:才属情,善属性。
孟子主性善。《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是为旧时启蒙教材的第一义,重要无比。《大学》开头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亲)民,在止(立足义)于至善。”这在曹雪芹书中竟两次分引过,堪称特例。贾宝玉公然宣称:除“明明德”外无书!
从这一点来看,曹雪芹所称于那些“闺女”(一干裙钗,异样女子)者,也应是“善”在性地心田——至少是以品德为主,而其他材具技能居次。
至此可知,一部《红楼梦》,主旨为的是给女儿传神写照,阐发幽光,而其所传,不离“才”“善”两端。即此一条主旨要义,亦足以可晓悟,这是中华民族的一部“文化小说”,名实相副,当之无愧,何用谦虚。
三
大体说来,儒家文化教育思想,重点在“性”(为人做人的品德之本)而略“情”。发展到后来(如宋、明“理学”“道学”流派)则一味以“理”灭“情”,视“情”如毒蛇猛兽了。然此非孔门本意,孔圣未尝无情、怯情。“理”者,天之规律;“情”者,人之感应。天人合一,本不分离。后儒家不识此义,遂尔支离破碎,“边见”(偏见)误人。雪芹著书,深有所会,故首标“才”“善”,复讲“情”“理”。
这才是《红楼梦》以“通俗”的文体和艺术的笔法,美妙深刻地体现了中华大文化精髓命脉的无上胜义。
四
一种文学史论点认为:宋、明“理学”既主张以“理”灭“情”,走到极端,等于灭绝了人性感情,于是引起文学的反抗声音,致力于宣扬“情”的美好及其所受的压抑遏制,如汤显祖《临川四梦》中的《牡丹亭》,演杜丽娘与柳梦梅的故事,是其“冲破封建礼教”的典型代表作。
由此,遂又进而引起评论,说《红楼梦》是继承发展了《牡丹亭》,是更强烈彻底的以“情”反“理”,云云。
是这样的吗?说是说非,不由个人爱憎,应从曹雪芹书中的客观内涵来审断,即:《红楼梦》一书虽曰“大旨谈情”,究其本意,是否即可从此一句话引申出一个“唯情主义”的认识结论来?
事实并不十分难晓,稍加梳理,便可分明。
先说“理”到底是什么?汉字的“理”,本是从“玉”而作,本义即玉石的纹理之美。由此而生的引申喻义,即层次、条理、秩序以至规矩、规律,皆属于“理”(至今还有“文”“理”“工”科之分,有“物理”“心理”“数理”之学)。
那么,人类社会一旦形成而且发展,其为“众人的关系”的组织法则、管理规定、道德观念,自然要随时代条件而产生变动。这种“理”是可以沿、可以革、可以制、可以废的,但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基本关系的必要性,却是不能一概消除的——否则结果是一片混乱、争夺、欺凌、吞噬……儒者多讲“理”,少讲“情”,用意是顾虑“情”会泛滥,“情”需要“社会、伦理、道德化”。其实,仁、义、礼、信,哪个又不是“情”在内主呢?比如,“无情的仁爱之心”,实际上能有会有这么一种“纯理性”的“仁德”(观念行为)吗?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深究此义。他重情,但不废理。他的小说中内证分明,不难列举。
书到第58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是全书的一大关目,作者在回目中第一次把“情”和“理”摆在了平列的地位而大书特表,非同等闲字样。这回书说的是,宝玉病起,园中散步见藕官因悼念死去的同伴(兼恋者)菂官在清明节这日为之烧纸(旧俗。凡祭亡人,则以白纸镌为钱形包为一袋,上题亡者姓氏,于应祭之地焚化)受到不睦婆子的挟制。宝玉设词救之,但又嘱她不可在园中烧纸——这是非理即非礼的做法。
事后,宝玉从芳官探知:藕、菂小旦小生因做戏而相爱恋,菂官一死,藕官痛不欲生,故旧情不绝,为之焚祭。然她又与现在的蕊官相爱,一如昔时之与菂官——此又何解?盖藕官自有一番“痴理”,以为夫妻死别,不应从此不婚独身自守,而应续娶,方合理合礼,只要不忘了亡者的旧好就是真情了。宝玉听了这一席话,合了己意,大为赞叹欣喜。
在这儿,就有几点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识其实义,而不为俗常浮议所蔽——方能真正领会作者的道德理念与文化思想。
请看雪芹原文,务必逐句细玩其意味——
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因又忙拉芳官嘱道:“既如此说,我也有一句话嘱咐他,我若亲对面与他讲,未免不便,须得你告诉他。”芳官问何事,宝玉道:“以后断不可烧纸钱,这纸钱原是后人异端,不是孔子的遗训。以后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随便焚香,一心诚虔,就可感格了。愚人原不知,无论神、佛、死人,必要分出等例,各式各例的,殊不知只以诚信为主,即值怆惶流离之日,虽连香亦无,随便有土有草,只以洁净,便可为祭。不独死者为祭,便是神鬼,皆是来享的。你瞧瞧我那案上只设一炉,不论日期,时常焚香,他们皆不知原故,我心里却各有所因。随便有新茶供一钟茶,有新水便供一盏水,或有鲜花或有鲜果,甚至于荤羹腥菜,只要心诚意洁,便是佛,也都可来享。所以说只在敬,不在虚名。以后快命他不可再烧纸。”
这段常被读者只当闲文笑语草草读过的文字,无论从故事情节还是从作者思想上讲,都是异常重要的关节所在。试看一面是“情深意重”一句要言,同时一面则是不可妨“大节”与不能“不是理”。这还要怎么写才“更”明白?情与理,并举兼重,何尝偏废?
其次,紧接与“理”密不可分的那个“礼”。
礼,居孔门“六艺”之首,与“乐”同为华夏古文化的冠冕。礼是“仪式”——“理”的体现或形式化。礼者何?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层次秩序交互关系是也。所以宝玉明确指定:礼须合乎孔子之训,而祭亡者烧纸钱是“异端”(非华夏古礼)。孔子一句概括“礼”的话:“祭如(受者)在。”宝玉则以“诚”“信”“敬”三字为之疏解阐发。
诚、信,是什么?就是一个“真”。真乃虚伪的对立面。所以,宝玉憎厌世俗“峩冠礼服”的祭吊之假礼,只求一炉一水,一茶一果,便召来受者之享——佛、神、鬼三者也只享真情诚意。“达诚申信”,这句话又在《芙蓉女儿诔》中重现,最是全书的精神眼目。
以上说明:《红楼梦》并非如俗说所论的宝玉是以情反理,这只是个人为的“强词”和浅见,夸张了宝玉的“叛逆性”和“反封建”。实际是什么?是反世俗,叛虚伪,但也未绝拒未轻薄孔子的古训。
记住这一点,方能真懂《红楼梦》与我中华大文化之命脉的真关系。
五
宝玉再次讲情与理,是在晴雯屈死之际。
那是宝玉因深痛晴雯之屈死,以为院中海棠预萎,乃是女儿(棠名“女儿棠”,早见“试才题对额”时伏线千里)夭逝之兆,而袭人不以为然,与之辩争。此处宝玉又有一段奇论——
不但草木,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有理的——也和人一样,得了知己,便有灵验(下举子庙之松,岳墓之柏……为证)。
在此,乃又见明文正笔将“情”和“理”两者并列。可知理与情偕,万物无外。这种思致,绝非“以情反理”的任何意念在。
这一问题值得哲学专家深入研究讨论,而不可用一个简单的口号、教条来作出似是而非的误导解说。
六
如今应就“诚”“信”二字再申说几句。从字义而言,曰诚曰信,皆是道德理念的范围。然而人之能以真诚真信以待物对事,实质上却又是情志的体现,就是说,都是情与理的双层综合,而非单一结构。
试看晴雯屈枉以死,宝玉极度悲悼愤恨,一篇《诔》词,声泪俱下。而那文词却说:
……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枫露之茗,沁芳之泉——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词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
试看:“四者”何物?冰鲛(绡)是裹血泪的,“枫露”也正是形容或象征“红泪”的!“群花之蕊”呼应“千红一哭(窟)”。“沁芳之泉”又是“花落水流红”的浓缩和再铸之痛语!这“四者”实在是悲痛至极的表现——然而却又是为了“达”一个“诚”,“申”一个“信”!
我们读《红楼梦》,看它如何继承中华大文化的基本整体精神,至此一大“结穴”之笔,难道还不能豁然以醒,恍然而悟吗?
“礼”是中华大文化中曾列首位的独特项目,是“理”的体现——同时也是中华文学艺术之综合表现(representation),至关重要。古之重礼,今人以为早成历史,殊不知礼未尝一日废。(今时开一个会,也要有个“仪式”列为程序之首。它可推而悟知。)礼,本质是人天、社会、伦理各层关系的约定俗成,加之梳理规范,美好实现,而其精神实质正是“诚”“信”的情感与态度。在执行“礼”时,无论内心或外仪,都集中在一个“敬”字上。
敬,有通常的“尊仰”“崇奉”义,但更有“认真”义。“祭神如神在”,不必再讲;“敬业乐群”的敬,又怎么解?思之自当晓悟中华汉字的极大宝贵性:含义的丰富与深邃。
曹雪芹在书中显示的一种鲜明心态,是对“礼”的喜悦和欣赏。
看他每逢叙写家庭中常日、节日的大小聚会,凡长幼、亲疏、主客……他(她)的座次、行止、进退、语言,必定处处交待,笔笔不苟。他写民风土俗,也深知其中“礼”的因素意义。若举实例,即可细读详玩第62、63两回的那些场面,真是精彩超常而又妙趣横生,引人入胜!
在此例中,又可领会中华的礼,有隆重有随宜,有正式有权变,而在知礼行事之间,又是那么有情有趣,有意有味——是生活相待的乐趣和艺术享受,绝不是像有人所臆想的那等迂腐死硬。
赏心乐事,良辰美景——结社联诗要“礼”,否则是“乱七八糟一大堆”。恸悼丫鬟含冤致命,涕泣以读《芙蓉女儿诔》,更是大礼。这些,都“没有”了,《红楼梦》还剩几何呢?
不可盲从一些浮议浅见,以为曹雪芹著书是反理叛礼。那并非真实。
“诗礼簪缨之族”,“富而好礼”,这也是书的开卷即予大书特书的眼目之文,用意之笔。
七
中华文化的主体精神中,有“仁学”之称。此即孔门的教义的核心所在。“仁”字本是两个“人”字的重叠(“二”原是“重文”,两小横表上一字的重复),亦即人与人的相处关系曰“会意”。然而当门人请问孔子是否有一个字的教训而可终身以佩以行之的?孔子却不说“是仁”,反而答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儿的一问一答,意味深长之至!
恕是何义?孔子加了注解:要将“人”“己”的关系摆对了。如此,可以悟知:
恕,实乃仁的一个变词,一个“侧笔”注释。
恕,比只讲仁还要高大,因为:只讲仁,容易落于将“自我”摆于主位,且带着“恩赐”色彩在,仍感到那是居高临下之人的心态口风。恕则不然,它更为尊重人,以人为目标,自己不过是个“对立面”而已——至少,人、己二者是倚辅相成的,己并无任何高于人的含义。
这就崇高极了。
那么,《红楼梦》也继承发展了恕德吗?答曰:正是,不差。
但小说不是教科书和训诲经,它另有“说词”。
在第5回宝玉神游“幻境”时,警幻仙子有几句话——
“……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
宝玉一闻此言,吓得连忙辩解,而警幻则曰:“非也……。”她表明这吓人的词语是指他“天分中生就的一段痴情”,而脂砚斋的批语即时解说:宝玉一生心性是“体贴”二字。
这个“体贴”二字,才真正道着了那个“恕”字的灵魂命脉。
“体贴”者何?以贴体而感通对方的处境心情,亦即“设身处地”之谓也。词人所谓“将你心,换我心——方知相忆深”也。
《红楼梦》的“大旨谈情”,其“情”即那“一段痴情”——即体贴,即恕,即推己度(入声)人之义。
所以,宝玉的痴心挚意,一切为了别人,同情,怜惜,悲悯,涕泣……,莫非是一个恕、一个体贴的伟大心性。
孔子的“仁”“恕”,是社会道德化了的词语。警幻的“意淫”“痴情”,脂砚的“体贴”,则是感情化、诗意化、艺术化了的词语。两者面貌语味不同,其质则一也。
这是《红楼梦》体现中华大文化、含蕴民族心性道德的第一要义。
一般人不理解曹雪芹的用意,常常把他的“通俗”词语作了误注,加以庸俗化,而是走失了他的本心真谛。例如,一见“痴情”二字,便臆定这是个不智(疯疯傻傻)之人的变态心理,可笑也可怜……。殊不知,在其原旨,是说情之至极,恕之至真,即成为“唯人主义”,忘己而视人视物“同仁”无别,而这种伟大心眼,世俗反觉不可解,反说是“痴”是“呆”,甚至“万目眦睚,百口嘲谤”了!
《红楼梦》的悲剧,端在于此,而非其他。
试看第35回傅家两个婆子对贾宝玉这位“痴情”者的议论和“鉴定”——
那两个婆子见没人了,一行走,一行谈论。这一个笑道:“怪道有人说他们家宝玉是外相好,里头糊涂,中看不中吃的,果然竟有些呆气。他自己烫了手,到问人疼不疼,这可不是个呆子!”那一个也笑道:“我前一回来,听见他家里许多人抱怨,千真万真有些呆气,大雨淋的水鸡似的,他反告诉人下雨了,快避雨去罢。你说可笑不可笑!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的,就是咕咕哝哝的,且连一点儿刚性也没有,连那些毛丫头的气都受。爱惜起东西来,连个线头儿都是好的,遭遢起来,那怕值千值万的,都不管了。”
这段“实话”,在世俗人(即如这两个没有文化修养、天赋性情的仆妇)的心目中,是一种不可解的“怪物”,绝大的笑柄!但作者如此落笔,却是莫大的勇敢与悲哀。这是书中最精彩的一段神圣的“宣言”: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仁),他丝毫不晓世间有“自私自利”这样的观念和行为,他一心想的是别人的利益幸福,唯恐有所伤害。他视一切物皆为“同类”,与己无别。鱼燕可以“对话”,星月均具性灵——天人合一,大智大慧,大慈大悲,大勇大义,都在此处流露得十分真切而活现。
这不是别的,就是对“恕”道的真实的理解继承和发扬光大。
八
曹雪芹所说的“善”,以情为基础,以人(他人,包括“物”)为对象,以“恕”为准则,大致表现如上粗叙简列。
“情”的另一条发展和体现形态,即是才干、才具、才华、才调……。这兼括治国理家、办事立业的才能和文学艺术的创作活动而言。如凤姐,因是“文盲”,故只有前者一方面的表现。如探春,则两方面均见高才,宝钗亦然。其余诸人,或此或彼,皆有其才。这种才,又是与“情”与“慧”密切相联而难分的——否则便是世俗的“才”(如功名利禄的奔竞钻营,损人利己……,也需有“才”),那就是贾雨村一类,书中也写了,但并非全部伟著的重心要旨(是个反衬)。这是必须识别而不必多讲的。
如今单就诗文艺术一面的才,申说概略。
诗,在此是广义的(包括词、曲、联以及所有韵语、题咏形式)。诗,在中华是个最普遍而又最高级的“思想感情表达方式”,她“无所不在”,从形式上的诸般运用,包括对联、谜语、酒令、成语成句的口语化……直到民间故事中的以诗“对话”“赛才”“斗智”,以及排难解纷,都用诗句来组构穿插,特有意趣——可知这远远不只是“文人墨客”的习尚一义所能诠释。
诗,在中华历史上所居之地位与所起的作用,其重要性与巨大度都是其他国度地域所望尘莫及,也是不易尽解的。诗,不止是一己的抒情志感,更是交流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她的感染力远胜于其他文体形制。她的汉民族语文独特点极其鲜明璀璨。诗,又包括“诗意”“诗境”,单调机械的衣食住行只能叫“生存”而非“生活”;中华的“生活”,总是要富有诗意的——非低级的,文化含蕴丰富的,审美层次高妙的……中华的戏剧、音乐、舞蹈、绘画,诸般艺术,在《红楼梦》中可说是得到了最充分的、最生动的、最精彩的表现。在《红楼梦》中,诗是贯串全书的一个“独立”的格局章法结构,奇特而美妙。
九
曹雪芹的《红楼梦》包孕丰厚,一篇文章是讲之不尽的。我们所说的曹雪芹《红楼梦》才是原著,高鹗续书不能窃用“原著”一词,恰恰相反,是“偷换概念”,背离了原著的精神本质而炮制的。我愿《红楼梦》的研究与欣赏能不断提高,这将大大有助于发扬我们的民族文化精义,并使之传播于世界之林而认识它的伟大、精严与美妙。
(选自《晋阳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