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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取消高考优录政策

2015-08-19

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 2015年7期
关键词:正方反方公平

时  间:2015年5月12日

地  点:湖北大悟县一中高一(18)班教室

主 持 人:张 炎     指导教师:邵弘安 周汉维 方春艳

正方代表:周雅倩(一辩) 黄晓天(二辩)

张 哲(三辩) 李春雪(四辩)

反方代表:李 颖(一辩) 何嵘(二辩)

何智才(三辩) 刘攀(四辩)

主持人:亲爱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高考是牵动千家万户的大事,高考的每一次改革都备受关注。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紧接着各省市纷纷出台高考优录政策“瘦身”方案,高考优录政策再一次引发人们的热议,支持或反对,今天我们就针对“该不该取消高考优录政策”这一话题展开辩论,首先有请正方和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正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应该取消高考优录政策”。首先,高考优录政策破坏了高考的公平性。高考承载的是人们对社会公平的期待和坚守,但是当前实施的部分高考优录政策却人为制造了性别、民族、地域、出身差别,削弱了高考在人民心中的公正性和神圣性,引发种种不良社会影响。其次,高考优录政策的执行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最近几年各地层出不穷的高考加分舞弊案件就是明证。第三,高考优录政策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现行的素质教育要求相背离。如优录政策中各类竞赛加分项目,尤其是奥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占据了基础教育的半壁江山,“奥数热”折射的是学生、老师、家长的功利心理,直接的表现是基础教育中过分注重竞赛能力而轻视基础能力,这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不能为国家培养出真正有用的人才。所以我方坚决支持取消高考优录政策。

反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不应取消高考优录政策”。首先,实施高考优录政策有利于学生发展。“一考定终身”的统一高考模式本身具有局限性,一张试卷只能检测出学生的知识能力,却不能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而高考优录政策为高考提供了多元评价体系,为更多的优秀人才提供了机会。其次,实施高考优录政策能缩小地域、民族差异,推动国家发展。众所周知,我国因为地域、民族、经济存在差异,各地教育发展并不均衡,“一刀切”“全国一张卷”的高考制度显然不能适应这一国情,而高考优录政策的实施能弥补这一不足,给教育不发达地区增加了人才培养的几率,让高考更公平,也能间接促进国家经济的全面发展。第三,实施高考优录政策有助于我国基本国策、民族政策的落實,体现国家的人文关怀,有利维护社会稳定。例如农村独生女加分项,让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农村顺利实施;少数民族考生优录政策促进了民族团结;烈士子女、归侨和华侨子女、退役军人加分是有效保障了社会的稳定。这些都符合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何乐而不为?

主持人:感谢双方一辩的精彩立论,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

正方二辩:高考优录政策的制定直接削弱了高考的公平性。高考的公平包含两个内涵:考试的公平与录取的公平。而高考优录就是人为破坏了录取的公平。一是高考优录政策的制定过程不透明,优录条件本身缺乏公平。按照教育学者熊炳奇撰文所述,各地高考加分项目的出台模式基本是:某政府部门提出某些人群、某些项目纳入升学加分的设想,与教育部门一“合计”,再得到某位分管领导的同意,就进入加分目录,如果某地领导认为某项加分很重要,即使争议很大也会批示“保留”。试想这样制定出台的政策怎会公平?其次,高考优录政策执行缺乏监管,毫无公平可言。近年来相继曝出的各省市的高考加分项目,让人眼花缭乱;各种加分手段,让人瞠目结舌;各种腐败案,让人触目惊心。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高考一加分,公平就减分。”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等香港高校在内地的招生政策明确说明只认“裸分”,甚至表示无法理解内地林林总总的加分政策。足见高考优录政策已经让神圣的高考已遭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不取消高考优录政策,我们社会所期望和捍卫的公平的底线将要被突破。

反方二辩:高考优录政策从1950年实施至今,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都负有不同的历史任务,其制定和实施都是严肃和严格的。根据我国国情的需要对特殊群体入学机会的不公平进行补偿,满足特定时期对人才的要求,在德智体的考核中起到调节器的作用。高考优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始终是与国家的教育发展同步的,是合理合法的。其次,高考优录政策的存在破除了“分数挂帅”“一考定终身”的局面,赋予了素质教育实施的一定的外在动力。让一些有个性,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通过加分政策凸显出来,有助于国家对创新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对于很多考生来说,这不也是公平的选择吗?所以高考优录政策促进了公平,鼓励了素质教育,不能取消。

正方三辩:我方认为高考优录政策存在着“出身定终身”的现象,不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例如,在优录政策中有给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加分的政策,也就是说出生在这些地方,这些家庭的考生不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出生就有比别人多5-20分的优势,而高考中一分就能够改写一个人的命运,这一加分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失去了深造的机会。另外,优录政策中的一些竞赛优胜者享受加分、保送的政策的制定也没有考虑到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实国情。比如优录政策中各类竞赛加分,有些名目偏远地区的孩子听都没有听说过,而满足这些条件必须有强大的师资力量和雄厚的经济基础做后盾,偏远地区或者贫苦家庭的孩子是无缘跻身其中的,这与魏晋时期的门阀制度有何差别?北京理工大学的一名教授就曾在微博中质疑:“钢琴弹得好加分,杀猪杀的好凭什么不加分?”第三,优录政策的实施,让高考“裸分”偏高的考生掉档甚至落榜的几率增加,造成人才浪费和流失,不利于国家长远发展。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取消高考优录,用统一的要求、统一的程序、统一的标准,使真正的人才能够得到录用。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辩友提到高考优录政策在制定的过程中没有考虑我国教育资源不均衡这一现实国情,我方恰恰认为,高考优录政策的制定正是基于这种现实的国情制定的。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各方面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在日益加大,清华大学曾做过一个调查,农村户籍人口上大学的比率约是0.8,而城市户籍人口上大学的比率约为1.3,并且,其中“985”“211”等重点高校中,农村户籍的学生的比例就更少。如果不在高校招生政策中对农村、少数民族考生予以政策上的倾斜,那才是真正的“出身定了终身”,难道农村的孩子,少数民族的孩子一生下来就必须接受经济落后、教育资源匮乏的现实?那样对他们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呢?其次,刚才对方辩友还说到,为了做到公平公正,应该采用统一的要求、统一的程序、统一的标准。对此,我想说,将公平理解成整齐划一,是不是显得过于机械化了?我们教育的对象是人,不是机器。孔子就说过“因材施教”,教育的理想或者理想的教育是应该让每一个个体成人、成才。坚持这一前提,教育的公平要义在于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他们的教育。作为教育活动的一个环节,学生评价的指向和方式本来就应当是多样化的,不应当仅用考试的方式来对学生的学科水平进行评价,从而得到一个各家欢喜各家愁的“数字符号”。如果只搞“一刀切”,与当前素质教育的理念不相符,也不能满足国家对多种创新人才的需求,不利于国家的发展。

主持人:自由辩论到此结束,正反双方辩手都对自己的观点做出了充分的论证,也有效地反击了对方的观点,下面我们有请双方的四辩做总结陈词。

正方四辩:高考加分政策已经不再能适应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了。现在,日渐广泛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其实也属于对专才学生的奖励性选拔,“偏才”“怪才”已不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渲染得那么容易被普通高考扼杀。学科特长生并非没有加分就没有升学出路,2002年胡坚被保送武大,2008年清华破格录取蒋方舟、2010年东南大学、北京大学争抢王云飞,这些都说明有特长不需要加分,也照样有好大学读。另外,各种学科竞赛、体育竞赛已给予了占有更多优质资源的阶层更多的机会,没有必要再给予加分优惠了。还有给予立功军人、烈士子女的高考加分,实际上是古中国传统中对于立功军人后代的恩荫赏赐,而非现代教育对教育公平的激励和补偿。再者,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正在改变。所有这些都表明,高考优录政策甚至还存有封建残余思想,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且容易滋生腐败,造成社会的不公平,应该取消。

反方四辩:高考优录政策由来已久,并且其具体内容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紧贴着时代不断发展完善的。我们在承认祖国繁荣昌盛的同时,也请大家不要忽视了城乡地区差异客观存在的现实。面对着少数民族、农村孩子渴望知识的眼神,难道我们真的希望“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历史重演吗?当我们享受着军人、烈士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安宁和和平的时候,我们就不该对他们无力照顾的儿女伸出一把扶持的手吗?当我们看到体育健儿、艺术考生在寒天暑地里奋力拼搏的时候,我们就不能对他们的付出多一分肯定吗?所以,我方坚持认为“高考优录政策不该取消”。

主持人: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论辩!他们一路辩来,让我们明了高考优录政策的利弊,也引发了我们对高考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关注,启迪我们对社会公平的思索,也促使我们为改变现状而努力。最后,我们再次向各位辩手的精彩发言表示感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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