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
2015-08-18
当代工人 2015年6期
多少年了,大家熟悉的一个词是“现代企业制度”。
说熟悉其实也陌生,之前的印象似乎由事业转成企业身份了、产品不再计划经济而是面向市场了、工资多少与工作业绩挂钩了、照章纳税了,也就成了现代企业。坦率地说,这些年所谓的“现代企业”也基本是这么干的,几乎所有的制度都围绕着这个来设计。但我们似乎疏忽了关键一点,这便是法律法规。
正因为这种疏忽,十八大以来倒掉的“能人”企业家真是不少。表面看,其毛病是贪污受贿,骨子里却是不守法的环境使然,根子上是关系大于法律的钻空子做法使然。有这样的经营理念和做法,违法违规岂能少了?法律敢违,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又怎能遵守?管理者和员工的矛盾,与因人设规、因人变规有莫大干系。规章不健全,等于有病;规章不执行,等于不吃药。这样的企业能好吗?
少干多得的念头,在部分员工那里确实存在。不劳而获的做法,这些年也不在少数。如果制度执行到位,制度面前不分人,情面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有句老话叫“水至清则无鱼”,但也别忘了历史教训,多少起义军的旗帜上写着“均贫富”。员工的担心,并非多拿了多少,而是制度上没有做到“平均”。这种观念是企业竞争的大障碍,但这偏是我们民族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