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字街情事
2015-08-17七两
七两
钱金宝爱沈长风,爱到愿意拿整个玄字街换他一夜,可最后,他还是要离开她。看着他和朱淑华站在一起,她才突然顿悟,不是他不爱她,而是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目的性强烈的谎言。
1
我爹是个粗人,没文化,一辈子只有三件事做得最正确,一件是早年在阎锡山手下参军,一件是离开山西来上海买下了一整条街,还有一件就是曾经救过沈长风,并资助他去国外读书。
我爹死后,一大群亲戚从山西来上海瓜分遗产。我正孤立无援的时候,沈长风突然从大不列颠回来了,并帮我守住我爹的遗产,做了钱府的大管家。
别人都说他是为了谋夺我的家产才接近我的,其实我觉得,像他这种长相,即便是要了我的命,我也是愿意的。
好友方琴曾经悄悄问我:“沈长风长得这么好看,清风明月、暗地妖娆的,又突然出现在老爷子的葬礼上,说不定是来报恩的狐狸精。”
我信以为真,当天晚上就偷偷潜入他的房间,泼了他一身狗血。
于是,那天晚上,我被一身狗血的沈长风拎着丢在门外站了一夜岗,喂了一夜蚊子。
方琴说我奴性强,被一个管家吃得死死的,我气得砸了两个白玉瓷杯,骂道:“放屁!你还不是被一个梨园的小白脸吃得死死的?我听说,你为了给人家捧场,偷了你爸的白玉观音。”
全上海的人都知道我喜欢沈长风,可只有他自己不知道,当然,我觉得他是假装不知道的。我送了他三座小洋楼、两辆汽车,还有金银珠宝无数,可他看我的眼神却越发清冷,似乎在看一个兀自欢快的跳梁小丑。
“沈长风,你就从了我吧!我有钱,长得也不错,你说你怎么就看不上我呢?”那天,我借着酒劲把他堵在门口,挑着他的下巴,目光迷离地看着他。
他还是那副样子,目光微敛,气质冰冷,就那么不咸不淡地看着我,把我满腔的热血全部打散。
“沈长风,你……你混蛋!”我挫败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他的大腿不撒手,一股脑地把眼泪鼻涕抹在他一丝不苟的西装裤上。
他的小腿线条美好,我隔着薄薄的西装料子能感觉到那紧绷的肌肉线条。我小心翼翼地用脸蹭了蹭,笑眯眯地抬起头:“沈长风,其实你是狐狸精吧。”我细细看着他精致的眉眼,心底莫名一阵抽痛:若不是精怪,怎么会那么冷血?
他低头,微敛眉眼看着我。我以为他又会像以前一样,一把将我揪起来,丢进浴桶里醒酒,没想到他却突然俯下身子,灼热的气息全无保留地喷洒在我的脸颊。
借着酒意,我猛地拉住他的脖子,凑上嘴狠狠往他淡粉色的薄唇亲了上去。
柔软的,薄凉的,带着一种淡淡的茉莉香。
我“咯咯”一笑,伸出舌尖在他唇上舔了一下:“你吃了桂花糕?”未了,又得意地舔了两下。
这家伙虽然长得高冷绝色,却是喜吃甜食。
他始终维持着附身的姿势,不回应,也不拒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像个疯子似的蹂躏他微启的薄唇。
他身上淡淡的甜腻香气笼罩着我,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他头上长出两只尖尖的耳朵,身后摇晃着蓬松的狐尾。
“哈哈,你果然是只男狐狸。”我抵着他的唇发笑。
“小姐。”他的声音低沉,仿佛是坠入山涧的泉水,我不自觉沉溺其中,被它团团包围、丝丝蛊惑。
“你若要我娶你,便拿玄字街当嫁妆吧。”他淡淡地说,忽然伸手轻轻覆住我的眼睛。
他的吻是薄凉的,却又带着一种毁天灭地的炙热。
终于提出来了吗?
我兀自轻笑,眼泪却莫名涌出眼眶。
2
爱一个人可以有多深呢?
我不知道,也许可以连命都不要,也许只是昙花一现,瞬间的悸动。
“小姐。”沈长风进来,见我正坐在办公桌后面发呆,剑眉微微皱起。
我吐掉嘴里的樱桃核,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把面前的牛皮纸袋推过去。
他站着没动,凤眸微敛。我看不出他是否面带笑意,只是笑了笑,回味地摸了摸唇:“我没醉。”因为没醉,所以记忆才那么清晰,痛也那么赤裸裸。
“然后呢?”他凝眉看我,姿态优雅。
然后?
我挑眉看着他:“可以准备婚礼了。这里是玄字街的地契。”
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眉间突然皱起的褶皱,也可以感觉到他突然加重的呼吸,却没料到他下一秒的举动。
“啪!”他一把扫落桌上的牛皮纸袋,转身大步离去。
门被摔得“砰砰”响,我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眨巴眨巴眼,回头看了一眼屏风:“方琴,刚才发生什么了?”
方琴从屏风后面转出来,一脸唏嘘地看着我:“钱金宝,你求婚被拒了。”
“那是不是就表示,他看上的是我的人,而不是我的钱?”
方琴咧嘴一笑:“沈公子威武,在金钱面前都能毫不犹豫地拒绝你。钱金宝,你还是死心吧。”
“啪!”
我正要拿钢笔去敲她的脑袋,门突然被突然推开,沈长风寒着脸站在门外。
“沈……呵呵,你没走吗?”我干巴巴一笑,一把捡起牛皮纸袋背到身后。
“拿来。”
“不。”
“拿来。”沈长风步步逼近,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我眨了眨眼:“那个,呵呵,听说今天何云轩出了新点心,我们要不要去吃点?”
他抿唇一笑,突然压低身子,灼热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我耳根一热,身子莫名一软,等回过神来,牛皮纸袋已经被他拿在手里。
“不要。”
完了!我吓得一捂脑门,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角落里的方琴。
都是这混蛋出的鬼主意!
“小姐是在试探我?”
我一闭眼,再睁眼时发现他已经打开袋子,从里面抽出所谓的“玄字街地契”。
“我倒是不知道,玄字街的地契居然是——”他语气一顿,锐利的眸子射出两道寒光,“何云轩的糕点包装!”
“那个,哈哈,我弄错了。”我干笑两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有时候,我怀疑沈长风是不是背后长了一双眼睛,不然为何我搞什么小动作他都能发现呢?
方琴说沈长风会留在钱府是为了钱,我喜欢他,想不到除了钱还有什么能留住他,所以地契便是我的命根子,又怎么会真的拿给他呢?说到底,我也不过是试探他一下,只是没想到不小心摸到了老虎屁股,惹了大麻烦。
接下来的几天,他都躲着我,就连我去茅厕堵他,都被他从后面跳墙溜走。
农历五月初五,租界几个有头面的商会大佬要举办慈善晚会,像我这种人傻钱多的土财主,他们是不会放过痛宰我一刀的机会的,帖子老早就送来了。
我派人把沈长风的那份帖子送到他房间,第二日却被悄悄退了回来。
我拿着帖子气得发抖,九点一过就跑去他住的院子堵他,结果喂了两个小时的蚊子才见他姗姗归来,手里提着一盒何云轩的云片糕。
夜色正好,他穿着淡青色的便服,说不出的钟灵毓秀。
“沈长风。”我大叫一声,冲过去一把抢过他手里的云片糕,狠狠砸在地上,“作为一个管家,你未免嚣张过头了!”我气得云山雾罩,目光着火似的看着他。
他低敛着眉,波澜不惊地看着我,俯身捡起地上的云片糕,抖了抖上面的灰,丢进我怀里。
“你……你干什么?”我呆愣地捧着那盒被摔烂的云片糕,不知所措。
他突然低头,目光阴冷地看着我:“钱金宝。”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清冽,丝毫不拖泥带水,可是他这么叫我的名字,却是第一次。
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想逃离他灼热的气息,他却伸手一把扣住我的手,吻,铺天盖地而来。
“啪!”
我发誓,我绝对不是故意打他的,我只是委屈而已。
我曾以为,爱一个人,便是上天入地也要爱,哪怕得不到他的心,也要霸占他的人。
可看着这样的他,我心底无端发凉,就好像我视若珍宝的东西,在他看来,不过是一文不值的玩意儿。
“钱金宝。”他忽而一笑,笑意却未达眼底。
我咬着牙,恶狠狠地看着他:“沈长风,我要辞退你,辞退你!”
他脸色变了变,神情慵懒地倚着冰冷的墙壁,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好。”
3
沈长风一走我便后悔了,偷偷派人找了几天才知道,他跟朱督军的女儿一起逛了何云轩。
我痛心疾首,抱着酒壶喝得酩酊大醉,堵在朱公馆门口。
“沈长风,你这个混蛋!你给我下来,滚下来!”我冲过去扒着车门,隔着车窗看向沈长风。
他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邪魅妖娆的样子,慵懒地支着下巴,面带疏离地看着我。
朱淑华在车里挥挥手,公馆守职的侍卫便将我架开了。
“沈长风,你……混蛋!我……呜呜呜,我后悔了。”我朝着车子大吼大叫,酒气顶进脑门,哭得昏天黑地。
其实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呢?我喜欢他那么久,久到自己都忘了年月,可他依旧一副清冷的模样,仿佛置身事外的看客,既不离开,也不参与,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在这场单恋里越陷越深。
有时候,我甚至想,我这样爱他到底值不值得。我也不止一次想要放弃,可是未了,还是被他偶尔的温柔俘获,越陷越深。
“送钱小姐回去吧!”沈长风从车里下来,黑色的皮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嗒嗒的声音。
我盯着他,想从他脸上看到哪怕一丁点松动的神色,可惜没有,他还是那么淡淡地看着我,眼中带着一丝怜悯。去他的怜悯!
“我不回去,沈长风,你跟我回去。”我厚着脸皮拽住他的手。
他扭头看着我,略有些薄凉的手搭在我手上,一根一根掰开我的手指。
一根,两根,我心中苦笑,想在他脸上找到一丝别的东西,却不过是徒劳。
他低眉顺眼,凤眸微敛,仿佛那双眼中从来都没有我。因为心里没有,所以眼中的,便也不过是一瞬的过客而已。
“沈长风,是不是在你眼里,我不过就是个过客?”我嘶哑着嗓子问。
我看见他身子微微僵了一下,张了张嘴,声音却被巷子里突然传来的枪声覆盖。
“砰砰砰!”随着接连不断的几声枪响,两道黑影从暗巷里冲出来。
“保护小姐!”
“保护沈先生!”几个侍卫从公馆里冲出来,把朱淑华和沈长风围起来。
枪声持续不断,有人倒地,到处都是血。
我愣愣地看着脚下的血,只觉得头昏脑涨,心脏剧烈地跳动,呼吸越发困难了。
我艰难地看着沈长风,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见他突然冲开人群,朝我扑过来。
“小心!”沈长风一把推开我,子弹擦着我的衣袖飞过。
“啊!”我大叫一声,看着殷红的血,脑袋瞬间一片空白。恍惚中,我听见朱淑华的尖叫,又看见他朝朱淑华飞扑过去。
沈长风,我晕血。
沈长风为救朱督军的女儿受伤的消息,跟疯长的杂草似的传遍了整个上海滩。我躺在医院里,啃着方琴给我削的苹果,把报纸上的沈长风戳烂。
“金宝,我看你就死心吧,沈长风都给朱淑华挡枪了,虽然只是被打中了胳膊,可督军府放了话,朱大小姐要以身相许。”
“方琴。”我放下苹果,神情恍惚地看着方琴,心口阵阵抽痛。
放弃二字,说来容易,可若真的能放弃,便也不会执念了这么多年。
人人都说我是被沈长风蛊惑了,人人都说他是男狐狸,可那又如何?这世间情之一事,不会因为你是坏人,便没有人爱你了。
“我放不下。”我笑笑,单手小心翼翼地把报纸折好。
4
再见沈长风,是在半个月后的端午慈善拍卖晚会上。
他挽着朱淑华的手,穿着墨色的中山装,眉目中依旧淡淡地藏着所有情绪。
我偷偷藏在人群里,紧张得心尖微颤。
“钱小姐,这就是沈先生吗?难怪大家都说他是男狐狸,果真比梨园里的旦角更胜几分。”说话的是小白玉,方琴在梨园捧红的旦角。
我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他不是旦角。”
小白玉抿唇冷笑,举着手里的酒杯,隔着杯子看我,忽而一低头,薄唇几乎就要贴到我的额头。
“钱小姐,你花这么多钱请我跟你一起赴宴,不会只是躲在这里偷看吧?”
“说话就说话,靠这么近干什么?”我伸手推开他,却不小心撞到身后的女士。
“啊!”
小白玉手里的红酒洒了我一身。
角落里的小骚动似乎不足以把众人的目光从沈长风和朱淑华身上拉开,所有人都注视着场中央的金童玉女,仿佛期待上海滩的又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
“今天,趁着端午的慈善晚会,我宣布一件喜事,就是小女淑华和沈先生的婚事。”朱督军笑容满面地宣布,会场里掌声雷动。
我隔着人群,看不到沈长风脸上的表情,这时,一只微凉的大手突然握住我的手。
“你难受?”小白玉笑道。
难受?我摇了摇头,眼泪甩出去,落进他的酒杯。
“沈长风之前不过是你的管家,长得再好看也入不了朱督军的脸,可是他却同意这门亲事,你不觉得奇怪?” 我未作回答,只是从人群的缝隙中看那个身影。
那一晚,我一掷千金,拍下一只翡翠戒指送给小白玉,又用三万块大洋买下一只金怀表。
我拿着怀表冲开人群,走到沈长风身边。
灯光下的一对璧人展颜欢笑,仿佛两朵淬了毒的罂粟,美丽妖娆。
我笑看着沈长风,把怀表塞进他手里:“沈长风,祝你如愿娶得美人归,夜夜醉卧美人怀,三年抱俩。”
5
次日,沈长风派人把金表送了回来,还附带一封信,里面是一张猩红的喜帖。
我气得撕了喜帖,砸了怀表,蹲在地上号啕大哭。
“小姐,”送信的小厮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声,“沈公子说了,若是小姐撕了喜帖,就再送一张,请钱小姐务必到场。”说罢,他黑着脸从怀里又掏出一张喜帖。
我看着喜帖发呆,好一会儿才疯了似的抢过来,撕个粉碎。
沈长风,你是不是连我的反应也要算计了去?
我想我到底是不甘心的。入夜,我假扮何云轩的送货伙计,提着一篮子云片糕,混进朱公馆。
我悄悄摸上三楼,听见楼下传来一阵零乱的脚步声。
“小姐回来啦!”佣人的声音不大,却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
走廊里灯光昏暗,高跟鞋敲击木质楼梯发出“嗒嗒嗒”的声响,我吓得浑身发冷,不知如何是好。
我只是来找沈长风,没想到要与朱淑华碰面。
“长风。”朱淑华的声音传来,我连忙退到角落,刚想逃到楼上,身后的门却悄无声息地被打开,一只略微冰冷的大手突然抓住我的手腕,将我硬生生拽进房中。
谁?
我下意识地想要呼救,却发现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我。”
沈长风?
他的胸膛紧紧挤压着我的胸口,昏暗中,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觉得鼻尖发酸,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脚步声越来越近,朱淑华的声音也带着一丝焦急:“长风,你在吗?”
我明显感觉到他的身体微微僵了一下,他突然俯下身子,狠狠吻住我的唇。
他唇间还有淡淡的桂花香,想来是吃了何云轩的桂花糕。我紧紧地抱着怀里的篮子,突然一阵心痛。
“别出声。”他的唇抵着我的唇,呼吸浅浅,却又带着铺天盖地的灼热。
我傻傻地看着黑暗中他的轮廓,一把拉下他的头,狠狠地在他唇上咬了一口。
“呵呵!”黑暗中传来他的闷哼声,带着一丝笑意,我面色一窘才意识到咬错了地方,我竟然咬到他的鼻子了。
我恶趣味地在脑中想象他顶着一鼻子牙印的样子,“扑哧”一声没忍住,笑了。
“长风,你在书房吗?”门外传来朱淑华的声音,
沈长风轻轻应了一声,开了灯,我这才知道这是书房。
怎么办?
我苦着脸看着他。
他做了一个躲的手势,把我推到书柜前面的办公桌下面,他自己则坐到椅子上。
“吱嘎”一声门被推开,朱淑华走进来:“长风,我以为你没在,我爹正找你呢,有些事要谈。”
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心里醋意翻腾,便伸手抱住他的腿,狠狠地咬了上去。
“好。”沈长风不动如山地应了一声,推开椅子站起来往外走。
“长风。”朱淑华突然出声,我听见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的“嗒嗒”声,一步一步仿佛踩在我心里。
“怎么了?”
朱淑华的高跟鞋出现在我视线里,她踮起脚,房间里便又静默一片。
耳边全是三个人沉重的呼吸声和胸腔里某些东西被撕裂的声音。久久,久到我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久到门板一开一合的声音传来,久到我身子僵硬,朱淑华的声音幽幽传来:“钱金宝,我知道你在里面。”
我身子一僵,她竟然知道我躲在书房里!
“你不出来也无所谓,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一件事。”朱淑华傲慢的轻笑声是那么那么地刺耳,“沈长风是不会回到你身边的。”
“是吗?”我从桌子底下钻出来,倔强地看过去,与朱淑华四目相对,“不过就是个管家而已,我已经辞退了他。你喜欢,大可以拿去。只是这样嚣张的人,你也未必养得住”我有点语无伦次地说,只想赶紧离开这里,逃得远远的。
朱淑华轻笑出声,素白的手轻轻拍着:“长风,你听见了吗?既然人家不稀罕你,你便再也不用顾及她了。”说罢便猛地拉开门,沈长风寒着脸站在门外。
我不敢相信地看着沈长风,只觉得身体里的血液都凝固了。
说话啊,哪怕一句也行,让我知道你是在意的,你是愤怒的!
可他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转身。
“来人,送钱小姐回去。”朱淑华淡淡开口,目光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转身勾着沈长风的手离开了。
6
自从那日之后,我便再也不曾见过沈长风,只是偶尔参加一些上流社会的宴会时,会躲在角落偷偷听某些人谈论朱督军女儿和沈长风的婚事。
我从来不知道,他原来是庆丰银行的幕后老板,我也从来不知道,原来,早在五年前,他与朱淑华就同在大不列颠留学。
小白玉说,像沈长风这样的人,怎么会喜欢一个暴发户、土财主的女儿呢?
方琴说,庆丰银行之所以异军突起,屹立于上海商界,其中大部分启动资金是从我的玄字街搜刮去的。
我看着玄字街三十二家店铺掌柜送来的账目,上面错乱的数字令人眼花缭乱,耳边传来律师轻轻的叹息声:“看来,沈先生早在三年前就在账目上动了手脚,初步估计,至少有八十万的资金不知去向。”
看,我就是一个傻子,拿钱买了一场梦,一场奢华的梦。
我想起那天晚上,黑暗中他灼热的吻,心里一酸,到底还是不敢去问他:沈长风,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只有一点点?
九月过后,上海的形势越发紧张了,几股势力明争暗斗,街上偶尔还会有枪声。
沈长风和朱淑华的婚礼定在下旬,在法租界的教堂。
我偷偷跟着朱公馆的汽车溜进教堂,看到照相馆的师傅正在给沈长风和朱淑华拍照。
朱淑华穿着欧式的白裙,头上戴着宽沿的花边帽,手里拿着小巧的羽扇,是上海滩淑女们喜欢的打扮。
沈长风穿着白色的西服,手挽着她的手。
“笑一个。”照相师傅喊了一声,按了快门。
我躲在不远处的杨树林里,手指掐进树皮亦感觉不到疼痛。鲜血顺着指尖滚落,滴在白色的裙摆上,晕开一朵红梅。
“金宝。”方琴惨白着一张脸从后面拉住我,娟秀的脸上还有殷红的指痕。
我收拾起满心的酸楚,问道:“你怎么了?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前几日的新闻我也看了,大抵知道小白玉去朱督军府上唱堂口,得罪了朱督军,被抽了几鞭子。难道她是为了这件事?
方琴摇了摇头,突然一阵苦笑:“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还放不下他?”
放不下,怎么能放得下呢?
我看着远处的男人,突然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爱他多一点,还是恨他多一点。玄字街现在不过空有一副壳子,内里被掏空,或许不久后,我就得离开上海了。
“你是为了小白玉的事?”我避重就轻地问。
“嗯。”我从没看过她这个样子,毫无生气,眼眶都是红的。
“小白玉他——”
“他被朱督军抓起来了。”
我诧异地看着她,想起那个眉目清秀,笑的时候带着一丝讥讽的男子,叹了一口气:“你,没有求你爹帮忙?”
方琴苦笑:“我爹恨不得他死。”我从她眼中看出一抹决绝,心中一震:“你别做傻事,他只是一个戏子,不值得你这样。”
她看着我,忽而一阵苦笑:“你知道他为什么得罪了朱督军吗?我爹要把我嫁给朱督军的那个傻儿子,小白玉这笨蛋,他……他竟然去刺杀那个傻子!”说着,眼泪喷涌而出。
我傻傻地看着她,记忆中小白玉只是一个戏子,一个漂亮男子而已。此时我无比替方琴感到幸福。
我伸手抱了抱她,目光遥遥地看着不远处的沈长风。
他似乎发现了我,回过头,与我四目相对。
依旧是清冷的眉眼,鬼斧神工般的五官,可是再也找不到我熟悉的感觉。
他不会对我笑,不会对我失望,看我仿佛看着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甚至带着一丝淡淡的讥讽与疏离。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原来在这一场爱情里面,认真的只有我自己,哪怕我曾经给他找了无数个理由,告诉自己,他的离开、他的欺骗都是情非得已,而这一刻,这些理由都抵不过一句话——
他不爱我。
因为不爱,便没有奋不顾身的勇气。
他,跟小白玉是不一样的。
7
离开教堂之后我才知道,方琴是想去教堂绑架朱淑华来交换小白玉的,可是教堂驻守了差不多一个排的兵力,方琴根本不可能接近朱淑华。
我笑方琴傻,却做了一件比她还傻的事。
在沈长风和朱淑华婚礼的前一天晚上,我带着玄字街的所有地契,在庆丰银行的大门外等了整整三个小时。
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似乎从来都是我在等他,可是这一次,或许是最后一次了吧!
我笑着看他从银行走出来,昏暗的路灯下,他的五官浸染了一丝疲惫。
我笑着迎上去:“沈长风。”
他微微敛眉,没等我说话,突然伸手将我拉进早就停在门口的车里。
车子晃晃悠悠地行驶在马路上,我侧头看他,心里说不出地难受。或许,他早就料到我会来吧!
像我这样的傻子,又有什么能瞒过他呢?
车子在法兰街的一栋小洋楼前停下来,那是他去年生日,我亲自装修好送给他的,可惜,他从未住过。
“我以为你有话要说。”他扭头看我,修长白皙的食指轻轻拂过我的唇。
怦怦怦!
我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伸手抓住他的手:“沈长风,我把玄字街的地契,包括我所有的财产都给你,你带我离开上海,我们去大不列颠,好不好?”
他的表情很奇怪,身子猛地倾过来,单手扣住我的下巴:“ 钱金宝,别爱上我。”
我忍不住苦笑,他这是不愿意吗?
“你走吧!若是想求我救小白玉,我会试试的。”说完便推开车门让我下车。
“沈长风。”我猛地抓住他的手,将包包里的地契和所有财务证明全部掏出来,丢到他怀里,“沈长风,这些,买你一晚。”
沉默,很长时间的沉默,我静静地看着他,紧张得要死。
他狐疑地看着我,过了好长时间才轻轻叹了一口气:“好。”
我亲手布置了房间,铺上大红色的床单。我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脸上带着意味不明的笑,说:“钱小姐品味独特,真是浑身上下无不洋溢着铜臭味。”那时候,他笑眯眯地斜倚着门框,目光仿佛能把我洞穿。
我红着脸把墙上的一副喜字拿掉:“呵呵,工人乱挂的。”
记忆仿佛一把刀,狠心地把那点单薄的回忆一点点剔除,最后留下面目全非的真相。
我躺在略显空旷的大床上看着他,仿佛用尽所有的勇气吻住他,抱住他。
得不到你的人,霸住你的身也是好的。
我僵硬着身子,瞪大眼睛死死地看着他。
他叹息一声,抽出领带蒙住我的眼睛。
我看不到他的脸,快感却被无数倍放大。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吻湿漉漉地掠过我的胸口,停留在我平坦的小腹。
他伸出舌轻轻地绕过肚脐,轻咬了一口,我忍不住呻吟一声。我像是一条濒临死亡的鱼,无力地瘫软、融化在他手里。
“够了!”他突然咒骂一声,猛地从床上跳下去。
空气中还有一股湿漉漉的气息,我的心却已经冰冷。
我躺在柔软的床铺上,感觉到他浓重的气息离我那么近,我竟不敢拉开领带看看他的表情。
“我会帮你救小白玉的。”
“你在生气?”我讷讷地问。
他没有回答,沉默了很久,最后还是推门离开了。
8
第二天,小白玉果然被放出来了,我整理了玄字街的地契和一些资产证明材料托人送到朱公馆,便订了下午三点的票离开上海。
站台有些清冷,战争爆发后,上海形势紧张,想离开容易,可进来就有些难了。
我提着笨重的旅行箱穿梭在人潮中,心里说不出地窒闷。
“砰!”
远处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人群中传来各种各样的尖叫声。
“抓住他,犯人小白玉从牢里逃出来了!”
“抓住他!”
我想笑,喉咙里滚出一股腥甜,胸口火辣辣的,仿佛硬生生地被插进一把刀。
疼?不,不疼。
我傻傻地伸手捂住胸口,悠悠地转身,看见人群中有一道熟悉的身影。
温热的液体从指缝间溢出,“啪嗒啪嗒”在脚边汇成一摊。
沈长风的瞳孔微微缩紧,拿枪的手一抖,“啪!”手枪落地。
“金宝!”
我第一次听见他这么慌张地叫我,仿佛把压抑了很久的情感全部释放了出来。
长风。
我想叫他的名字,一张嘴却喷出一口猩红的血,血雾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却把他最后焦急的神色刻进脑海。
鲜红的血染红了白色的西装,身旁的列车缓缓启动。我看见方琴哭倒在小白玉怀里,隔着车窗,看着他们的幸福模样,我浅浅地笑了,至少,在这身不由己的年代,我可以看着她们幸福。
“金宝!”沈长风冲过来,接住我瘫软的身体,红着眼睛按住我的胸口,“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
我低下眸子看着身上的衣服,那是一个小时前我与小白玉在火车站台的公厕里调换的。
“我……我买的是三……三点的票,两张,他们……他们的是三点半的,然后,换了票。”我缓缓道,几乎用尽全力。
朱督军是什么人?他怎么会那么轻易地放了小白玉呢?方琴要和他私奔,离开上海,朱督军必然是要在车站拦截的。所以,我假装把玄字街送给沈长风,伤心离开上海,其实暗中把自己的票给了小白玉和方琴。
我扮成小白玉的模样引开朱督军的人,方琴他们就安全了。
“钱金宝,你个傻子,傻子!”沈长风歇斯底里地喊,大手死死地按住我的伤口。
“对不起。我……喀喀!”我用尽力气拉过他的手,把胸口挂着的钥匙按在他的掌心,“长风,喀喀,你要的东西,喀喀,给你。”
“金宝,金宝!”
温热的液体落在我脸上,顺着脸颊滑进嘴里,带着淡淡的咸味。
长风,你,有没有爱过我?
我想问,却已经没了力气。
长风,对不起,若有可能,来世,还是不要再见了。
“金宝,钱金宝!你给我醒来,给我醒来!”
“金宝,金宝!”
“钱金宝!”
后记 后庭花
沈长风满身是血地冲进朱公馆,朱淑华正坐在沙发上喝咖啡,见他进来,微微抬眼。
沈长风冲过去一把揪住她的领子:“你早就知道?”
朱淑华一笑:“知道什么?”
“你知道小白玉和钱金宝调换了车票,所以怂恿督军要我去火车站杀小白玉。”
朱淑华耸耸肩,拿起小几上的文件袋丢给他:“给你的。钱金宝这个傻子,倒真是痴情,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妄想你能和她一起离开上海。她竟然真的以为你是沈长风。她不知道,你接近她不过是为了她的钱而已。现在玄字街到手了,我已经联系了几个商会大鳄,玄字街将会被分成三份转卖。”
沈长风接过文件袋,上面的火漆已经打开,肯定是朱淑华先看过了。
他抖着手打开文件袋,里面掉出玄字街的地契,一些银行的存款簿,和一张去南京的火车票,时间是,今天下午三点半。
沈长风愣愣地看着那张火车票,心底宛如被刀狠狠地一道道划开,可他却连哭都不能哭。
他不能告诉那个傻丫头,他有多喜欢她,也不能告诉她,其实他不是真正的沈长风,真正的沈长风在回上海之前就死了。
沈长风与他,还有朱淑华确实是在大不列颠读书时就认识的。
那时他们刚刚毕业,沈长风决定回上海,而他也接到上级的命令,说是钱金宝的爸爸从阎锡山手里带走一批军火,希望他能通过沈长风,动员钱金宝她爸爸把军火送到前线,支持抗日,而小白玉正是上海的联络员。
只是没想到在回上海的途中,沈长风突然病故,他葬了沈长风,又假扮沈长风来上海,可他刚到上海,就听到钱金宝爸爸去世的消息。为了防止一些不轨人士趁乱分夺钱家家产,拿走那批军火,他不得已帮助钱金宝守住玄字街。
幸而钱金宝从未见过沈长风,所以一直没有怀疑他,直到朱淑华回上海,见到他,并戳穿他的谎言。为了保护那批军火和钱金宝,他不得已假意拉拢朱淑华,并做出想要谋夺金宝钱财的样子,获取朱淑华的信任,潜伏在朱督军手下,趁机把军火运出上海。
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他唯一没有算到的,便是他会爱上金宝。
他不是木头人,不是感觉不到她的感情,可他这样的人是不能谈恋爱的。如果可以,他又何尝不想给她一段平凡的爱情呢?
他们之间充满了利用、欺骗和谎言,任意一个谎言被揭穿都足以毁灭对方。
他曾以为只要他不回应,早晚有一天她会忘了他,却没想到她会为了救小白玉牺牲自己。
胸口钝钝地疼,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死死地掐着。
他仿佛又看见她明媚的笑,又看见她蹲在门外被蚊子咬得满脸包的模样,还有她笑眯眯地提着何云轩的糕点冲进他房间,见到他正在洗澡时露出的惊艳表情。
可此时,他甚至不能为她的死掉一滴眼泪。
他把那些赤裸裸的痛一点点吞进腹中,在没有星星的黑夜里无声地哭泣。
“你不会真的喜欢上她了吧?”朱淑华冷哼一声,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他紧紧地捏着那张火车票,终是沉默地转过身。
“站住!”朱淑华突然出声,“我爸爸接到上级的命令,马上要撤出上海了。”
他宽厚的脊背挺直了,没有说话。
“婚礼提前举行。”朱淑华冷冷地放下话,转身上了二楼。
空荡荡的客厅里,他静静地站在原地,伸手摸了摸挂在颈间的钱金宝最后留给他的钥匙。
他眼神空洞地看着半空,耳边仿佛还能听见她细细的声音,叫着他的名字,可最后,她甚至都不知道他到底是谁。
半个月后,朱督军的部队离开上海,离开的前一天,两辆卡车悄悄从玄字街一间隐蔽的破旧厂库里驶出来,直奔港口。黑暗中,一点星星之火忽闪忽灭,沈长风站在暗处,手里捏着一张信纸,那是他用钱金宝给他的钥匙打开这座秘密仓库后,从里面找到的一封信。
信里的内容不多,却足以让他心痛如钝刀剜肉。
“长风,或许我该叫你周申。
“也许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我或许在南京,或许没有。
“我知道你不是沈长风,其实两年前我就让人调查过沈长风,得知他在回上海的途中就病死了。他的尸体被埋在南京,立碑的人叫周申。
“后来我找人查了周申,这人却人间蒸发了。我想,周申就是你吧!当然,我也没想到,你和小白玉早就认识,而且还在做同一件事。
“其实你是谁都不重要,喜欢一个人总是毫无道理的,比如方琴喜欢小白玉,我喜欢你。
“小白玉从督军府出来后对我说过,你和沈长风是同学,你们都是忧国忧民的好青年,你们来上海是为了我爸爸离开山西时从阎锡山那偷走的一批军火,想要用它们支援前线。现在,我把这些东西都交给你。
“我给你的火车票你收到了吗?我猜没有,票一定被朱淑华扣下了吧!那样也好,也好。
“对了,其实有一句话,我一直都想问你,却从来没有问出口,现在,你回答我好不好?
“周申,你有没有喜欢过我,有没有喜欢过钱金宝?”
写到最后,信上的字迹已经有些凌乱。沈长风仰头不让眼泪流出来,却无法抑制地像一只受伤的野兽一样蹲在地上,蜷缩着身子抽泣。
夜风微凉,淡淡的月光洒下来,在他身后拉出一道细长的影子。
他想告诉她,他没有偷偷挪走她的钱,他把它们都藏在她送他的那栋小洋楼里。他想告诉她,他爱她,可是他现在什么也不能说给她听。
如果有来世,他想,他会好好爱她,哪怕用一辈子的时间,也要寻到她。
可这世上没有如果,错过了,便是生生世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