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工程索赔在施工企业经济收益中之重要性
2015-08-15刘国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湖北黄冈438002
■刘国峰,朱 璐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2
任何一个有实力的承包商不仅应具备施工技术和施工能力上的优势,还应该具备很强的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能力。只有既能优化内部施工管理以降低施工成本,又善于运用工程索赔的手段减少损失的承包商,才能使自身的竞争力不断发展强大。有经验的承包商都善于通过索赔来提高工程收益和竞争力。索赔能使企业取得补偿损失,导致企业获得应有的工程收益。索赔的取得常常会使建筑企业因需准备充分的资料和依据,从而使其经营管理得到加强,并扭亏为盈。可见,工程索赔对建筑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1 产生工程索赔的原因
1.1 合同当事人违约造成索赔。
表现为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于工程参与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业主、总包商、监理工程师、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还会影响其他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1.2 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根据责任不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承担。
1.3 工程合同文件本身缺陷引起的索赔
工程合同文件由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者须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一系列文件组成,由于只有有限的时间和经费去准备合同文件,毫无瑕疵是达不到的。合同文件的缺陷主要包括:疏忽、模糊、矛盾、不一致以及错误等,这些缺陷往往导致索赔。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1.4 工程合同遇项目实际情况变化产生变更索赔
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变化,如业主对建构筑物功能需求的调整、设计局部尺寸调整、以及在施工中新发现问题等,都导致工程变更成为在工程实施中一项不可避免的工作范筹。这些变更是业主单位、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都不可能在项目开展之初面面俱到的,因此,工程变更便成为了一种修正与调整工程目标结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变更又将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以及结算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其摆在重要位置上,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建设单位顺利推进工程建设、正确确定工程造价、严格控制投资的依据。
1.5 与工程有关其它情况变化出现变更
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对本程的不利影响产生的索赔。如: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违约情况;合同范围内未明确说明,但对施工造成费用和工期增加;施工过程设计有误对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变更;实际施工过程甚至脱离了设计蓝图文件的要求和施工技术的工艺要求可能造成质量纠纷等等。
在建筑工程中,做好工程施工索赔的预防和管控工作,不仅可以避免和预测到不必要的索赔,还可以减少浪费和控制建造的成本,让建设企业蒙受的损失最小化,同时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
2 建设工程索赔有效性开展的应对措施
2.1 认真研究合同,为做好索赔做好充分准备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重点做好索赔证据的搜集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工作。熟悉国家相关法规,及时采集证据,索赔证据除要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外,还必须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索赔证据需要在平时积累,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
2.2 利用工程保险转介风险将损失降到最低化
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一般在合同文件中,业主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做出审查和批准。
2.3 施工方应当搞好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工作
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程,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当合同文件(或技术规范)出现矛盾,承包商要主动去了解业主的意图,积极配合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和工程师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或问题,对此承包商又应及时提醒、指出弥补他们工作上的不足之处,以免造成损失。尤其是对事先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其影响。只要本着“以工程为本,一切为工程着想”的思想,在友好、和谐、互相信任和依赖的合作气氛中,不仅工程建设能顺利实施,而且也能提高自身的信誉,增强继续合作的机会,提出的正当索赔也容易被业主认可。
2.4 编制高质量水平使得索赔报告有理有据
索赔事件发生后,虽然有了依据、事实和费用的计算,没有强有力的文字说明和表达能力,被索赔的一方不理解或不了解索赔事件的具体情况和索赔内容等,也不可能赔,要求索赔的一方也就达不到索的目的,就不可能挽回因索赔事件发生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损失。因此,编写好索赔报告是一项法律、经济、技术、专业、语言性强,有技巧的复杂工作。
索赔报告的编写应把握两个方面,应对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事实、索赔费用、时间计算、索赔的客观事实与损失的因果关系作有理有据的说明;索赔报告必须准确,计算的数据要准确无误,文字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使表达的意思明确清晰。
2.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的任何延误都可能导致工期的延长和大量的费用索赔,从而使监理工作陷入被动。因此,监理工程师可通过对索赔原因的分析,分别采取预防各种索赔的对策,尽可能将索赔降为零或减至最小。增强监理方的监管意识,定期召开施工例会,使各方能有效地沟通和处理遇到的问题,须采用标准化管理的模式,建立文档资料管理体系,必须把握好索赔的处理原则,以有关法规与合同文件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地考虑合同双方的利益,及时、公正、合理地作出裁决,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6 索赔谈判要注重谈判技巧
索赔谈判要依赖于充分的证据和资料,要讲求谈判的灵活性和技巧性。要分清主次,重点放在索赔额高、影响面广的事件上;其次要注意索赔的合情合理,态度的友好等,要能够果断理性地处理索赔中的争执,必要时作出合理让步,但要注意对让步的时机、让步的条件、让步的内容等作出仔细的研究和周密的考虑。
工程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索赔是工程合同执行中不可避免的事件。工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来说,处理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即可反映其对项目管理的水平如何。因此,索赔是承包商或业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应当重视索赔管理,加强索赔意识,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使建设工程领域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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