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
2015-08-15何财宁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福建厦门361012
■何财宁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福建 厦门 361012
我国政府采购大规模推广实施招投标模式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情,虽然在招投标这一采购模式的使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例如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提升了采购公平,但是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例如当前腐败已经蔓延到了招投标的各个环节,招投标在很多地方政府的采购中沦为了一种形式,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进一步的规范政府采购的招投标管理,成为了整个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
1 政府采购招投标概述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了履行自身承担的自责,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利用财政资金从市场上采购各种物质、服务、工程的行为。从上述定义来看,政府采购的对象主要是物质、工程、服务三大类,采购资金是财政资金,采购的目的是维持运转、提供各类公共服务。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始于上世纪90 年代中期,经过多年的发展,政府采购制度越来越完善、政府采购规模不断膨胀、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形式日趋多元化。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2 年政府采购金额接近1.4 万亿人民币,政府采购占GDP 的比重不断攀升,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采购的作用也越来越彰显,政府采购在宏观经济调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的作用也得到了证实以及凸显。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模式之一,政府采购法将常用的招投标界定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几种形式,招投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公开的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一种主流模式,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可以实现政府采购资金效率提升的目的。
2 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招投标正处于一个发展完善的阶段,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当前影响政府采购招投标效果的诸多问题归纳如下。
2.1 招投标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为的法律主要是《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投标法》,这两部法律为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为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但是应该看到,这两部法律本身对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的规范并非十分完善,存在一些法律漏洞,这给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为的失范提供了法律空子。同时目前政府投资工程并不是真正的企业法人,对于政府工程招投标中,更多的依靠道德而不是法律来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约束,缺少法律的约束就很有可能发生对招投标进行干预的情况。
2.2 招标机构设置不合理
从政府采购机构的现有设置情况来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由建设主管部门下属招标办负责,工程货物采购由财政主管部门下属的采购办负责,同时涉及跨部门的两个单位。很多时候这两个单位在信息共享、工作配合等方面存在不协调的地方,由此就会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进度。与此同时,招投标机构设置中没有考虑到权责的合理划分,导致政府采购招投标部门存在权利过于集中,缺少监督,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于招投标机构的监督职责无法充分发挥,由此影响到了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
2.3 招投标流程存在漏洞
从招投标的流程方面来看,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存在很多的漏洞,在确定招标方案环节,一些采购单位利用法律层面的模糊将标的进行分解,又或者将公开招标变更为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逃避招标。在招标公告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在信息发布方面做手脚,要么信息公开范围有所选择,要么选择公开媒体不规范。在评标环节,主要问题在于评标规则不科学,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完善等,这都会影响到招投标的效果。
2.4 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不力
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跨学科综合性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有经济、法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但政府采购规模增长迅速。当前政府采购存在人才队伍建设不力的情况,对于采购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不足,无论是在人才培养方面,还是在人才引进力度方面都远远赶不上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需要,由此导致相关专业人才极度匮乏。调查发现,目前很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都缺少此项工作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评标专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此导致胜任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大大的影响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规范政府采购的具体策略
针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立足于我国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文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1 完善招投标法规规范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规不完善的情况,政府需要进一步的细化相关法律,减少法律的模糊与弹性,举例而言,招投标法规定必须要进行招投标的有涉及到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工程需要进行招投标,而何为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却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明确规定,增加了法律的弹性空间,也为招投标的失范埋下隐患,类似的问题都要通过法律的完善来加以解决。
3.2 合理设置招投标机构
随着政府采购金额的不断增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工作量也是越来越大,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这就需要科学合理的设置招投标机构,来相互配合完成招投标工作。政府在成立采购招投标的专门机构,合理划分机构的责任,加强不同机构相互配合的同时强化对招投标机构的监督。
3.3 完善政府采购规则设计
政府采购流程漏洞使得政府采购的效率、质量,以及公平性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政府要完善规则设计,针对当前政府采购流程中存在的漏洞出台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堵住各种潜在漏洞,实现招投标的公开透明,杜绝各种暗箱操作。例如:细化专家专业类别,严守专家入库条件,确保专家具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于长期无法参与评标的专家予以清除出库。考虑异地专家资源共享,推行远程电子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评标的,将报价部分单独密封,待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再拆封报价文件。
3.4 加强招投标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常态化以及规范化,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在引进以及培养两个方面不断发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招投标专业人才,为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活动的开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在人才的引进层面,政府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聘标准,从外部引进一批素质能力卓越的招投标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也要加大投入,创新人才培养形式,实现整个招投标人才队伍能力提升。
4 结语
在政府采购规模越来越大的背景下,招投标是确保政府采购效率、公平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开展,通过在法律、机构、流程、人才等方面不断努力,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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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天忠.探析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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