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加强购机补贴资金监管
2015-08-15叶家春杨小东严恭清
叶家春 杨小东 严恭清
近几年来,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的激励下,各地出现了农机购置热潮,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但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各地补贴标准不一,机具价格存在差异,给了少数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他们通过假购机、倒买倒卖等方式,骗取农机购置补贴,给国家财政造成严重损失;另一方面,为提高机械利用效率,越来越多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开始从事农业机械跨区作业,使得机械的流动性增强,给购机补贴的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现就如何有效监管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谈几点看法:
1 强化源头管理,确保购机申请人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村、组基层组织对购机者耕种面积大小、现有机具状况和购机需求一清二楚。所以应要求农户在购机前提交购机补贴证明材料,由所在村庄证明该购机者确有购机需求;然后再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由乡镇、街道农业(机)服务中心会同所在地财经所和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补贴对象,并在其所在的镇(区)、村组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按流程办理购机补贴手续。
2 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购机数量与机具需求量相统一
各基层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要重点审核购机者有无真实购机需求,审核购机者申购数量与其作业能力是否相适应。比如说,一台高速插秧机一天就可以插秧3.33~5.33 hm2;如果某农机户承包6.67~13.3 hm2土地,却要购买3~4台高速插秧机,就应核实机具用途;如果农户只购买插秧机,却没有工厂化育秧设备等,就可能存在套补风险。因为没有规范化育秧,插秧机就无用武之地,除非有帮别人插秧的协议,或有参加跨区作业的计划和协议。再比如,某农机大户或农机专业合作社,明明只有几个社员或仅有几个有证农机驾驶员,却申请购置十几台拖拉机,那么这十几台拖拉机谁来驾驶、操作呢?这里面也存在套补风险。
购机补贴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确保购机补贴操作规范、公平、公正。要认真审核供货单位与补贴对象本人或农机合作社法人签订的农机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身份证明材料、购机发票、购机者账号、补贴机具铭牌拓印件等材料的真实性。乡镇农机部门受理审核购机者的农机补贴申请后,应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防止购机者异地再次申请补贴。实行牌证管理和农机报废更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必须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牌证和报废更新手续,便于监管部门对这些机械进行追踪管理。
3 强化经销商监管,确保购机数量的真实性
县、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不低于购机数量10%的比例,不定期地对供货单位进行抽查、监管。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进、销、存台账资料应完整规范,不得参与倒卖补贴机具,严禁虚签协议、以小套大、回购补贴机具等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农机部门在抽查经销商销售情况时,除了要检查其销售台账,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外,还要注意查看经销商与农机生产厂商的资金往来账目,综合判断经销商是否守法经营、有无回购补贴机具等违法行为。对旋耕施肥播种机等复式作业机械,乡镇和县、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注意防止厂家和经销商通过对机械进行拆分销售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4 强化机具管理,提高补贴机具使用效率
(1)设立并公布购机补贴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公布举报投诉处理结果。
(2)实地调查了解补贴机具使用情况。特别是对享受购机补贴金额大、一次性购机数量多的购机户、合作社要重点监管。监管重点:一要看机械在不在位;二要看在位的机械有没有使用(如车轮上有没有泥等)。购机户购机时多备一台机具以备农忙抢收抢种用很正常,但如果购机户有多台机械当年没有使用,则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且要禁止其今后再申请购机补贴。
(3)目前,智能手机已越来越普及,对于无法随时在本地监管的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械,要培训机手学会使用手机实时传递在外地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械照片及车牌、人机合影等相关信息给农机监管部门,便于农机部门统一监督管理。